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1日,由云南华电鲁地拉水电有限公司负责开发建设的鲁地拉水电站顺利通过国务院办公会审核,标志着该电站正式通过国家核准。
鲁地拉水电站是金沙江中游河段梯级开发的第七级电站,位于云南省丽江市永胜县与大理白族自治州宾川县交界处的金沙江干流中游河段上,属一等大(I)型工程,总装机容量216万千瓦,总库容17.18亿立方米,多年平均年发电量99.57亿千瓦时。电站以发电为主,兼有水土保持、库区航运和旅游等综合利用功能。
项目核准后,鲁地拉公司将在国家相关部委和地方各级党委、政府的大力支持和华电集团的正确领导下,按照“建优质工程、育优秀人才、创持续价值”的工程建设目标和“建设一座电站、改善一片环境、带动一方经济、致富一方百姓、促进一方和谐、树立一座丰碑”的企业使命,力争早日建成投产发电,为促进当地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推进“西电东送”战略目标的实施和西部大开发做出更大的贡献。(中国华电集团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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