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8月22日,我有幸代表公司到普洱市思茅区的华能澜沧江水电有限公司糯扎渡水电站参加“糯扎渡水电站清漂一期工程”的开标仪式。下午3点整,随着招标方宣布:现在开始开标。参与投标的十四家单位一下子激动了起来,招标方在公证处人员的监督下,唱出了各家的投标价,因我公司报到的早,开标排在靠后,对前面几家的报价我公司有明显的价格竞争优势,忍不住露出了喜悦之情。虽然有几家的标价和我公司相差不大,但通过公平竞争我是有信心的。
俗话说,天有不测风云,或许是高兴得过早。当开标到最后一家云南浩立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的时候,主持人唱该公司的标价为35802060.0元后,问该公司代表人:有没有补充报价?该公司代表人立即达到:有补充报价。并走上前去将早已准备好的其中一份投标文件交给主持人,声明该份标书为该公司的补充报价,随即主持人唱出该公司的补充标价为31662349.0元。这一举动立即引起了其他投标人的一致反对,并一致主张这一行为为违规行为,要求招标方不予采纳。有人看到,该公司的代表人选的是其中一份补充报价,其它至少还有几份补充报价,一个投标单位把高高低低的补充报价若干份一同交给了招标单位,真是骇人听闻!
按招投标法的相关规定,投标文件的修改、补充、撤回必须在开标之前进行,该行为属于一个投标单位递交两份投标文件,违反了招投标法的相关规定。但是很意外,其他投标人的这一主张遭到了招标方和公正方的反对,认为这一行为符合规定。
开标会结束后,几家投标单位对云南浩立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的这一行为展开了激烈的争论。结论是:云南浩立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与招标方澜沧江水电开发有限公司和公证方三方早有预谋,投标方已疏通了招标方和公证方的关系,有意识的安排云南浩立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中标。
浩立公司在利益前面,相互勾结,暗相操作,违背规则,触犯法律,让人愤慨!不管你信不信,反正我是信了!不信大家就等着看最后的中标结果吧!
告诫其它投标单位:澜沧江水电开发有限公司水很深,少涉足。慎重! 慎重! 慎重!更希望相关部门来规范管理这个市场,杜绝我们造成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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