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国家能源局委托,2014年9月23日至24日,水电水利规划设计总院会同西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能源办公室),在长沙主持召开了西藏澜沧江上游古学水电站预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查会议。参加会议的有西藏自治区环境保护厅、林业厅,中国华能集团公司,西藏昌都地区行署及有关部门,芒康县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华能澜沧江水电有限公司,华能澜沧江上游水电有限公司,中国电建集团昆明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中国电建集团中南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南院)等单位的领导、专家和代表。
2012年11月,原中国水电顾问集团贵阳勘测设计研究院提出了《澜沧江上游(西藏境内河段)水电规划报告》,同年12月,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对报告进行了审查,同意澜沧江上游(西藏境内河段)采用“一库七级”梯级开发方案,梯级电站总装机容量5839MW,年发电量293.75亿kWh。古学水电站是该河段最末一级电站,位于西藏自治区昌都地区芒康县曲孜卡乡,坝址控制流域面积8.21万km²,多年平均流量670m³/s。
受华能澜沧江上游水电有限公司委托,中南院开展了古学水电站预可行性研究阶段的勘测设计和试验研究工作,于2014年8月编制完成了《西藏澜沧江上游古学水电站预可行性研究报告(送审稿)》,初选水库正常蓄水位2535m,初选装机容量1700MW(4×425MW),多年平均年发电量78.16亿/85.01亿kWh(单独运行/梯级联合运行)。初拟的代表性枢纽布置方案由面板堆石坝,左岸洞式溢洪道、泄洪洞,右岸地下厂房及输水系统等主要建筑物组成,初拟最大坝高229m。
会前,部分专家与代表对工程现场进行了查勘。会议听取了中南院关于报告内容的汇报,并分专业组进行了讨论和审议。会议认为,报告基本满足本阶段勘测设计内容和工作深度的要求,基本同意该报告。会议讨论通过了审查意见初稿,同时提出了对报告修改完善的工作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