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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特殊的地理环境及各民族共同创造的悠久历史和灿烂文化是云南旅游产业能成为支柱产业的前提和基础。云南各族群众在长期的生产实践、社会实践、审美实践中形成发展起来的丰富多样的民族文化,不仅是各个民族赖以生存和发展的精神支柱,还是社会和谐、民生安定、民族和睦的强大动力和民族地区发展旅游产业的重要资源。
民族文化不仅是民族地区旅游产业发展构成的重要资源基础,对民族地区而言,民族文化类旅游资源能否成功开发、保护和利用,将直接决定着旅游产业的市场竞争力。民族文化资源是旅游吸引物的核心因素,是旅游产业在竞争中赖以生存、发展和成长不可替代的组成部分。并与旅游产业的发展相互依存、相互促进、互动发展。
民族文化资源极为丰富
云南各族群众在长期的生产实践、社会实践、审美实践中形成发展起来的多元民族文化,不仅是各个民族赖以生存和发展的精神支柱,还是社会和谐、民生安定、民族和睦的强大动力和民族地区发展旅游产业的重要资源。云南有多个人口在5000人以上的世居少数民族。在这些世居少数民族中,白族、哈尼族、傣族、傈僳族、拉祜族、佤族、纳西族、景颇族、布朗族、阿昌族、普米族、怒族、基诺族、德昂族、独龙族这15个少数民族是云南特有少数民族,人口616万,云南是全国特有少数民族最多的省份。云南特殊的地理环境及各民族共同创造的悠久历史和灿烂文化是云南旅游产业能成为支柱产业的前提和基础。随着改革开放不断深入,综合国力不断增强,人民生活日渐宽裕,人们对精神需求的多元化日益凸显,尤其对以民族文化为基因的世界多元化了解、感知的心理与日俱增,体验、认知不同民族文化风情日渐成为人们生活的普遍追求,使依托民族文化的旅游产业得以蓬勃发展。民族文化作为最具吸引力和亲和力的旅游产业的醇素,大大激活了云南旅游产业的发展。
民族文化不仅是民族地区旅游产业发展构成的重要资源基础,也是提高旅游品位和档次的重要内容,并与旅游产业互动发展。因此,一个地区的旅游产业缺少了自己本民族传统的文化底蕴,便失去了特色,就不能反映出本民族特有的思想内涵和精神实质,也便失去了强大的吸引力。对民族地区而言,民族文化类旅游资源能否成功开发、保护和利用,将直接决定着旅游产业的市场竞争力。民族文化资源是旅游吸引物的核心因素,是旅游产业在竞争中赖以生存、发展和成长不可替代的组成部分。并与旅游产业的发展相互依存、相互促进、互动发展。
民族文化面临消亡性变迁
云南旅游开发对少数民族传统文化不可避免地产生了负面影响。尤其是旅游开发中,重自然资源(景观)开发,忽视民族文化资源保护性开发,在外来强势文化的冲击下,真正的民族传统文化在旅游开发热潮中,正面临着衰退,甚至是消亡性变迁。这种变迁往往表现为旅游开发越早、开发力度越大的少数民族地区,传统民族文化受到的冲击越大,其直接后果则是导致各地区民族文化特色的丧失。如果当地旅游产业失去民族特色,文化含量偏低,最终将影响该地区旅游产业发展的后劲。
第一,民族文化资源开发利用水平不高。在旅游景区的开发建设上,主要注重于自然景观的开发,游客的参与性、休闲性不足,旅客停留时间短暂;一些旅游经营者在旅游开发中重商业设施,轻文化建设,缺乏文化品位,降低了旅游产品对游客的吸引力;旅游文化商品档次不高,具有地方特色的民族工艺品如葫芦丝、蜡染、扎染等制作由于机械化批量生产走向粗制滥造,失去了传统的艺术形象和价值。大理、丽江、西双版纳等民族旅游地方,游客所见的各地文化商品基本相似,体现当地民族文化特色、文化品位高的旅游商品数量甚少。
第二,民族文化的舞台化和商品化现象突出。在旅游开发中,不少地方为了获取眼前的经济效益,迎合旅游者猎奇的需要,一些地道的民风民俗和民族歌舞在纯粹商业利益的驱动下变味走形。一些民族村、民俗村的传统民间民俗、庆典活动如火把节、泼水节、婚嫁风俗等也不按原有的特定时间、地点、方式进行,而是因“旅游需求”随时随地随意地开展,已非民族风情的真实展现。
第三,民族文化资源流失、消亡日趋严重。一是民族语言加速流失。在有自己语言文字的民族中,能使用和认识本民族文字的人越来越少。年轻一代甚至已经完全不能使用自己本民族的语言文字。二是民族服饰、舞蹈、音乐、文物、手工艺、风俗等文化艺术面临失传的危险。一些优秀的少数民族文化艺术后继无人,导致文化断层。三是民族文化保护理念欠缺,由于缺乏民族文化意识与文化自觉,造成了一些“建设性破坏”的案例,或由于重视不够,致使民族建筑和文物年久失修,损坏严重,等等。
合理开发利用“原生态”
第一,强化政府在发展旅游产业中保护民族文化资源的主导作用,应处理好保护和开发利用的辩证关系。保护是为了更好地开发和利用,而开发和利用反过来应该更有利于保护。应将民族文化资源保护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城乡建设发展规划,制定保护标准和目标,系统解决与保护相关的一系列问题。民族文化保护涉及文化、民族、旅游、宗教、教育等多方面的政府管理部门以及社会团体,需要建立由主管部门牵头、有关部门参与的高效和统一的工作协调机制,按照各自的职责职能协同做好保护工作。
第二,加大宣传力度并营造保护民族文化的氛围。在旅游产业发展过程中,民族文化资源保护是一项重要、紧迫、复杂、艰巨的任务。切实做好对民众的宣传,大力引导广大人民群众对民族文化的热情与重视,积极创造一个全民重视、文化自觉、保护有力的民族文化氛围。民族文化的弘扬,需要创造多层次、多形式的展示平台,让有生命力的民族文化成为人们生活的一部分。广播、电视、报刊等新闻媒体,应给民族文化的展示提供更多的空间;博物馆、展览馆、文化宫应充分发挥展示阵地作用;各地应举办丰富多彩的民族节日活动、民族村寨旅游,努力营造民族文化传承的环境;定期举办少数民族文艺汇演、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推出和展示民族文化的精品。
第三,制定总体规划、单项规划和村寨规划,推进民族文化资源的保护。民族文化保护和发展是一项系统工程,不仅涉及保护的对象和内容,而且还涉及保护的手段及实施方法。民族地区在发展旅游产业的同时,还要履行职责,组织专家和有关人员对本地民族文化资源开展认真调查和科学论证,并对民族文化资源进行分类建档,按科学规划、突出特色、合理布局、分阶段实施的原则,制定本地民族文化保护规划,使民族文化保护有序、开发合理。
第四,利用各方力量加大对民族文化资源的保护行动。从国际上看,随着云南对外开放的扩大和旅游产业的发展,云南民族文化日渐为人了解并引起重视;从国内来看,云南省委省政府提出建设民族文化强省和“桥头堡”建设的战略目标,在这种有利形势下,应充分利用各方力量,推动民族文化资源的保护。引导民族文化传承保护主体和客体之间形成一个良性的互动机制,建立起一个广泛的民族文化保护和发展体系。要积极鼓励个人、民间和社会各界参与民族文化的保护和开发活动。努力促进用现代科学技术手段传承、传播和抢救、保护优秀民族文化。
云南特殊的地理环境及各民族共同创造的悠久历史和灿烂文化是云南旅游产业能成为支柱产业的前提和基础。云南各族群众在长期的生产实践、社会实践、审美实践中形成发展起来的丰富多样的民族文化,不仅是各个民族赖以生存和发展的精神支柱,还是社会和谐、民生安定、民族和睦的强大动力和民族地区发展旅游产业的重要资源。
民族文化不仅是民族地区旅游产业发展构成的重要资源基础,对民族地区而言,民族文化类旅游资源能否成功开发、保护和利用,将直接决定着旅游产业的市场竞争力。民族文化资源是旅游吸引物的核心因素,是旅游产业在竞争中赖以生存、发展和成长不可替代的组成部分。并与旅游产业的发展相互依存、相互促进、互动发展。
民族文化资源极为丰富
云南各族群众在长期的生产实践、社会实践、审美实践中形成发展起来的多元民族文化,不仅是各个民族赖以生存和发展的精神支柱,还是社会和谐、民生安定、民族和睦的强大动力和民族地区发展旅游产业的重要资源。云南有多个人口在5000人以上的世居少数民族。在这些世居少数民族中,白族、哈尼族、傣族、傈僳族、拉祜族、佤族、纳西族、景颇族、布朗族、阿昌族、普米族、怒族、基诺族、德昂族、独龙族这15个少数民族是云南特有少数民族,人口616万,云南是全国特有少数民族最多的省份。云南特殊的地理环境及各民族共同创造的悠久历史和灿烂文化是云南旅游产业能成为支柱产业的前提和基础。随着改革开放不断深入,综合国力不断增强,人民生活日渐宽裕,人们对精神需求的多元化日益凸显,尤其对以民族文化为基因的世界多元化了解、感知的心理与日俱增,体验、认知不同民族文化风情日渐成为人们生活的普遍追求,使依托民族文化的旅游产业得以蓬勃发展。民族文化作为最具吸引力和亲和力的旅游产业的醇素,大大激活了云南旅游产业的发展。
民族文化不仅是民族地区旅游产业发展构成的重要资源基础,也是提高旅游品位和档次的重要内容,并与旅游产业互动发展。因此,一个地区的旅游产业缺少了自己本民族传统的文化底蕴,便失去了特色,就不能反映出本民族特有的思想内涵和精神实质,也便失去了强大的吸引力。对民族地区而言,民族文化类旅游资源能否成功开发、保护和利用,将直接决定着旅游产业的市场竞争力。民族文化资源是旅游吸引物的核心因素,是旅游产业在竞争中赖以生存、发展和成长不可替代的组成部分。并与旅游产业的发展相互依存、相互促进、互动发展。
民族文化面临消亡性变迁
云南旅游开发对少数民族传统文化不可避免地产生了负面影响。尤其是旅游开发中,重自然资源(景观)开发,忽视民族文化资源保护性开发,在外来强势文化的冲击下,真正的民族传统文化在旅游开发热潮中,正面临着衰退,甚至是消亡性变迁。这种变迁往往表现为旅游开发越早、开发力度越大的少数民族地区,传统民族文化受到的冲击越大,其直接后果则是导致各地区民族文化特色的丧失。如果当地旅游产业失去民族特色,文化含量偏低,最终将影响该地区旅游产业发展的后劲。
第一,民族文化资源开发利用水平不高。在旅游景区的开发建设上,主要注重于自然景观的开发,游客的参与性、休闲性不足,旅客停留时间短暂;一些旅游经营者在旅游开发中重商业设施,轻文化建设,缺乏文化品位,降低了旅游产品对游客的吸引力;旅游文化商品档次不高,具有地方特色的民族工艺品如葫芦丝、蜡染、扎染等制作由于机械化批量生产走向粗制滥造,失去了传统的艺术形象和价值。大理、丽江、西双版纳等民族旅游地方,游客所见的各地文化商品基本相似,体现当地民族文化特色、文化品位高的旅游商品数量甚少。
第二,民族文化的舞台化和商品化现象突出。在旅游开发中,不少地方为了获取眼前的经济效益,迎合旅游者猎奇的需要,一些地道的民风民俗和民族歌舞在纯粹商业利益的驱动下变味走形。一些民族村、民俗村的传统民间民俗、庆典活动如火把节、泼水节、婚嫁风俗等也不按原有的特定时间、地点、方式进行,而是因“旅游需求”随时随地随意地开展,已非民族风情的真实展现。
第三,民族文化资源流失、消亡日趋严重。一是民族语言加速流失。在有自己语言文字的民族中,能使用和认识本民族文字的人越来越少。年轻一代甚至已经完全不能使用自己本民族的语言文字。二是民族服饰、舞蹈、音乐、文物、手工艺、风俗等文化艺术面临失传的危险。一些优秀的少数民族文化艺术后继无人,导致文化断层。三是民族文化保护理念欠缺,由于缺乏民族文化意识与文化自觉,造成了一些“建设性破坏”的案例,或由于重视不够,致使民族建筑和文物年久失修,损坏严重,等等。
合理开发利用“原生态”
第一,强化政府在发展旅游产业中保护民族文化资源的主导作用,应处理好保护和开发利用的辩证关系。保护是为了更好地开发和利用,而开发和利用反过来应该更有利于保护。应将民族文化资源保护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城乡建设发展规划,制定保护标准和目标,系统解决与保护相关的一系列问题。民族文化保护涉及文化、民族、旅游、宗教、教育等多方面的政府管理部门以及社会团体,需要建立由主管部门牵头、有关部门参与的高效和统一的工作协调机制,按照各自的职责职能协同做好保护工作。
第二,加大宣传力度并营造保护民族文化的氛围。在旅游产业发展过程中,民族文化资源保护是一项重要、紧迫、复杂、艰巨的任务。切实做好对民众的宣传,大力引导广大人民群众对民族文化的热情与重视,积极创造一个全民重视、文化自觉、保护有力的民族文化氛围。民族文化的弘扬,需要创造多层次、多形式的展示平台,让有生命力的民族文化成为人们生活的一部分。广播、电视、报刊等新闻媒体,应给民族文化的展示提供更多的空间;博物馆、展览馆、文化宫应充分发挥展示阵地作用;各地应举办丰富多彩的民族节日活动、民族村寨旅游,努力营造民族文化传承的环境;定期举办少数民族文艺汇演、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推出和展示民族文化的精品。
第三,制定总体规划、单项规划和村寨规划,推进民族文化资源的保护。民族文化保护和发展是一项系统工程,不仅涉及保护的对象和内容,而且还涉及保护的手段及实施方法。民族地区在发展旅游产业的同时,还要履行职责,组织专家和有关人员对本地民族文化资源开展认真调查和科学论证,并对民族文化资源进行分类建档,按科学规划、突出特色、合理布局、分阶段实施的原则,制定本地民族文化保护规划,使民族文化保护有序、开发合理。
第四,利用各方力量加大对民族文化资源的保护行动。从国际上看,随着云南对外开放的扩大和旅游产业的发展,云南民族文化日渐为人了解并引起重视;从国内来看,云南省委省政府提出建设民族文化强省和“桥头堡”建设的战略目标,在这种有利形势下,应充分利用各方力量,推动民族文化资源的保护。引导民族文化传承保护主体和客体之间形成一个良性的互动机制,建立起一个广泛的民族文化保护和发展体系。要积极鼓励个人、民间和社会各界参与民族文化的保护和开发活动。努力促进用现代科学技术手段传承、传播和抢救、保护优秀民族文化。
云南特殊的地理环境及各民族共同创造的悠久历史和灿烂文化是云南旅游产业能成为支柱产业的前提和基础。云南各族群众在长期的生产实践、社会实践、审美实践中形成发展起来的丰富多样的民族文化,不仅是各个民族赖以生存和发展的精神支柱,还是社会和谐、民生安定、民族和睦的强大动力和民族地区发展旅游产业的重要资源。
民族文化不仅是民族地区旅游产业发展构成的重要资源基础,对民族地区而言,民族文化类旅游资源能否成功开发、保护和利用,将直接决定着旅游产业的市场竞争力。民族文化资源是旅游吸引物的核心因素,是旅游产业在竞争中赖以生存、发展和成长不可替代的组成部分。并与旅游产业的发展相互依存、相互促进、互动发展。
民族文化资源极为丰富
云南各族群众在长期的生产实践、社会实践、审美实践中形成发展起来的多元民族文化,不仅是各个民族赖以生存和发展的精神支柱,还是社会和谐、民生安定、民族和睦的强大动力和民族地区发展旅游产业的重要资源。云南有多个人口在5000人以上的世居少数民族。在这些世居少数民族中,白族、哈尼族、傣族、傈僳族、拉祜族、佤族、纳西族、景颇族、布朗族、阿昌族、普米族、怒族、基诺族、德昂族、独龙族这15个少数民族是云南特有少数民族,人口616万,云南是全国特有少数民族最多的省份。云南特殊的地理环境及各民族共同创造的悠久历史和灿烂文化是云南旅游产业能成为支柱产业的前提和基础。随着改革开放不断深入,综合国力不断增强,人民生活日渐宽裕,人们对精神需求的多元化日益凸显,尤其对以民族文化为基因的世界多元化了解、感知的心理与日俱增,体验、认知不同民族文化风情日渐成为人们生活的普遍追求,使依托民族文化的旅游产业得以蓬勃发展。民族文化作为最具吸引力和亲和力的旅游产业的醇素,大大激活了云南旅游产业的发展。
民族文化不仅是民族地区旅游产业发展构成的重要资源基础,也是提高旅游品位和档次的重要内容,并与旅游产业互动发展。因此,一个地区的旅游产业缺少了自己本民族传统的文化底蕴,便失去了特色,就不能反映出本民族特有的思想内涵和精神实质,也便失去了强大的吸引力。对民族地区而言,民族文化类旅游资源能否成功开发、保护和利用,将直接决定着旅游产业的市场竞争力。民族文化资源是旅游吸引物的核心因素,是旅游产业在竞争中赖以生存、发展和成长不可替代的组成部分。并与旅游产业的发展相互依存、相互促进、互动发展。
民族文化面临消亡性变迁
云南旅游开发对少数民族传统文化不可避免地产生了负面影响。尤其是旅游开发中,重自然资源(景观)开发,忽视民族文化资源保护性开发,在外来强势文化的冲击下,真正的民族传统文化在旅游开发热潮中,正面临着衰退,甚至是消亡性变迁。这种变迁往往表现为旅游开发越早、开发力度越大的少数民族地区,传统民族文化受到的冲击越大,其直接后果则是导致各地区民族文化特色的丧失。如果当地旅游产业失去民族特色,文化含量偏低,最终将影响该地区旅游产业发展的后劲。
第一,民族文化资源开发利用水平不高。在旅游景区的开发建设上,主要注重于自然景观的开发,游客的参与性、休闲性不足,旅客停留时间短暂;一些旅游经营者在旅游开发中重商业设施,轻文化建设,缺乏文化品位,降低了旅游产品对游客的吸引力;旅游文化商品档次不高,具有地方特色的民族工艺品如葫芦丝、蜡染、扎染等制作由于机械化批量生产走向粗制滥造,失去了传统的艺术形象和价值。大理、丽江、西双版纳等民族旅游地方,游客所见的各地文化商品基本相似,体现当地民族文化特色、文化品位高的旅游商品数量甚少。
第二,民族文化的舞台化和商品化现象突出。在旅游开发中,不少地方为了获取眼前的经济效益,迎合旅游者猎奇的需要,一些地道的民风民俗和民族歌舞在纯粹商业利益的驱动下变味走形。一些民族村、民俗村的传统民间民俗、庆典活动如火把节、泼水节、婚嫁风俗等也不按原有的特定时间、地点、方式进行,而是因“旅游需求”随时随地随意地开展,已非民族风情的真实展现。
第三,民族文化资源流失、消亡日趋严重。一是民族语言加速流失。在有自己语言文字的民族中,能使用和认识本民族文字的人越来越少。年轻一代甚至已经完全不能使用自己本民族的语言文字。二是民族服饰、舞蹈、音乐、文物、手工艺、风俗等文化艺术面临失传的危险。一些优秀的少数民族文化艺术后继无人,导致文化断层。三是民族文化保护理念欠缺,由于缺乏民族文化意识与文化自觉,造成了一些“建设性破坏”的案例,或由于重视不够,致使民族建筑和文物年久失修,损坏严重,等等。
合理开发利用“原生态”
第一,强化政府在发展旅游产业中保护民族文化资源的主导作用,应处理好保护和开发利用的辩证关系。保护是为了更好地开发和利用,而开发和利用反过来应该更有利于保护。应将民族文化资源保护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城乡建设发展规划,制定保护标准和目标,系统解决与保护相关的一系列问题。民族文化保护涉及文化、民族、旅游、宗教、教育等多方面的政府管理部门以及社会团体,需要建立由主管部门牵头、有关部门参与的高效和统一的工作协调机制,按照各自的职责职能协同做好保护工作。
第二,加大宣传力度并营造保护民族文化的氛围。在旅游产业发展过程中,民族文化资源保护是一项重要、紧迫、复杂、艰巨的任务。切实做好对民众的宣传,大力引导广大人民群众对民族文化的热情与重视,积极创造一个全民重视、文化自觉、保护有力的民族文化氛围。民族文化的弘扬,需要创造多层次、多形式的展示平台,让有生命力的民族文化成为人们生活的一部分。广播、电视、报刊等新闻媒体,应给民族文化的展示提供更多的空间;博物馆、展览馆、文化宫应充分发挥展示阵地作用;各地应举办丰富多彩的民族节日活动、民族村寨旅游,努力营造民族文化传承的环境;定期举办少数民族文艺汇演、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推出和展示民族文化的精品。
第三,制定总体规划、单项规划和村寨规划,推进民族文化资源的保护。民族文化保护和发展是一项系统工程,不仅涉及保护的对象和内容,而且还涉及保护的手段及实施方法。民族地区在发展旅游产业的同时,还要履行职责,组织专家和有关人员对本地民族文化资源开展认真调查和科学论证,并对民族文化资源进行分类建档,按科学规划、突出特色、合理布局、分阶段实施的原则,制定本地民族文化保护规划,使民族文化保护有序、开发合理。
第四,利用各方力量加大对民族文化资源的保护行动。从国际上看,随着云南对外开放的扩大和旅游产业的发展,云南民族文化日渐为人了解并引起重视;从国内来看,云南省委省政府提出建设民族文化强省和“桥头堡”建设的战略目标,在这种有利形势下,应充分利用各方力量,推动民族文化资源的保护。引导民族文化传承保护主体和客体之间形成一个良性的互动机制,建立起一个广泛的民族文化保护和发展体系。要积极鼓励个人、民间和社会各界参与民族文化的保护和开发活动。努力促进用现代科学技术手段传承、传播和抢救、保护优秀民族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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