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格里拉县各城镇户口务工人员、毕业待业学生:
根据国发【2007】24号《国务院关于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若干意见》及《香格里拉县城区最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管理暂行办法》,为了要建立健全廉租住房的保障方式,经请示县人民政府分管领导后通过县廉租房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对符合规定的城镇务工人员、毕业后无稳定工作在城打工各大中专毕业生给予核准廉租房租赁补贴,现将报名条件通知如下:
1、报名时须提供书面申请书一份;
2、报名时须持香格里拉县域城镇户口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3、享此补贴家庭为人均月收入低于980元以下低收入家庭;
4、报名时须持务工(打工)所在单位出具的证明;
5、享有城镇低保金者优先。
报名时间:2011年11月21日—2011年11月30日
报名地点:香格里拉县住建局三楼廉租住房办公室(建塘路87号,环太酒店对面)
特此通知
香格里拉县廉租住房领导小组办公室
注:本通知将同期在香格里拉电视台上播报,请注意收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