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移民搬迁政策性强,涉及范围广, 鉴别对象、界定范围,把基础工作做到家家户户,把统计材料落实到具体人头,力争准确、完整、彻底。做到不唯书、不唯上、只唯实,既有利于移民搬迁,又有利于社会稳定;既不感情用事,又合理、合法、合规、确保心中有数,查验有据,核定有理 。
第二、出台特定的搬迁政策 在不悖逆国家移民搬迁大政方针的前提下,以对国家、对移民、对历史高度负责的精神,针对移民搬迁的特殊群体,在尊重移民意愿,保证移民合法权益的情况下,出台特殊的、具体的搬迁政策, 譬如修建适宜的移民新区、拓展移民服务空间等,把移民搬迁的各项经济指标数量化、细化、 物化, 形成操作性强、把握度适宜、透明度高的实施细则和办法,并对小中甸水库移民,在保障他们基本生活基础上,不断拓宽再就业门路,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和多种鼓励政策,帮助更多的农户从事农业生产或二、三产业,并从项目、 资金、 信息、 技术方面给予扶持, 把党和政府的关怀送到他们的心坎上,真正使他们 “ 搬得出,稳得住,逐步能致富”。
第三、要采取特别的搬迁措施: 特殊群体的搬迁要坚持县为基础,限额规划,静态控制,动态管理,量力而行,量入为出的原则,除有特殊的政策外, 还要采取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的特殊措施。 要采取一家一策, 一户一式的多种搬迁安置模式,不搞一刀切,不刮一阵风,不施一点压,通过艰苦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坚实的基础工作及优质服务,使他们服从移民搬迁总体规划和要求,愉快地搬迁,早搬迁、早销号、早主动、早致富。
第四、要实施特殊的帮扶政策 特殊群体带有普遍性的特性,是经济上的不富裕。借移民搬迁机遇,实现经济上的根本转变,就要实施特殊的帮扶政策,搞好“迁建后” 服务, 吸纳已取得的扶贫经验,广泛开展多层次、多渠道、多形式的帮扶措施,把“扶智”与“扶贫” 结合起来,把移民搬迁与开发扶贫结合起来,把开发开放与共同富裕结合起来,把特殊群体扶上致富路,再送一程,解决移民后顾之忧,确保 “移民、脱贫、发展、稳定” 四大战略任务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