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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澜沧江上游如美水电站项目开展前期工作有关意见的复函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厅:
你厅《关于征求对澜沧江上游如美水电站项目开展前期工作意见的函》(发改办能源〔2012〕589号)收悉。经研究,函复如下:
一、如美水电站位于西藏自治区境内的澜沧江上游,该项目是国办函〔2010〕62号文明确开展前期工作的水电项目,同时列入了国务院审议批准的《“十二五”支持西藏经济社会发展建设项目规划方案》,电站开发有利于将当地的资源优势转化为经济优势,促进藏区经济社会发展。
二、澜沧江上游是我国规划建设的重要水电基地,水能资源蕴藏量丰富,建议有关部门按照国家“十二五”规划纲要确定的“在做好生态保护和移民安置的前提下积极发展水电”的总体要求,体现“生态优先、统筹考虑、适度开发、确保底线”的基本原则,抓紧完成澜沧江上游(西藏境内河段)水电开发规划及其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全面、系统评价水电开发对流域、区域生态系统造成的整体影响,提出预防和减缓影响的相关措施。
三、如美水电站项目前期工作应在澜沧江上游(西藏境内河段)水电规划及其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查的基础上进行。在相关规划和规划环评工作完成后,再开展“三通一平”环评审批工作。
二○一二年四月一日
主题词:环保 水电 环评 复函
抄送:环境保护部西南环境保护督查中心,西藏自治区环境保护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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