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果桥水电站工程建设于2009年5月获国家发改委核准,电站坝高105米,正常蓄水位1307米,水库回水长44.47公里,相应库容3.16亿立方米,电站装机容量90万千瓦,年发电量40.41亿千瓦小时。电站水库淹没影响涉及我县功果桥、苗尾、宝丰3个乡镇13个行政村63个村民小组,搬迁人口3442人;淹没影响耕园地面积6022亩,其中耕地4689亩;林地2484亩。
按照功果桥水电站工程建设进度和蓄水计划,电站将于2011年9月中旬下闸蓄水。根据省、州人民政府的要求及县人民政府《关于澜沧江功果桥水电站工程建设征地移民安置实施意见》(〔2010〕第11号公告)的有关精神,从2011年3月准备库底清理工作并开始库底清理,5月底前完成汛期移民搬迁、汛期库底清理并组织自验、安全度汛检查等工作。为妥善安置移民的生产生活,确保库底清理工作和下闸蓄水能够顺利进行。现就功果桥水电站库区土地征收范围内停止耕种作物作公告如下:
一、功果桥水电站库区土地征收范围为土地征收界桩(澜沧江右岸标记为GGQT+尾偶数、左岸标记为GGQT+尾奇数)以下范围。
二、2011年小春作物收割完后,土地征收范围内大春作物不再种植(包括物资备用、育苗、整地等)。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土地征收范围内停止种植各类作物。
三、按照县人民政府《关于澜沧江功果桥水电站工程建设征地移民安置实施意见》(以下简称〔2010〕第11号公告)和《关于功果桥水电站移民人口确认有关问题的通知》(龙政办发〔2010〕112号)有关生产安置人口(逐年补偿人口)计算方法的规定,对被淹没影响耕地面积所计算并确认为生产安置人口(逐年补偿人口)的,从2011年4月起,按照过渡期生产生活补偿补助标准(210元/人·月)发放补偿补助。具体工作由县乡(镇)驻村移民工作组和村委会按淹没影响耕地细化到户面积,将生产安置人口计算到户,由移民户自行确定到具体享受逐年补偿人员。以村民小组(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为单位编制审批花名册(一式五份),按逐年补偿人口审批程序上报批准,批准后与移民签订生产安置协议(淹地淹房户签订移民搬迁安置协议),手续齐备后由乡镇移民站以存折方式支付给移民户补偿补助费用。
四、涉及淹地淹房动迁的移民安置户,从该户迁入新居并拆除线下构筑物之月起享受过渡期生产生活补偿补助。
五、电站水库淹没影响耕地区内被确认批准为生产安置人口(逐年补偿人口)后,多余逐年补偿人口对应水田面积的部分,应按〔2010〕第11号公告的有关规定执行。
六、各乡镇、各部门、电站水库淹没影响耕地的移民、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应积极支持国家重点建设,克服困难,顾全大局,严格服从停种作物的规定。县、乡(镇)工作组及村社干部要做好宣传、张贴工作,对不听劝告擅自耕种作物而被淹没造成损失的移民户,一律不予以补偿。
云龙县人民政府
二Ο一一年二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