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电力网讯:国家环境保护部近日批准澜沧江苗尾水电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国家环境保护部2月23日以《关于云南省澜沧江苗尾水电站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环审[2012]58号)正式对澜沧江苗尾水电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作出批复决定。
澜沧江苗尾水电站位于大理白族自治州云龙县,由云南华能澜沧江水电有限公司开发建设。工程位于云南省境内澜沧江上游河段,采取堤坝式开发,工程开发任务以发电为主,兼顾灌溉供水。电站总装机容量1400兆瓦(4台350兆瓦),多年平均发电量59.99亿千瓦时。水库正常蓄水位1408米,相应库容6.60亿立方米,干流回水长度61公里,死水位1398米,调节库容1.59亿立方米,具有周调节性能。工程枢纽主要由挡水建筑物、泄洪建筑物、引水发电系统、地面厂房和灌溉取水口等组成。工程总投资88.80亿元,其中环保投资830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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