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8日上午,金沙江溪洛渡水电站工程第一阶段蓄水在成都通过国家验收。验收委员会同意溪洛渡水电站工程于2013年5月初3号、4号导流底孔下闸,水库开始第一阶段蓄水,初期蓄水位至540米,并逐步抬升和控制蓄水位不超过560米。 金沙江溪洛渡水电站工程蓄水验收是依据国家相关要求进行的。按照验收工作安排,水电水利规划设计总院组织了蓄水验收专家组,4月10日至14日开展了现场检查和技术预验收工作,就工程建设情况、下闸蓄水计划与防洪度汛方案等问题,提出了现场检查意见。26日至27日验收专家组对现场检查意见落实情况进行了复查,对蓄水验收所具备的条件进行了评审,形成了验收专家组意见。此外,四川云南两省移民安置专项验收委员会专家组也赴库区及移民安置区进行了现场检查,并在23日、25日移民专项验收委员会召开验收会同意通过两省库区建设征地移民安置专项验收。
验收委员会听取了工程建设管理、工程质量监督、蓄水安全鉴定意见、建设征地移民安置专项验收、以及验收专家组意见等五个方面情况的汇报。
随后,与会委员和代表讨论通过了《金沙江溪洛渡水电站工程第一阶段蓄水验收鉴定书》。验收委员会同意金沙江溪洛渡水电站工程于2013年5月初3号、4号导流底孔下闸,水库开始第一阶段蓄水,初期蓄水位至540米,并逐步抬升和控制蓄水位不超过560米。具体下闸蓄水时间请中国长江三峡集团公司商四川、云南两省相关地方政府确定。溪洛渡工程建设单位应在下闸蓄水和提升水库水位之前,报告相关地方人民政府和主管部门,提前做好相关准备工作。根据分期蓄水计划,待2014年8月,大坝及表孔达到防洪安全运行条件和度汛要求后,由验收专家组检查确认,验收委员会召开第二阶段蓄水验收会议,可将水库水位进一步提升蓄至580米和600米正常水位。
中国三峡集团董事长、党组书记曹广晶在会上致辞。他说,水电站的建设周期较长,溪洛渡水电站经过十年的努力,终于迎来了收获的季节。曹广晶代表中国三峡集团向四川云南两省各级政府、设计、监理以及参建各方表示衷心的感谢,感谢大家对溪洛渡水电站建设的支持和帮助。他指出,溪洛渡水电站蓄水验收并不意味着工程的结束,它意味着一个新的开始。工程建设和移民搬迁安置等工作需要一如既往地做好。
国家能源局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司副司长史立山出席了验收会。他指出,金沙江溪洛渡水电站工程第一阶段蓄水通过国家验收,是溪洛渡水电站建设的里程碑,也是金沙江水电开发的里程碑,更是我国水电开发的里程碑。他强调,要继续高度负责任地做好溪洛渡水电站的各项工作,更加重视水电站的安全工作,继续做好移民的后续工作,做好水电站建设的统筹协调等工作。
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能源局局长雷开平,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能源局局长马晓佳在蓄水验收会上分别讲话。
验收委员会的组成单位有水电水利规划设计总院、四川和云南两省发改委和能源局、中国水电工程顾问集团公司、四川和云南两省国土资源厅、省移民局、省交通运输厅、省水利厅、省环境保护厅、省林业厅、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国家电网、南方电网、四川省电力公司、云南省电网公司、水利部水利工程建设质量监督总站、库区各地市州、县政府、中国水电顾问集团成都勘测设计研究院、验收专家组组长以及中国三峡集团等。
验收委员会主任委员为水电水利规划设计总院院长晏志勇,副主任委员为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能源局局长雷开平,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能源局局长马晓佳,中国三峡集团党组成员、副总经理樊启祥,他们四人共同签署了验收鉴定书。
中国三峡集团党组成员、副总经理毕亚雄,总工程师、中国工程院院士张超然出席了验收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