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电力网获悉,近日,国家环境保护部以环审[2012]21号文《关于金沙江中游河段梨园水电站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一文批复了由云南省金沙江中游水电开发有限公司开发建设的梨园水电站环境影响报告书。
梨园水电站位于云南省丽江市玉龙县与迪庆州香格里拉县交界的金沙江干流上,为金沙江中游河段“一库八级”水电开发方案中的第三个梯级。该工程属一等大(1)型工程,以发电为主,兼顾防洪、旅游等综合效益。电站装机容量2400MW(4×600[1][2]MW),与上游龙盘水库联合运行时年发电量107.03亿kWh,联合运行保证出力为1103MW。枢纽主要由挡水、泄洪排沙、电站引水系统及坝后岸边厂房等组成。主要建筑物有:混凝土面板堆石坝、右岸溢洪道、左岸泄洪冲沙洞、左岸引水发电系统等。工程最大坝高155m,水库正常蓄水位1618m,死水位1602m,相应于正常蓄水位的库容为7.27亿m3,有效库容2.09亿m3,具有周调节能力,坝址控制流域面积22万km2,多年平均流量1430m3/s。本工程施工总工期87个月,总投资约161.2亿元。其中,第一台机组发电工期为第6年12月。工程静态投资约1415774.69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