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金沙江上游苏洼龙水电站工程正在办理项目批准建设程序过程中,项目业主为华电金沙江上游水电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自筹,资金已落实。受委托现对金沙江上游苏洼龙水电站4号、8号公路工程施工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二.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金沙江上游苏洼龙水电站 2.2项目地点:西藏自治区昌都地区芒康县
2.3招标范围:本标为金沙江上游苏洼龙水电站4号、8号公路工程施工标(招标编号:CHDT284/11-SG- 0101;合同编号:JSJSY-SWL-2011-JJ-01)苏洼龙水电站位于金沙江上游河段四川巴塘县和西藏芒康县的界河上,为规划中的金沙江上游川藏段13 个梯级电站中的第10级。坝址位于四川巴塘县苏洼龙乡上游约1km处,距巴塘县78km。苏洼龙水电站4号公路工程位于西藏自治区昌都地区芒康县索多西乡,是连接右岸规划过坝交通洞上游出口和规划1号渣场之间的场内施工干线公路;8号公路工程位于西藏自治区昌都地区芒康县索多西乡安麦西村,是连接右岸规划过坝交通洞下游进口和规划料场之间的场内施工干线公路。4号公路规划路线全长约3km,8号公路规划路线全长约4km,道路等级为矿山二级,路基宽度10.5m,路面宽度9.0m,水泥混凝土路面。本次招标范围为4号公路部分路线和8号公路部分路线,作为一个标段招标;其中4号公路设计路线长 1.746km,线路布设有明线和涵洞5道;8号公路设计路线长1.383km,线路布设有明线和涵洞5道。招标人计划于2011年5月20日开工,2011年11月20日前建成通车,施工工期为6个月。合同应完成的永久工程项目和工作内容如下: (1) 路基土石方工程承包人应完成本合同施工图纸所示的路基挖方、路基填方和特殊路基处理等及其有关的作业。 (2) 路面工程承包人应完成本合同施工图纸所示的在已完成并经监理人验收合格的路基上铺筑各种底基层、基层和面层,以及修筑路面附属设施及其有关的作业。 (3) 桥梁及涵洞承包人应完成本合同施工图纸所示的盖板涵及其附属结构物的施工。 (4) 防护工程承包人应完成本合同施工图纸所示的石砌(包括混凝土预制块)护坡、护面墙、挡土墙、护栏(包括钢护栏和混凝土护栏)、锚喷混凝土边坡、喷浆护坡,其它防护工程砌筑(护肩、护脚等)以及基础开挖与回填的施工作业及沿线设施预埋件的制安。 (5) 绿化及环境保护承包人应完成施工及维护期间的环境保护,以及绿化工程中植物的种植和管理等的有关作业。 (6) 安全设施承包人应完成本合同施工图纸所示的沿线安全设施有关作业。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具备以下要求:(1)企业资质: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地位,通过了GB/T19001-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ISO14000环境管理体系、OHSAS18000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足够资产及能力来有效地履行合同的施工企业;(2)具有政府安全生产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省级及以上)。(3)施工经验:具有与本招标工程的规模和性质相似工程的施工经验,并具有水电站大坝、厂房工程施工经验。(4)财务状况: ① 流动资金:投标人为实施本合同拟投入的流动资金应大于根据资金流估算的为实施本合同需要由投标人垫付的流动资金; ② 近3年财务状况良好,且连续3年盈利; ③ 年营业额:其能承担的年最大建安工作量应超过其正在施工的以及包括本合同在内的新承接的年建安工作量。(5)施工设备:投标人应能保证及时提供本合同所需的施工设备,其数量和品种应能满足本合同工程主要的施工作业要求。(6)主要人员:投标人拟派驻工地的项目经理应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壹级项目经理资质,并具有5年及以上类似工程的施工经历和担任过3年及以上类似工程的项目经理,中标后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其他工程兼任。总工程师应有5年及以上类似工程的施工经历和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并担任过3年及以上的项目总工,中标后项目总工也不得同时在其他工程兼任。无违法违规等不良记录,社会信誉良好。投标人拟委派的项目副经理中应设置1名专职安全项目副经理,专管承包人所辖工地的施工安全工作,专职安全项目副经理必须持有省级以上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 资格预审文件要求潜在投标人需按下列要求提供资格预审文件,参加资格预审:
1. 《金沙江上游苏洼龙水电站4号、8号公路工程施工投标申请书》(格式见附件);
2. 企业状况介绍;
3. 经年检合格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
4. 经年检合格的企业资质等级证书;
5. 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ISO14000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OHSAS 18000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6. 在近3年内(从2008年1月1日~2011年1月1日)在中国境内实施的类似及以上规模项目的情况、经验和业绩的详细说明及联系方式,尤其重要的是要标明在华电集团所属企业取得的业绩情况(必须注明建设单位、投资规模、投产时间、工程质量、验收情况、建设单位的联系人、联系电话等);潜在投标人还需分别提供藏区(海拨2000m以上)施工项目合同文件和水电站大坝、厂房工程施工合同文件各两个; 7. 银行资信等级及投标截止日前基本帐户的资金证明(不能少于1000万元); 8. 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近3年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和审计报告; 9. 现阶段和过去3年由合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情况(企业自述); 10. 证明投标人的其他资料; 11. 投标人提供的其他资质证明文件。提供的所有资质文件必须真实有效,保证合同执行期间有关证件、文件处于有效期。一旦发现虚假文件或内容,无论多么微小,招标人可取消其投标资格。五. 招标公告发布时间:2011年3月29日~2011年4月2日17:00 六. 资格预审文件提交截止时间资格预审文件递交截止日期:2011年4月2日17:00 资格预审时间:2011年3月29日-2011年4月6日 联 系 方 式项目联系人:李 宝 亮电 话:010-51113026/63835786 手 机:13146685311 传 真:010-51113193 邮 箱:(E-mail)hsliang129@163.com 地 址:北京市丰台区丰台北路32号 邮编:1000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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