——香格里拉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综述
近年来,随着香格里拉旅游业的发展,群众观念的转变,使土陶制作朝着系列化、产业化方向发展,市场也越做越大。目前尼西土陶的品种已达110多种,涵盖了生活用品、民族工艺品和宗教用具等。尼西乡汤堆村大半的人家都在制作土陶,家家户户琢磨开发新产品,以满足游客对尼西土陶的需求。每户一年靠土陶生意就有2万多元的收入,尼西土陶也成了当地群众增收的一个主要来源。
像尼西土陶一样,纳西东巴造纸术、藏族锅庄等这些打着香格里拉烙印的民族文化宝藏向世人散发着无法阻挡的魅力光芒。
上世纪50年代,香格里拉县就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挖掘、抢救、整理研究工作,许多优秀的民族文化,特别是音乐、舞蹈得到有效的保护、传承和发展,国内著名的音乐家、舞蹈家等老一辈民族文化工作者曾对香格里拉县的锅庄舞、尼西情舞、热巴舞进行搜集、整理并创作了脍炙人口的音乐作品。上世纪80年代,国家文化部开展“十大集成”普查和搜集工作,1988年至1990年县文化局组织专业人员对全县范围内的民族民间文化进行分门别类的调查研究和收集整理,先后完成《民间故事》《民间歌谣》《民间谚语》的收集整理和出版。1997年开始云南省在全国率先开展了对民间美术艺人的调查命名,1999年后又开展了民族民间音乐、舞蹈、美术艺人的调查和命名表彰工作。从1997年至2002年,县文化局组织文化馆业务人员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民间艺人普查,并进行录音、拍照、文字资料的整理,逐级向上申报,其中先后有9位艺人分别得到省级命名。进入21世纪以来,全县非遗保护工作在更大范围和更深层次上展开。全面推进全县民族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摸清了文化资源家底。
香格里拉县党委政府认为,保护和利用好非物质文化遗产,对落实科学发展观,实现经济社会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组织实施了民族民间文化的普查工作,至2004年6月汇总形成了尼西乡汤堆村、吾境乡仓觉村、洛吉乡尼汝村和小中甸镇吉沙村四个藏族传统文化保护区;尼西藏族情舞文化艺术之乡、香格里拉县藏族锅庄舞艺术之乡、三坝纳西东巴文化艺术之乡、上江傈僳族勒巴舞艺术之乡、东旺藏族传统毛纺织文化之乡五个艺术之乡;尼西藏族造纸术、三坝纳西造纸术、五境藏族“俄仲花”节、金江镇吾竹耍麒麟四个濒危项目和36位民族民间传统文化传承人。目前全县共48个县级非遗项目、63个县级非遗传承人,项目包括濒危语言文字、传统美术、传统音乐、传统工艺、传统建筑、传统习俗、传统舞蹈、保护区和艺术之乡共九大类。其中列入国家级非遗名录项目4项,国家级非遗传承人3人;省级非遗名录项目4项,省级非遗传承人15人;州级非遗名录项目35项,州级非遗传承人33人。
全县非遗保护工作从无到有、从点到面、由浅入深,逐渐成为中华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重要组成部分。如今,非遗的保护工作,在政府的主导下,已慢慢深入到百姓的生活中,更多的群众自发地做起保护民族文化的工作。“迪庆纳西学会”等一大批成长于香格里拉文化沃土的民族民间文艺团体如雨后春笋般蓬勃发展,成为繁荣民族文化,发展文化产业的主力军。
随着云南建设“民族文化强省”、迪庆“文化兴州”和香格里拉县“文化兴县”战略的实施,非遗的传承和保护引起各级党委、政府的重视和社会各界有识之士的关注,非遗的保护,特别是开发利用方兴未艾。近年来,全县通过在城区举办“香格里拉赛马节”、
“欢乐香巴拉”等大型文化活动,农村基层文化在各乡(镇)党委、政府的重视和支持下,借民族传统节日之际,因地制宜地开展了丰富多彩的群众文化活动,“一乡一品”打造活动已初具雏形,如虎跳峡镇有彝族的“火把节”、洛吉乡有“祭山跑马节”、尼西乡有“情舞节”、三坝乡有“东巴文化节”、金江镇有“龙潭艺术节”、小中甸有“达拉节”等。以各种活动为载体,继承、弘扬、发展、展示了全县的民族民间传统文化,也发现了一些民间艺术人才,给艺术人才以展露的机会,更好地弘扬了民族文化。
2010年,国家文化部正式批准设立《国家级迪庆民族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2013年2月5日,《迪庆民族文化生态保护区总体规划》已通过国家文化部审批。香格里拉县作为迪庆民族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的重要组成部分,有计划进行动态的整体性保护,对濒危的少数民族文化遗产和文化生态区,尽快列入保护名录,落实保护措施,抓紧抢救和保护。(和金莲
和丽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