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2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以发改办能源〔2011〕2046号文复函西藏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四川省发展改革委和中国华电集团公司。文件指出:为了贯彻落实中央文件精神,合理开发利用金沙江丰富的水能资源,加强藏区电力基础设施建设,解决当地用电问题,增加清洁电力供应,实现“藏电外送”,构建国家“西电东送”接续能源基地,同时,变资源优势为经济优势,促进西藏自治区和四川省藏区跨越式发展,同意金沙江上游苏洼龙、拉哇、叶巴滩水电站开展前期工作。
苏洼龙、拉哇、叶巴滩水电站装机容量分别初定为116万千瓦、168万千瓦和198万千瓦,均由华电金沙江上游水电开发有限公司负责建设和管理。
复函要求要高度重视电站建设的生态环境保护和移民安置工作,将帮助移民群众脱贫致富和促进库区生态环境建设作为水电开发的重要目标,制定切实可行的生态保护和移民安置措施。电站开发建设要试行先移民后建设的水电开发新方针,将落实和安置好电站移民作为电站建设的重要前提条件。
图为地处巴塘县境内的拉哇电站金沙江河流一段
图为金沙江叶巴大峡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