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滇西北生物多样性保护行动计划(2008~2012年)
2011-06-07 10:25:54 来源:七彩云南保护行动网 作者: 【 】 浏览:184次 评论:0
 

 

 

 

 

 

   

 

 

 

  生物多样性是人类赖以生存与发展的物质基础,有效保护和持续利用生物多样性是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发展、建设生态文明的重要内容和必然要求。

 

 

 

  滇西北地质特殊、地形复杂、气候多样,是世界上生物多样性和民族文化多元性最丰富的地区之一,也是我国水资源、有色矿产资源和生态景观资源最富集的地区,属金沙江、澜沧江、怒江和独龙江的中上游地区,具有重要的生态服务功能。切实保护好滇西北的生物多样性,合理利用自然资源,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为加强生态环境保护,遏制生物多样性锐减的趋势,云南省人民政府从2000年就全面停止了滇西北的天然林采伐,实施了大规模的生态建设工程,建设了27个自然保护区以及不少其它类型的保护地,制定和颁布了《云南省自然保护区管理条例》、《云南省三江并流世界自然遗产地保护条例》等法规政策,初步形成了滇西北生物多样性保护体系。但是,从总体上看,保护生物多样性和生态环境的力度仍然不够,威胁生物多样性的因素依然存在,滇西北生态环境也极其脆弱。随着经济社会快速发展,滇西北生物多样性保护任务显得更加繁重。

 

 

 

  20082月,云南省人民政府召开滇了西北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会议,发表了《滇西北生物多样性保护丽江宣言》,出台了《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滇西北生物多样性保护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若干意见》)。为认真贯彻落实《若干意见》,滇西北生物多样性保护联席会议组织了中国科学院昆明植物研究所和昆明动物研究所、云南大学、西南林学院、云南省社科院、云南省环科院等单位的有关专家,编制了《滇西北生物多样性保护行动计划(20082012年》(以下简称《行动计划》)。按照滇西北生物多样性保护联席会议第一次会议和滇西北生物多样性保护专家咨询委员会的要求,进一步与《滇西北生物多样性保护规划纲要(20082020年)》(以下简称《规划纲要》)作了衔接,吸收了我省在滇西北生物多样性保护方面的大量研究成果,参考了国家正在修编的《中国生物多样性保护行动计划》,广泛征求了各有关州市部门和专家的意见,提出了本《行动计划》的主要目标、重大行动和保障措施。随着研究工作的不断深入,各项保护工作的不断推进,我们将根据情况变化对《行动计划》适时进行调整、补充和完善。

 

 

 

 

1

 

 

 

1.1滇西北自然与经济社会概况

 

 

1.2滇西北生物多样性保护的必要性和紧迫性

 

 

1.2.1滇西北生物多样性保护意义重大

 

 

 

1.2.2滇西北生物多样性保护任务艰巨

 

 

 

2 滇西北生物多样性的特点及保护现状

 

 

 

2.1滇西北生物多样性的特点

 

 

 

2.1.1自然景观多样性

 

 

 

2.1.2生态系统多样性

 

 

 

2.1.3物种多样性

 

 

 

2.2滇西北生物多样性保护现状

 

 

 

2.2.1就地保护

 

 

 

2.2.2迁地与离体保护

 

 

 

2.2.3重大生态建设工程

 

 

 

2.2.4法规政策建设

 

 

 

2.3滇西北生物多样性保护存在的问题

 

 

 

2.3.1对生物多样性保护重要性的认识亟待提高

 

 

 

2.3.2资源开发与生物多样性保护的矛盾突出

 

 

 

2.3.3投入不足

 

 

 

2.3.4尚未建立生态补偿机制

 

 

 

2.3.5管理体制不顺,保护能力较低

 

 

 

2.3.6科学研究滞后,缺乏对生物多样性的影响评价

 

 

 

2.4生物多样性保护优先区域与保护空缺分析

 

 

 

2.4.1优先区域

 

 

 

2.4.2 生物多样性保护空缺分析

 

 

 

3 指导思想、原则与目标

 

 

 

3.1指导思想

 

 

 

3.2原则

 

 

 

3.3目标

 

 

 

3.4重点任务

 

 

 

4 主要领域与优先行动

 

 

 

领域一:生物多样性保护与可持续利用政策

 

 

 

行动1:完善协调合作机制

 

 

 

行动2:制定滇西北国家级重点生态功能保护区规划

 

 

 

行动3:全面开展生态创建

 

 

 

行动4:制定滇西北生态补偿政策

 

 

 

领域二:生物多样性就地保护

 

 

 

行动5:加强自然保护区建设

 

 

 

行动6:加强世界遗产地、风景名胜区的生物多样性保护和管理

 

 

 

行动7:探索生物多样性保护的国家公园模式

 

 

 

行动8:开展高原湿地生态系统保护与修复

 

 

 

领域三:生物多样性迁地保护

 

 

 

行动9:完善滇西北国家重点保护物种繁育基地建设

 

 

 

行动10:建设云南滇金丝猴研究中心

 

 

 

行动11:加强西南野生生物种质库专项收集

 

 

 

领域四:生物多样性保护监测与科研支撑体系建设

 

 

 

行动12:建立滇西北生物多样性基础数据库

 

 

 

行动13:推进西南生物多样性实验室建设

 

 

 

行动14:加强国家高原湿地研究中心建设

 

 

 

行动15:开展重要物种的极小种群保护恢复及主要入侵物种监测

 

 

 

行动16:开展怒江、金沙江和澜沧江中上游水生生物调查

 

 

 

领域五:促进自然资源可持续利用

 

 

 

行动17:药用植物和食用菌资源的有效保护和合理利用

 

 

 

行动18:大力培育生态旅游产业

 

 

 

行动19:加强农村新能源工程建设

 

 

 

行动20:水能资源的可持续利用

 

 

 

行动21:矿产资源的合理开发与集约利用

 

 

 

领域六: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宣传教育

 

 

 

行动22:生物多样性保护宣传教育和公众参与

 

 

 

行动23:生物多样性保护传统知识的调查与编目

 

 

 

行动24:加强对外交流与合作

 

 

 

5 保障措施

 

 

 

5.1法制建设

 

 

 

5.2组织领导

 

 

 

5.3科技支撑

 

 

 

5.4资金投入

 

 

 

5.5监督评估

 

 

 

 

1章 背 景

  1.1滇西北自然与经济社会概况

  滇西北的行政区域包括云南省迪庆州的德钦、香格里拉、维西县,怒江州的贡山、福贡、泸水、兰坪县,大理州的大理市、宾川、剑川、鹤庆、洱源、云龙县,丽江市的古城区、宁蒗、玉龙县,保山市的隆阳区、腾冲县。滇西北位于北纬24°38′29°15′、东经98°05′101°16′之间,面积为7.98万平方公里,约占全省总面积的20.2%,占全国总面积的0.8%

 

 

 

  滇西北地处青藏高原与云贵高原的过渡地带,位于喜马拉雅山脉东部的横断山脉纵向岭谷区。自西向东排列着担当力卡山、独龙江、高黎贡山、怒江、怒山、澜沧江、云岭、金沙江,其中怒江、澜沧江、金沙江最近处仅64公里左右,形成独特的三江并流奇观。滇西北地区海拔4000以上的山峰有一百余座,与雪山相伴的有众多的冰川和大小不等的数百个冰蚀湖。受青藏高原抬升和众多河流切割影响,纵向岭谷相间分布,山高谷深,相对高差近6100,地形起伏极大,拥有南亚热带、中亚热带、北亚热带、暖温带、温带、寒温带和寒带等多种气候类型,多数地区气候寒冷,地势险峻,土壤瘠薄,生态环境极其脆弱。

 

 

 

  滇西北经济社会发展总体上较为滞后,生产力水平较低,生产生活方式仍比较落后,是云南最贫困的少数民族聚集地区之一。至2007年末,滇西北地区总人口约496万人,占全省总人口的7.5%,其中,少数民族人口占区内总人口的41.8%。人均生产总值为9397元,为全省平均水平的89.8%;农民人均纯收入2421元,是全省平均水平的91.9%。区内经济社会发展极不平衡,少数坝区、河谷地带较高的农业生产水平与广大山区普遍落后的生产方式并存,规模有限的现代工业与大量初级经济活动并存,少数相对发达的城镇与广大落后的乡村并存。

 

 

 

  滇西北处于中原文化、藏文化与南亚-东南亚文化交汇的边缘地区和过渡地带。伊洛瓦底江、怒江、澜沧江和金沙江四条大江所形成的天然河谷通道将滇西北与周边各大文化区域连接起来,形成了众多民族聚居,不同民族文化之间的交流与融合,造就了交融互动的多元文化格局,是中国乃至世界民族文化多样性最为富集、历史文化遗产极为丰厚的地区之一。滇西北生活着傈僳族、藏族、怒族、独龙族、普米族等14种少数民族,其中6种少数民族为当地独有。各民族之间经济、社会及文化发展的差异较大,宗教信仰各异,民族风情多彩,被学术界称为民族文化走廊一部活的社会发展史一个世界上绝无仅有的文化基因库

  滇西北自然资源十分丰富,生物资源、矿产资源、水资源等重要战略资源优势突出,是保障国家资源及能源安全、经济安全和生态安全的重要区域;蕴藏有云南56%的水能资源、50%以上的野生动植物物种资源,是我国西部有色金属资源集中区三江成矿带的腹心地带;是云南旅游资源最丰富的地区之一,也是全国的旅游热点地区和国家生态旅游规划的核心区域,现有5A级旅游区1个、4A12个、3A7个、2A25个。

 

 

 

  1.2滇西北生物多样性保护的必要性和紧迫性

 

  生物多样性是人类社会赖以生存和发展的物质基础,也是衡量一个地区环境质量状况和生态文明程度的重要标志。加强滇西北生物多样性保护是省委、省政府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具体行动,是贯彻落实生态立省、保护优先战略的重要举措。《行动计划》的实施将有利于发挥示范作用,有利于区域生态安全,有利于保障滇西北地区优势资源的可持续利用,为后代留下珍贵的绿色宝库。

 

 

 

  1.2.1滇西北生物多样性保护意义重大

 

  滇西北生物多样性具有重要的经济、社会、生态和文化价值。滇西北是世界上最著名的动植物模式标本产地之一,被多个国际组织列为全球生物多样性25个优先重点保护 热点地区之一,也是《中国生物多样性保护行动计划》列出的17关键地区之一。丰富的生物多样性对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和区域生态功能稳定发挥着极其重要的作用,也为人类的生存和发展提供了适应区域和应对全球环境变化的诸多机会。

 

 

 

  滇西北所承担的生态功能具有显著的外溢效应,为国内外广泛关注。滇西北地处四条亚洲著名大江河的上游地区,每年经滇西北进入邻近地区的平均水量为1800多亿立方米,其良好生态系统所拥有的水土保持功能和调蓄洪水作用,有利于控制江河的洪涝灾害,减轻中下游的河床淤积,延长流域内重大水利工程的寿命,是下游地区可持续发展的重要生态保障,其生态环境状况将直接影响到下游近300万平方公里范围的生态安全,影响着约5亿人口的生存环境和生产活动。

 

 

 

  1.2.2滇西北生物多样性保护任务艰巨

 

  虽然滇西北物种丰富,但大多数物种的种群数量少、自然地理分布狭窄,适应能力低,对于外界干扰非常敏感,在遇到自然灾害和人为破坏后,极易陷入濒危状态甚至灭绝。同时,特殊的地质构造、险峻的地形地貌、复杂的气候环境,尤其是高海拔、气候寒冷、山高坡陡、土地贫瘠等因素,导致植被恢复和演替过程非常缓慢,生态环境十分脆弱,一旦破坏,极难恢复。因此,滇西北生物多样性保护显得尤为迫切,保护任务也十分繁重。

 

 

 

  滇西北是国家重要清洁能源基地和有色矿产等重要战略资源基地。重要战略资源的开发是保障我国能源安全乃至经济安全的重要环节,也是推进新型工业化的必经途径,但是必须在有效保护生态环境的前提下,正确处理好开发与保护的关系,既满足发展的要求,又切实保护好生物多样性。

 

 

 

  滇西北贫困面大、贫困程度深,生产方式粗放,生产力水平低,广大群众的生计高度依赖自然资源,生物多样性保护压力巨大。

 

 

 

  虽然各级政府为保护滇西北生物多样性做了大量工作,在全国率先停止天然林采伐,持续实施大规模的生态建设工程,制定了一批法规政策,但生物多样性退化的趋势仍未得到根本性遏制,保护工作还面临诸多挑战和不确定因素。

 

 

 

  为了贯彻落实好省政府《若干意见》的精神,切实保护好滇西北的生物多样性,制定并实施《行动计划》,显得非常重要、十分必要。

2 滇西北生物多样性的特点及保护现状

 

  2.1滇西北生物多样性的特点

 

  滇西北多样而独特的自然条件,为各种生物的起源演化和繁衍提供了适宜的生境,孕育了极其复杂多样的生态系统、丰富的物种和基因资源。

 

 

 

  2.1.1自然景观多样性

 

  滇西北的景观可以分为人文景观和自然景观两大类,其中自然景观包括4大类、38小类。最具代表性的自然景观有江河纵向并流景观、高山峡谷景观、冰川雪峰景观、火山热海景观、冷泉型碳酸盐泉华景观、高原湖泊湿地景观、典型完整的高山自然垂直带景观、干热干暖河谷植被景观、高山亚高山草甸景观。许多景观具有唯一性、典型性和区域代表性,同时又十分脆弱和容易受到破坏。

 

 

 

  2.1.2生态系统多样性

 

  滇西北拥有陆地生态系统的多种类型,植被类型丰富多样且保存相对完整,水平和垂直分布地带性规律明显,特殊性突出。如从植被分类系统来看,全省有12个植被型、169个群系,滇西北就有10个植被型、98个群系,是我国植被类型最为丰富的地区之一。包括了亚热带、温带、寒温带、寒带高山和干热干暖河谷、湿地和水生植被等天然植被。

 

 

 

  滇西北是北半球生态系统最具代表性的地区之一,其中保存有全球面积最大的低纬度寒温性针叶林生态系统。以优势生态系统类型、气候类型与土壤特征特殊性、中国分布的独特性、物种丰富度、生境类型特殊性等5项指标为评价标准,滇西北是全国优先保护生态系统中18个集中分布区域之一,包含了全国需要优先保护生态系统类型中的四分之一至三分之一。德钦、维西、香格里拉、贡山等海拔在3000以上地区的森林占全县森林面积的80%以上;维西、宁蒗、玉龙、福贡、兰坪集中分布在海拔20003000的森林占各县森林面积的60%以上。

 

 

 

  2.1.3物种多样性

 

  滇西北植物物种极其丰富。记录有高等植物(苔藓、蕨类和种子植物)10198种(含种下等级),其种类占云南高等植物种总数(18322种,含种下等级)的55.7%;特有现象十分明显,记录有中国特有种5007种、横断山区特有种2988种、云南特有种1933种、滇西北地区狭域特有种910种(含种下等级);包含中国特有属72个,约占中国特有属总数的28.0%。其中地区狭域特有属12个,占中国特有属总数的16.2%;分布有49种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约占全国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的22.1%

 

 

 

  滇西北还是许多世界著名花卉植物类群的分布中心,资源植物种类也非常丰富。例如全球杜鹃属植物850种,中国有470种,滇西北地区有200余种;全球有报春花属植物500种左右,中国有293种,滇西北有100余种;滇西北有龙胆科植物分布约100种,约占全国的三分之一、全世界的八分之一;同时滇西北还是马先蒿、绿绒蒿的分布中心,使其享有世界园艺之母的美誉。滇西北还分布众多资源植物,如有药用植物2000余种、用材树种200余种、饲用植物400余种、食用菌类近80种。一些药材、菌类以及其它非木质林产品成为当地农民经济收入的重要来源。

 

 

 

  滇西北动物物种也非常丰富。记录有脊椎动物1017种,包括184种哺乳动物、580种鸟类、65种爬行动物、49种两栖动物和139种鱼类,分别占云南省相应类群的60.3%68.4%40.1%42.6%26.6%;脊椎动物种数占云南种数的52.1%、中国物种数的24.3%,在这些物种中,有中国特有动物187种、云南特有动物81种,特有种数占滇西北脊椎动物种数的18.9%;分布有国家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32种、国家级保护动物84种,国家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种数约占全国的31%;另外有《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CITES)附录物种29种、附录物种65种。

 

 

 

  滇西北是物种起源中心和孑遗物种的集中分布地,也是物种的分化和分布中心。例如,全球噪鹛属鸟类共有48种,我国记录有36种,云南分布27种,滇西北就有19种。一批著名的青藏高原特有种在云南仅分布在滇西北,如滇金丝猴、藏马鸡、中甸叶须鱼等。滇西北是全球众多动物种和亚种的唯一分布区或模式标本产地,如贡山麂、灰头斑翅鹛、中甸叶须鱼等。

 

 

 

  2.2滇西北生物多样性保护现状

 

  2.2.1就地保护

 

  就地保护是生物多样性保护的最有效措施,自然保护区是生物多样性保护就地保护的主要形式,也是滇西北最主要的保护地类型。到2007年末,云南省已在滇西北先后建立了27个不同级别的自然保护区,其中国家级3个、省级10个、州(市)级12个、县级2个,总面积9988平方公里,占全省自然保护区总面积的34.6%,占滇西北国土面积的12.5%。除自然保护区外,还建立了其他多种形式的保护地类型,其中,建有9个风景名胜区,包括国家级4个、省级5个,总面积11104平方公里,约占全省风景名胜区总面积的56.7%,占滇西北国土总面积的13.9%;建有3个国家地质公园,总面积2519平方公里,占全省国家地质公园总面积的78.8%,占滇西北国土总面积的3.2%;建有4个森林公园,包括国家级3个、省级1个,总面积78平方公里;还建有一处国家公园(香格里拉普达措国家公园),是我国内地率先建立的第一个国家公园,总面积768平方公里。此外,还拥有三江并流世界自然遗产地,是我国继九寨沟、黄龙、武陵源世界自然遗产后的中国第4项世界自然遗产地;有3处国际重要湿地,即碧塔海、纳帕海和拉市海。各类就地保护地总面积约占滇西北总面积的26%,现已初步形成了以自然保护区为主,自然遗产地、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和国家公园等其它保护地为辅的生物多样性保护网络;同时,还有许多神山、神湖、圣林等自然圣境作为保护地系统的重要补充。

 

 

 

  2.2.2迁地与离体保护

 

  迁地保护是在就地保护的基础上,对于国家重点保护、受严重威胁的珍稀濒危特有或具有重要经济价值的物种所采取的一种重要的抢救性保护措施。滇西北一些迁地保护工程相继实施,如建立了丽江高山植物园、香格里拉高山植物园;在昆明建成了亚洲最大的中国西南野生生物种质资源库,已保存滇西北离体植物种质资源约1000种。昆明植物园、云南省林科院树木园、昆明世界园艺博览园、中国科学院昆明动物研究所细胞库、昆明动物园、昆明野生动物园等在野生植物迁地和离体保护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一些资源物种的繁育工作也取得一定进展,如杜鹃花、杓兰、报春花、龙胆、角蒿等,探索了滇金丝猴、大紫胸鹦鹉等的人工繁殖等。

 

 

 

  2.2.3重大生态建设工程

 

  滇西北先于全国两年停止天然林的商品性采伐,自19981999年天然林保护工程经过两年试点并于2000实施以来,保护天然林5.01万平方公里,占滇西北国土总面积的56.2%,其中有3.97万平方公里的林地被纳入重点生态公益林进行保护。

 

 

 

  目前,已累计实施退耕还林工程1400平方公里,累计完成长江防护林体系建设工程570平方公里,澜沧江防护林建设240平方公里。实施了以工代赈造林、农业综合开发造林、飞播造林、绿色扶贫造林以及小流域和石漠化综合治理等多种形式的生态建设工程。

 

 

 

  在《全国湿地保护工程实施规划(2005-2010)》框架下,国家林业局、国家发改委批准了碧塔海、纳帕海、拉市海三个国际重要湿地和洱海、泸沽湖二个国家重要湿地的保护工程建设。洱海保护项目还被列入国家水体污染控制和治理科技重大专项计划。

 

 

 

  2.2.4法规政策建设

 

  省委、省政府十分重视生物多样性保护,确立了生态立省、环境优先的发展战略。2007年启动的七彩云南保护行动把生物多样性保护作为重要内容之一,20082月,省政府专门召开了滇西北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会议,全面部署滇西北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出台了《若干意见》,成立了滇西北生物多样性保护议事协调机构,把生物多样性保护摆在了更加重要的位置。200811月,省政府在大理召开了滇西北生物多样性保护联席会议第一次会议,会议研究滇西北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的贯彻落实情况,并对此后一段时期的主要工作任务进行了部署,印发了《滇西北生物多样性保护联席会议工作制度》和《滇西北生物多样性保护专家咨询委员会工作制度》。

 

 

 

  在国家法律法规的基础上,云南省陆续制订了一系列地方性法规,如《云南省自然保护区管理条例》、《云南省三江并流世界自然遗产地保护条例》、《云南省玉龙纳西族自治县拉市海高原湿地保护管理条例》、《云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洱海管理条例》、《云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苍山保护管理条例》等,这为生物多样性保护提供了有力的法制保障。另外,一些社区为持续利用某些生物资源,制定了乡规民约,成为国家政策法规的有益补充。

 

 

 

  2.3滇西北生物多样性保护存在的问题

 

  云南省在滇西北生物多样性保护方面虽然取得了很大成绩,但受自然条件和人为因素的影响,保护难度很大;同时,在保护管理思想上、工作中还存在认识不深、管理不力、保护不当、投入不足等问题,急需解决以应对生物多样性保护面临的各种挑战。

 

 

 

  2.3.1对生物多样性保护重要性的认识亟待提高

 

  一些地方政府和部门对生物多样性保护的重视程度不够,对生物多样性的保护价值与可持续利用潜力认识不到位,部分决策者生物多样性保护意识不强,未处理好生物多样性保护与合理利用的关系、短期利益与长远利益的关系、局部利益与全局利益的关系,发展经济以牺牲生态环境和消耗自然资源为代价。公众生物多样性保护意识淡薄,传统的生产生活方式对自然资源的依赖较大、利用方式不合理,并对生态环境造成不同程度的破坏。

 

 

 

  2.3.2资源开发与生物多样性保护的矛盾突出

 

  滇西北目前仍未解决温饱的人口超过三分之一,发展经济是当地解决民生的首要课题,而粗放的生产方式对资源的过度依赖是威胁生物多样性的重要因素,加之近年来人口增加、工业发展、城市扩张、农村面源污染等因素的综合作用,更加大了生物多样性保护的难度,保护与发展的矛盾十分突出。

 

 

 

  2.3.3投入不足

 

  经费投入不足已成为制约滇西北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的重要因素。目前除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能争取到有限的资金投入外,地方的自然保护区没有稳定的经费支持,保护经费投入严重不足。由于地方财政比较困难,分级负责的财政体制使地方政府能够用于生物多样性保护的资金匮乏,生物多样性保护的科学研究、能力建设、恢复保育等必要的基础工作都难以进行。

 

 

 

  2.3.4尚未建立生态补偿机制

 

  为下游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重要生态安全保障的滇西北地区,在生物资源保护上的投入及经济损失理应得到下游受益地区的补偿。尽管20多年来社会各界强烈呼吁和建议,但迄今为止还没有建立起一套合理的生态补偿机制。滇西北建立了不同级别的各类保护地,为保护当地的生物多样性,使当地群众特别是保护地周边群众的经济发展机会受到了很大影响,严重挫伤了保护的积极性和责任心,其造成的负面影响也越来越明显。

 

 

 

  2.3.5管理体制不顺,保护能力较低

 

  现行的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是条块分割的部门管理模式,管理资源和管理职能分散在许多部门,缺乏强有力的生物多样性协调监督管理机制。虽然建立了部门间的初步工作协调机制,但效率不高,作用有限。另外,分级负责的职责和权利不清晰,许多保护工作和法规的执行力度不够。滇西北的自然保护区面积在全省有较高比例,但多数自然保护区的基础设施条件仍然较差,缺乏专业技术人才,缺乏统筹保护与发展的协调机制和明确统一的保护目标,保护管理能力较低。

 

 

 

  2.3.6科学研究滞后,缺乏对生物多样性的影响评价

 

  滇西北围绕生物多样性保护与利用开展了一系列保护区综合科学考察、物种的专项调查和监测等科研活动,但远不能支撑生物多样性保护与利用的有效开展,许多共性技术与关键技术亟待解决。生物多样性研究的技术力量不足,对生物多样性资源基本数据掌握不够全面,一些地方的生物多样性状况、生态系统的功能仍不清楚,一些物种目前的濒危状况,物种及种群的动态变化规律,生物多样性减少、生境丧失、生态系统退化所导致生物多样性变化的机理等方面仍是空白;同时,缺乏战略规划和建设项目对生物多样性影响的评价研究,以致不能够在经济建设开发活动前对生物多样性影响做出正确的评估和提出有针对性的对策措施;科学研究滞后,与滇西北生物多样性的价值和保护地位极不相称。

 

 

 


  2.4
生物多样性保护优先区域与保护空缺分析

  2.4.1优先区域

 

  (1)优先保护物种类群

 

 

 

  滇西北有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49种,分属37科、46属。其中,国家I级重点保护植物7种:玉龙蕨、南方红豆杉、云南红豆杉、长蕊木兰、光叶珙桐、独叶草等;国家II级重点保护植物有桫椤、贡山三尖杉等29种;国家级重点保护植物有13种。

 

 

 

  滇西北有116种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其中国家I级重点保护动物32种,II级重点保护动物84种。其中一些动物属于旗舰物种、特有物种或模式物种,保护价值突出,如滇金丝猴、白眉长臂猿、黑颈鹤、藏马鸡、贡山齿突蟾、中甸叶须鱼等。

 

 

 

  (2)重点生态系统类型

 

 

 

  高山复合体生态系统:包括高山、亚高山灌丛和草甸、高山流石滩植被,是滇西北最为特殊的植被生态系统,主要分布在海拔3600以上的山地,特有性极高,其中分布的国家重点保护物种和稀有物种较多,生态环境极其脆弱,保护价值突出。

 

 

 

  亚高山寒温性针叶林生态系统:分布在滇西北的亚高山寒温性针叶林,如云杉林、冷杉林、铁杉林和大果红杉林,在上世纪6080年代曾是主要的商品材采伐对象,被大规模采伐,破坏较严重。该类型,特别是原生的群落在维护区域、流域生态安全中具有不可替代的生态功能和作用。

 

 

 

  常绿阔叶林生态系统:中山湿性常绿阔叶林和山地苔藓常绿阔叶林内分布的国家重点保护、珍稀濒危植物种类及数量十分丰富。滇西北常绿阔叶林的分布面积相对狭小,在已经建立的保护区内也未受到很好保护,特别是起源于古地中海气候类型的硬叶常绿阔叶林具有很好的耐干旱瘠薄和适应极端条件的特性,主要分布在滇西北高山亚高山地带,对维护高山带生态系统的平衡、稳定和保持水土有着重要的生态功能,而目前尚未得到足够的重视,在不少地区还是当地居民主要的薪柴来源。

 

 

 

  山地针阔混交林生态系统:包括天然秃杉-常绿阔叶混交林、澜沧黄杉-常绿阔叶混交林等是滇西北特有的植被类型,分布在险峻的峡谷陡坡,是珍稀保护植物分布较多的类型。不论从群落的特有性、珍稀性和群落中物种的丰富度,还是群落所发挥的生态服务功能,都具有十分重要的保护价值。

 

 

 

  高原湿地生态系统:滇西北的高原湿地类型丰富,数量众多,其中高原湖泊湿地和峡谷河流湿地最具典型性和代表性。高原湖泊多为闭合、半闭合的断层陷落构造湖,生态系统和物种多样性的特有化程度很高,生物多样性地位十分显著,生态功能极为重要,如洱海、碧塔海、剑湖、泸沽湖、茈碧湖、北海等高原湖泊湿地,这些湖泊湿地中分布有海菜花、茈碧莲和泽泻等高原湖泊湿地特有的水生植物群落,但生态系统脆弱,抗干扰能力低,保护的紧迫性十分突出。

 

 

 

  (3)保护优先区域的确定

 

 

 

  重点生态系统类型和优先保护物种类群分布集中的区域为保护优先地区,包括高黎贡山、独龙江流域、碧罗雪山、白马雪山、玉龙雪山、哈巴雪山、香格里拉大峡谷、老君山、千湖山、大理苍山等区域,以及碧塔海、纳帕海、拉市海、洱海、剑湖、茈碧湖、云龙天池、泸沽湖、腾冲北海湿地等,这些区域约占滇西北总面积的35%

 

 

 

  2.4.2 生物多样性保护空缺分析

 

  2.4.2.1现有自然保护区的分布格局

 

 

 

  自然保护区现有分布格局需要进一步完善。滇西北主要的森林生态系统和野生生物类型自然保护区有白马雪山、高黎贡山、大理苍山、云岭、哈巴雪山、玉龙雪山等国家级和省级自然保护区,基本覆盖了从较低海拔到高海拔的各种森林生态系统类型。但从平面布局看,这些保护区没有能充分反映出四山(脉)夹三江的格局,高黎贡山山脉和云岭山脉保护区分布面积较大,其它两个山(脉)保护区分布面积较小。为长期保持滇西北的植被分布与四(山)夹三江的地理格局相吻合,避免保护区横向分布不平衡可能会引起的地区生态系统安全问题,应加强碧罗雪山、千湖山、老君山以及香格里拉大峡谷保护区的申报建设步伐。

 

 

 

  生物走廊和迁徙踏石亟待建立和保护。部分保护区生境较为破碎,破坏了动物迁徙交流的通道。因此,在不同片区和保护区之间急需建立生物走廊。由于人类的长期开发活动,许多大面积的自然植被遭破坏,但局部残余小面积的自然植被仍保存有许多珍稀的动植物。这些残余区由于面积太小且分布离散,不宜建立自然保护区,但可建立保护小区,就地保护珍稀动植物,也可以作为动物迁徙的踏石。

 

 

 

  进一步加强保护和恢复重要湿地。滇西北有碧塔海、纳帕海、拉市海、洱海、剑湖、泸沽湖、北海等湿地自然保护区,基本覆盖了主要的高原湖泊湿地和沼泽,主要是保护候鸟的越冬栖息地、水生植物群落、特有珍稀鱼类及其它物种。湖泊型湿地自然保护区急需加强管理,避免水体污染和湖滨沼泽的退化。河流型湿地的保护面临着更为严峻的问题,首先是水电开发使许多河段失去河流的自然形态,洄游性鱼类难以生存;其次是河流污染使水质恶化,水生生物难以生存;再者是修建公路、开采矿产等工程建设造成塌方、泥石流和选矿尾水使河流水环境改变等。因此,要重视和加强河流型湿地的保护。

 

 

 

  加强涉及鸟类迁徙通道的自然保护区建设管理。滇西北是我国西部候鸟迁徙最重要的通道之一,同时也是许多候鸟越冬的重要栖息地,为保持各种鸟类的顺利迁徙和安全越冬,应加强鸟类迁徙通道的保护和管理。如候鸟迁徙过境、集结停歇的洱源罗坪鸟吊山州级自然保护区和黑颈鹤越冬的纳帕海省级自然保护区等。

 

 

 

  2.4.2.2 保护空缺

 

 

 

  按照国际上保护空缺分析方法,从受保护的植物和植被的分布,以及物种和生态系统在现有的自然保护区中的保护状况进行分析,目前滇西北尚有以下几个主要的空缺地区还未得到保护网络的覆盖或有效保护:

 

 

 

  (1)碧罗雪山地区。碧罗雪山从德钦县向南一直分布到云龙县,其北部为梅里雪山,南部与云岭相接。碧罗雪山是生物多样性最为丰富、生态系统垂直系列最为显著的地区之一,到目前为止还没有建立自然保护区,而这一地区也是旅游资源和水能资源最为丰富的地区。为处理好保护与发展的关系,应探索建立生物多样性保护的有效体系。

 

 

 

  (2)老君山地区。老君山地处维西、玉龙、剑川和兰坪4县交界处,由亚高山寒温性针叶林、高山亚高山杜鹃灌丛、高山寒温性草甸及高山湖泊形成的一个自然景观优美、生物多样性丰富、民族特色突出的地区。有效保护该地的生物多样性对于维护高山生态系统的平衡与稳定,维持物种多样性、涵养水源、保持水土,维护区域及下游地区生态安全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

 

 

 

  (3)香格里拉大峡谷。香格里拉县北部金沙江流域中段,为康滇古陆范围的北部,地质构造复杂,新构造运动活跃,地貌类型多样,峡谷幽深,溪流纵横,景观奇特优美,植被生态系统垂直系列保持完整,是多种生物区系成分交汇过渡的荟萃之地,并且在低纬度的亚热带地区保存着我省面积最大、最为原始和完整的寒温性针叶林和大面积的黄背栎硬叶常绿阔叶林。生态系统的垂直分布明显且保存较好,良好的生态系统孕育了丰富的物种资源。该区汇集了丰富的生物类群和复杂的区系成分,珍稀濒危动植物集中分布,物种的特有程度也较高;生物资源和矿产资源十分丰富,属保护与发展矛盾交织的热点地区,目前在生物多样性方面尚无保护地位,属保护空缺区域。

 

 

 

  (4)高山、亚高山冰蚀湖群。分布于香格里拉的千湖山、丽江老君山的九十九龙潭和金丝厂冰蚀湖群是滇西北高山、亚高山代表性冰蚀湖群,类型独特,孤立分散在高原面上,面积较小且相对封闭,生态系统脆弱而不稳定,抗干扰能力较弱。这些冰蚀湖对于维护高原湖泊、高山亚高山森林、草甸等构成的山地生态系统的平衡与稳定有着重要的作用,同时对流域内水源涵养、水文调节发挥着重要功能,属重要生态功能服务型的生态系统,目前在生物多样性方面尚无保护地位。由于人类活动干扰较大,退化较严重,正在转向逆向演替,将失去其多种功能,是极为重要的生态功能区和特有性突出的保护空缺。

 

 

 

  确定重点保护目标和优先保护领域是一项十分复杂的系统工作,必须建立在大量调查和研究的基础上,获取各种必要的信息和数据。并且生物多样性从基因、物种、生态系统到景观层次都在随着进化及其演替过程而不断地变化,而目前对滇西北生物多样性的研究还不够深入,许多应该列入优先保护的领域,应在后续的保护行动计划中逐步得到补充。

 

 

 

3 指导思想、原则与目标

 

  3.1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牢固树立生态文明观念,按照省政府滇西北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会议和《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滇西北生物多样性保护的若干意见》的要求,对优先保护领域和重点保护对象开展有针对性的保护行动,使滇西北生物多样性的基因、物种和生态系统三个层次和敏感脆弱地区的生物多样性得到有效保护;展示滇西北生物多样性的重要价值与保护地位,在加大地方投入主要保护力量的同时,争取国内外有关机构、组织的广泛支持和参与,用5年时间,在滇西北建立起结构科学、布局合理、功能齐备的生物多样性保护与监测体系和管理运行机制,促进生物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实现生态、经济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3.2原则

 

  根据滇西北生物多样性分布的自然规律以及滇西北自然地理的特殊性与复杂性,从经济和社会可持续发展对生物多样性生态服务功能的要求为出发点,科学合理确定行动计划的原则。突出保护的优先领域和重要保护对象,正确处理好生物多样性保护与自然资源合理利用的关系、短期利益与长远利益的关系、局部利益与全局利益的关系。因此,滇西北生物多样性保护行动计划坚持以下原则:

 

 

 

  1)认真履行国际公约、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的原则在滇西北生物多样性保护行动中要认真遵循《生物多样性公约》及其它与生物多样性保护有关的国际公约,履行国际义务,严格遵守我国和云南省的相关法规政策。

 

 

 

  2)坚持科技为先导、创新为动力的原则。充分吸收当今国际上生物多样性保护的先进理念、技术和方法,加强国内外新技术在生物多样性保护中的应用,结合滇西北实际,不断创新。

 

 

 

  (3)坚持全面保护,在主要领域实施优先行动的原则。充分考虑滇西北生物多样性保护行动计划的系统性、完整性、连续性及生态功能的特殊性,行动计划的实施要能够最大限度地维护区域生态系统结构和功能的完整性;以维护生态系统功能和发挥多重效益为前提,对优先保护区域的生物多样性实施重点保护,维护生物多样性安全,确保优先领域和重要保护对象得到有效保护。

 

 

 

  (4坚持生物多样保护与生物资源合理利用相结合的原则坚持保护优先,科学利用。正确处理好生物多样性保护与生物资源利用的辩证关系,协调好各方利益关系;建立保护与利用相协调的长效机制,重点防范不合理的开发活动对生态环境和自然景观的破坏,确保最重要和易受威胁的生物地理景观、生态系统、生物物种得到优先保护,实现生物资源在有效保护前提下的可持续利用。

 

 

 

  5)坚持专业保护与社区参与保护相结合的原则以国家和地方生物多样性保护项目实施为主导,同时动员和引导社区积极参与保护行动计划的实施,并且使社区居民从保护中受益,发挥社区在保护生物多样性中的作用。

 

 

 

  (6)坚持与其它相关保护项目的实施相衔接的原则在《若干意见》的指导下,与《规划纲要》相配套,并与目前已经批准实施的水资源保护、自然保护区、生物多样性保护工程、湿地保护工程、天然林保护工程、退耕还林工程、环境保护、林业生态建设工程和国家重点风景名胜区和世界遗产地等规划项目相衔接,《行动计划》相关内容与其它保护项目相协调。

 

 

 

  3.3目标

 

  通过《行动计划》的实施,制定并不断完善滇西北生物多样性保护与持续利用的政策,建立健全滇西北生物多样性保护体系,保护区面积达到滇西北国土总面积的13%左右;保护的基础设施进一步完善,在优先保护领域取得明显突破,保护能力得到较大提高,基本实现生物多样性保护与管理的数据化和信息共享;生态敏感区和脆弱区得到有效保护,生物多样性损失进一步降低,原始和典型的生态系统得到良好维护,绝大多数珍稀濒危、特有物种和重要生态系统类型得到有效保护;公众的生物多样性保护意识和参与程度明显增强,经济社会与生态环境趋于协调发展。

 

 

 

      3.4重点任务

  虽然在滇西北采取了一些保护措施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生物多样性减少的趋势并没有得到根本扭转,主要原因是物种生境受到破坏、资源过度利用和不当开发、环境污染以及生产生活对资源的高度依赖等。必须采取有效措施,做好生态系统的就地保护、生物物种的迁地保护以及遗传资源的离体保护,强化各种生态系统功能;同时,在考虑受保护地区能公平地分享保护所带来收益的基础上,增强生物多样性保护成果的持续性和有效性。当前,滇西北生物多样性保护的重点任务是:

 

 

 

  (1)完善生物多样性保护体系。生物多样性保护最重要和最基础的工作是保持原生境,使人为活动对其影响最小化。同时以迁地保护为补充,力争使滇西北80%以上的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滇西北地区狭域特有物种及绝大多数代表性的生态系统,能够得到有效保护。

 

 

 

  (2)探索生物多样性保护与资源开发相协调的途径。需要重点解决国家重大资源开发与生物多样性保护不相协调的问题,急需解决当地群众生产生活对自然资源的高度依赖问题,建立资源开发、地方经济社会发展与生物多样性保护相协调的长效机制。

 

 

 

  (3)建立生物多样性保护管理信息系统。基础数据是行动计划实施的重要工作,应协调和建立生物多样性基础数据库及信息系统,构建生物多样性保护与持续利用信息共享平台,实现生物多样性保护与管理的数据化和信息共享。

 

 

 

  (4)强化科技支撑平台建设。已有的研究通常趋向于研究者独立地从事其感兴趣的领域,原有的基础调查也是多年前完成的,为政府决策提供支持的系统性研究较为缺乏。要系统规划生物多样性科学研究内容,紧密结合政府决策和社会发展需求开展相关研究,依托科研院所建立研究网络,提高科研对保护工作的支持力度。

 

 

 

  (5)完善生物多样性保护与可持续利用政策。保护与合理开发利用的政策是有效保护生物多样性、促进资源可持续利用的关键。按照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在保护地位非常重要的滇西北,特别要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切实把生态保护与建设放在更加重要的位置。制定威胁生物多样性行为的限制性政策和有利于资源保护的鼓励性政策,协调保护与经济社会发展的关系。

4 主要领域与优先行动

 

  根据上述分析,按照《若干意见》的有关要求,提出2012年前优先在六个主要领域中实施24项具体行动,以保证滇西北生物多样性保护行动计划的整体性和系统性。

 

 

 

领域一:生物多样性保护与可持续利用政策

 

  滇西北生物多样性保护与利用的政策措施还不够完善,制度建设薄弱,当前最迫切的是要完善部门间的协调机制,制定生态补偿政策,增强保护和管理能力。

 

 

 

行动1:完善协调合作机制

 

  必要性:我省生物多样性管理的职能分散在国土资源、环境保护、住房城乡建设、农业、林业等多个部门,需要各部门的通力合作。长期以来,各个部门在行政决策方面沟通不够,统筹协调全省生物多样性保护能力不强。目前虽已建立了滇西北生物多样性保护联席会议制度,但仍然存在许多协调、合作方面的问题和困难,迫切需要采取有效措施予以强化。

 

 

 

  目标:研究建立更加有效的滇西北生物多样性保护协调机制,促进部门间的协调与合作。

 

 

 

  内容:完善滇西北生物多样性保护联席会议职责,强化工作制度,加强协调能力和相关决策能力,提高工作效率等;理顺部门关系,加强部门协调;根据滇西北5州(市)行政管理结构以及生物多样性特点,研究其生物多样性管理的协调模式,加强省政府与地方政府之间的信息交流和行动协调,保证政策从上到下执行和从下到上反馈渠道的畅通。建立重大生物多样性事故应急处理机制。

 

 

 

  考核指标及成果:完善联席会议职责,强化工作制度,加强部门协调合作,加强省政府与滇西北5州(市)政府在生物多样性保护方面的沟通协调。

 

 

 

  牵头单位:环境保护厅

 

 

 

  配合单位:滇西北生物多样性保护联席会议成员单位

 

 

 


行动2:制定滇西北国家级重点生态功能保护区规划

 

  必要性:滇西北经济发展与生态保护之间矛盾突出,落后的生产生活方式造成区域生态功能破坏;条块式的管理方式阻碍了重要生态功能区的整体性保护;监管能力薄弱,致使许多生态环境破坏的现象屡禁不止,加剧了生态环境的退化。国家已将滇西北生态功能保护区建设列入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十一五规划,通过制定和加强滇西北国家级重点生态功能保护区的规划和建设,促进滇西北经济、社会和环境协调发展。

 

 

 

  目标:建立以生物多样性保护为主导功能的滇西北国家级重点生态功能保护区。

 

 

 

  内容:根据云南省生态功能区划和主体功能区规划,在充分考察论证的基础上,科学划定滇西北生态功能保护区的具体范围,编制云南省滇西北国家级重点生态功能保护区规划,根据区内主导生态功能保护的需要,并结合现有生态建设和保护工程确定主要建设任务,在坚持保护优先、防治结合的前提下,合理选择发展方向,发展特色优势产业,防止各种不合理的资源开发建设导致生态功能退化,减轻区域自然生态系统的压力,保护和恢复区域生态功能,逐步恢复和保持生态平衡。

 

 

 

  考核指标及成果:完成《云南省滇西北国家级重点生态功能保护区规划》及申报技术文件的编制和上报。

 

 

 

  牵头部门:环境保护厅

 

 

 

  配合部门:省发展改革委、财政厅、国土资源厅、林业厅、滇西北5州(市)政府

 

 

 


行动3:全面开展生态创建

 

  必要性:生态创建是从源头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有效途径,是促进区域经济社会与环境协调发展的重要抓手。在滇西北5州(市)18县全面开展生态创建,培育和弘扬具有地方特色的生态经济和生态文化体系,实现经济社会与资源环境的协调发展,对加强滇西北生物多样保护具有重要作用。

 

 

 

  目标:推进地方经济发展的转变,实现经济社会与资源环境的协调发展,促进人与自然和谐相处。

 

 

 

  内容:编制生态州(市)和生态县(区)建设规划;制定相关制度,确保生态创建各项工作稳步推进;积极培育地方特色的生态产业,建立生态经济体系,促进发展方式的转变;加大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力度,综合整治环境污染,全面提升生态环境质量;以城镇综合整治和建设为重点,推进人与自然和谐的生态人居体系建设;倡导绿色生产和绿色消费,建设生态文化体系,培育生态文明,提高全社会可持续发展的能力。

 

 

 

  考核指标及成果:完成规划编制;生态建设规划通过审查,经同级人大审议并颁布实施;组织实施生态创建工程,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基本能够满足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环境质量进一步改善。

 

 

 

  牵头单位:滇西北5州(市)政府

 

 

 

  配合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科技厅、财政厅、国土资源厅、环境保护厅、住房城乡建设厅、农业厅、林业厅、水利厅、省政府研究室等

 

 

 


行动4:制定滇西北生态补偿政策

 

  必要性:当前,对生态补偿理论性探讨较多,但针对具体地区、流域的实践较少,尤其是缺乏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生态补偿技术方法与政策体系。因此,有必要开展试点工作,为建立生态补偿机制提供方法和经验。

 

 

 

  目标:通过在重点领域开展试点工作,研究建立重点领域生态补偿标准体系,落实补偿各利益相关方的责任,探索多样化的生态补偿方法、模式,建立试点区域生态环境共建共享的长效机制,制定和完善滇西北生态补偿政策。

 

 

 

  内容:探索建立滇西北重点领域生态补偿机制,选择自然保护区、重要生态功能区、矿产资源开发、流域水能资源开发和水环境保护等领域作为试点。根据其生态系统服务价值、生态保护成本、发展机会成本,综合运用行政和市场手段,探索建立生态补偿标准体系,以及生态补偿的资金来源、补偿渠道、补偿方式和保障体系,推动相关生态补偿政策法规的制定和完善。

 

 

 

  考核指标及成果:研究建立滇西北自然保护区、重要生态功能区、矿产资源开发、流域水能资源开发和水环境保护等领域生态补偿机制,开展生态补偿试点,制定出台资源开发利用、生态补偿机制等有关政策。

 

 

 

  牵头单位:财政厅

 

 

 

  配合单位:省发展改革委、国土资源厅、环境保护厅、林业厅、水利厅、省地税局、省政府研究室、省统计局

 

 

 


领域二:生物多样性就地保护

 

  就地保护是生物多样性保护的最基本和最有效的途径。目前,滇西北在生物多样性就地保护方面存在的两个突出问题是:一是保护地涵盖区域还不够,一些有重要保护价值的区域景观、生态系统、关键生境、物种尚未得到有效保护;二是保护地管理能力较弱,除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机构较为健全外,多数地方级保护区没有实现有效管理。为此,需要探索新的更有效的保护模式,更好地协调保护与发展的关系。

 

 

 

行动5加强自然保护区建设

 

  必要性:目前,滇西北已建立不同级别各种类型的自然保护区,大多数重点生态系统类型和重要保护物种在自然保护区内得到了较好的保护,但仍有一些生物多样性保护空缺区域和未得到有效保护管理的区域亟待加强保护。此外,尽管滇西北各级自然保护区数量较多,但批而不建、建而不管、管而不力的现象仍比较突出。大多数自然保护区缺乏管护基础设施,管理模式单一,管理能力较弱。保护区建设和管理水平普遍不高;一些不合理的开发建设活动,对自然保护区构成了严重威胁。因此,加强自然保护区建设和管理是当务之急。

 

 

 

  目标:通过加强自然保护区建设,不断完善保护区网络体系,推进保护区标准化建设,提高保护区管理质量和成效。

 

 

 

  内容:根据保护空缺分析的结果,对需要保护的空缺区域尽力建立保护区,建立布局合理、类型均衡、面积适宜的自然保护区网络。全面加强滇西北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护设施和管理能力建设,积极推进标准化建设和管理,建设具有国际先进管理水平的国家级和省级自然保护区示范。开展各级自然保护区建设和管理效果的调查评估,加强基础设施建设,理顺管理体制,通过教育培训、对外交流合作、引进人才等形式加强机构能力建设,促进保护区管理水平的不断提高。

 

 

 

  考核指标及成果:完成滇西北自然保护区区划和规划研究,完善自然保护区网络;推进3个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标准化建设,配套完善保护区管理设施,强化各项监管措施,促进保护区的规范化、科学化管理;将1个国家级和1个省级保护区建设成为同级自然保护区的示范;完成国家级和省级自然保护区的管理评估,提出加强管理的措施以及保护区晋升等建议。

 

 

 

  牵头单位:林业厅

 

 

 

  配合单位:省发展改革委、财政厅、国土资源厅、环境保护厅、住房城乡建设厅、省编办、滇西北5州(市)政府

 

 

 


行动6:加强世界遗产地、风景名胜区的生物多样性保护和管理

 

  必要性:滇西北生物多样性丰富,风景名胜和世界遗产资源密集,具有多元的民族文化资源,保护好世界遗产地和风景名胜区内的生物多样性十分重要。目前世界遗产地和风景名胜区在旅游开发等活动中还存在不少问题,过度开发已造成生物多样性下降和破坏,迫切需要研究建立生态旅游管理机制,编制体现生物多样性保护为核心的规划,以防止不利于生物多样性保护的开发利用。

 

 

 

  目标:加强世界遗产地和风景名胜区生物多样性的保护,促进自然资源的可持续利用。

 

 

 

  内容:正确处理好风景名胜区和世界自然遗产地资源开发与生物多样性保护的关系;研究风景名胜区和世界自然遗产地生物多样性保护和管理的方法与手段,提出具体的保护和管理措施,开展生物多样性保护;加强风景名胜区和世界自然遗产地的生物多样性保护能力建设;建立科学的生态旅游管理机制。

 

 

 

  考核指标及成果:完成滇西北风景名胜区和世界遗产地生物多样性保护和管理规划,编制完成4个国家级风景名胜区的详规及5个省级风景名胜区的总体规划;提高风景名胜区和世界遗产地管理机构的保护管理能力,制定滇西北风景名胜区和世界遗产地生物多样性保护管理办法,使风景名胜区和世界遗产地范围内的旅游环境得到明显改善;完成2个国家级或省级风景名胜区生物多样性保护和自然资源可持续利用示范。

 

 

 

  牵头单位:住房城乡建设厅

 

 

 

  配合单位:省发展改革委、国土资源厅、环境保护厅、林业厅、省旅游局、滇西北5州(市)政府

 

 

 


行动
7:探索生物多样性保护的国家公园模式

 

  必要性:在滇西北的保护区外有大量珍稀、濒危和特有物种,探索新的多样化的保护和管理模式是协调保护和发展的迫切需要。另外,生存在破碎化生境中的国家重点保护和珍稀濒危野生物种极易消失,需要因地制宜,采取针对性的保护措施。

 

 

 

  目标:结合滇西北的特殊条件与实际情况,探索与国际接轨的国家公园保护地管理模式,发挥示范作用。弥补目前自然保护地建设中的不足,通过有效延伸和新建保护区域,使绝大多数景观、生态系统和国家重点保护物种得到有效保护。

 

 

 

  内容:通过对滇西北生物地理和文化资源进行科学评估和规划,开展国家公园试点建设。研究国家公园技术标准体系,加快国家公园地方立法,规范国家公园建设和管理,积极创新管理体制和机制,逐步建立生态保护与经济发展相协调的国家公园保护方式。

 

 

 

  考核指标及成果:出台国家公园相关管理技术和管理规定;编制国家公园建设发展规划;实施国家公园试点建设,建立和健全管理机构,合理利用资源开展生态旅游。

 

 

 

  牵头单位:林业厅

 

 

 

  配合单位:环境保护厅、农业厅、省政府研究室、省旅游局、滇西北5州(市)政府

 

 

 


行动8:开展高原湿地生态系统保护与修复

 

  必要性:湿地具有涵养水源、调节气候、维持生物多样性等多种功能。当前滇西北的湿地正面临旅游开发、环境污染、过度利用等多方面的威胁,应尽快恢复已退化的湿地生态系统,减缓人为因素对湿地的负面影响,开展重要湿地的修复治理工程。

 

 

 

  目标:通过加强保护和治理,使滇西北高原退化湿地生态系统结构和功能逐步恢复,重要湿地退化或污染趋势得到遏制;有效保护高原湿地生物多样性和维护流域生态安全。

 

 

 

  内容:以纳帕海、洱海、剑湖为重点,开展滇西北高原湿地生态系统结构与功能恢复试验示范。在此基础上,加强其它湿地的保护和管理,并将示范成果逐步扩展到各重要湿地。加强金沙江、澜沧江等重要河流的生态建设。

 

 

 

  考核指标及成果:在上述湖泊恢复退化湿地,形成多项技术的集成创新,构建高原退化湿地生态恢复的技术体系,形成指导滇西北高原退化湿地生态恢复模式。建立12处高原典型退化湿地流域生态修复的试验示范基地,并实现区域内各重要湿地的有效管理和保护。

 

 

 

  牵头单位:林业厅

 

 

 

  配合单位:省发展改革委、国土资源厅、环境保护厅、住房城乡建设厅、农业厅、水利厅、滇西北5州(市)政府、国家高原湿地研究中心、中国科学院昆明动物研究所、中国科学院昆明植物研究所、西南林学院

 

 

 


领域三:生物多样性迁地保护

 

  根据迁地保护的客观需要,有针对性地开展相关机构的建设,加强机构的能力建设,从不同层次研究保存珍稀濒危和特有野生动植物种种质的技术,进一步加强和充实滇西北生物多样性的保护体系,保护好珍贵的野生动植物遗传资源。

 

 

 


行动9:完善滇西北国家重点保护物种繁育基地建设

 

  必要性:由于野生种群数量稀少,一些有重要保护价值的物种生存不容乐观,必须采取人工辅助措施,促进其繁衍更新。

 

 

 

  目标:通过深入研究珍稀濒危物种的个体发育和生境特点,掌握人工繁育技术,了解其野外生存条件,人为扩大珍稀濒危物种种群并保持相对稳定的遗传特性,扩大野生种群,扭转种群数量日益减少的局面,为最终实现有效国家重点保护物种持续繁衍打下基础。

 

 

 

  内容:依托丽江高山植物园和大理苍山珍稀濒危植物繁育中心,重点收集横断山区的特有属种和系统收集北温带重要专科专属植物,如杜鹃花科、报春花科、龙胆科、马先蒿属、绿绒蒿属、云杉属和冷杉属,使其成为我国高山亚高山植物的迁地保护中心;依托香格里拉高山植物园,重点引种、收集、保藏和研究高山花卉和高山药用植物,建设有特色的引种繁育基地;依托昆明动物园、云南野生动物园和云南省野生动物收容拯救中心等,开展国家重点保护动物的繁殖、种群恢复研究、收容和拯救工作。

 

 

 

  考核指标及成果:建立滇西北国家重点保护物种繁育体系,扩大珍稀濒危、特有物种种群数量,科学实现放归和再引种。

 

 

 

  牵头单位:林业厅

 

 

 

  配合单位:滇西北5州(市)政府,相关科研院所、植物园

 

 

 


行动10:建设云南滇金丝猴研究中心

 

  必要性:滇金丝猴是世界最濒危的灵长类动物之一,属国家级重点保护动物,其野生种群仅分布于滇西北及其邻近地区,现存的13个滇金丝猴自然种群,有11个分布在德钦、兰坪、维西、玉龙和云龙5县境内,估计全部现存种群数量不超过1500只。为保护滇金丝猴这一旗舰物种,有必要建立专门的研究机构。

 

 

 

  目标:依托专业研究机构,深入研究滇金丝猴的生物学特性,突破人工繁殖技术瓶颈,为滇金丝猴及其栖息地的保护和恢复等提供强有力的技术支持。

 

 

 

  内容:依托白马雪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建设云南滇金丝猴研究中心的基础设施;调查和监测滇金丝猴的种群分布及其组成变化;深入开展滇金丝猴野外生物学、生态学和栖息地利用等研究工作;开展滇金丝猴的人工驯养繁殖等。

 

 

 

  考核指标及成果:建成开放的滇金丝猴专门研究机构;建立野外观察站;建立滇金丝猴拯救繁育基地和相关研究室,形成完善的野外、室内研究体系。

 

 

 

  牵头单位:林业厅

 

 

 

  配合单位:科技厅、迪庆州政府、中科院昆明分院

 

 

 


行动11:加强西南野生生物种质库专项收集

 

  必要性:生物种质资源是人类赖以生存的物质基础,与人类的生存和发展密切相关。随着经济的发展和社会进步,人类活动已经严重影响了野生动植物的生存,目前人类面临的重大问题之一就是生物多样性消失的威胁。收集保存野生生物种质资源是保护生物多样性的一项极为重要的基础性工作。

 

 

 

  目标:依托 中国西南野生生物种质资源库,加强滇西北野生生物种质资源专项收集,建设滇西北生物多样性收藏的专类库,实现永续保存和利用的目的。

 

 

 

  内容:根据滇西北重点生物物种资源现状调查成果,依托 中国西南野生生物种质资源库的现有保存能力,建设滇西北生物多样性收藏的专类库,对国家级、省级重点保护物种、滇西北狭域特有种以及因人类利用导致种群数量锐减物种的相关繁殖体,以收集广义种质资源的形式,通过种子库、植物离体库、微生物库、动物种质库、DNA库、种质资源圃以及信息库的研究体系和技术手段来分门别类按照国际规范进行有效保存,保持能够满足今后开展研究、实现回归和再引种需要的个体数量。

 

 

 

  考核指标及成果:实现保存滇西北分布的大部分国家和省级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多数滇西北狭域特有植物,有针对性地保存一定数量的动物种质资源。

 

 

 

  牵头单位:科技厅

 

 

 

  配合单位:农业厅、中科院昆明植物研究所、中科院昆明动物研究所、云南大学、西南林学院

 

 

 


领域四:生物多样性保护监测与科研支撑体系建设

 

  我省对滇西北生物多样性的监测,尤其是对野生动物和湿地资源的监测能力仍然不足,资源调查缺乏持续性和制度化,生物多样性基础数据未进行整合、不能实现共享。通过生物多样性监测和科研体系建设,开展极小种群和外来有害物种、人为活动对生态系统影响、高原湿地生物多样性及环境的监测,可以及时掌握物种和生态系统等的动态变化,为生物多样性的保护与合理利用提供科学依据。

 

 

 


行动12:建立滇西北生物多样性基础数据库

 

  必要性:目前,生物多样性信息分散在各有关部门、科研机构和高等院校等,同时,缺乏较为系统的调查和数据更新机制。由于部门条块分割,各机构信息管理机制和管理技术不一,许多资料相互之间偏差较大,信息资源没有得到充分的共享和有效的利用,严重影响了科学决策的准确性。急需对一些空缺区域进行补充调查,同时对信息资源进行整合。

 

 

 

  目标:通过对一些保护空缺区域的调查,整合现有各种相关数据和信息系统,建立统一的滇西北生物多样性保护专业信息系统,实现信息共享,支持生物多样性保护决策以及信息公开。

 

 

 

  内容:开展滇西北保护空缺区域生物多样性补充调查,建立生物多样性保护的专门信息源收集网络系统,调查分析现有基础数据,开展数据库建设,借助元数据管理等先进的理念,整合滇西北各种生物多样性数据和信息系统,建设可共享、可更新的生物多样性数据库(包括基础地理数据、生物多样性专题数据、社会经济数据等),建立评估体系和生物多样性保护的专家决策支持系统,定期分析保护形势,制定完善的信息发布和数据共享机制。

 

 

 

  考核指标及成果:完成主要空缺区域的生物多样性调查,建立和完善滇西北生物多样性的信息数据收集网络体系;建成生物多样性信息数据库;制定滇西北生物多样性数据信息管理办法和评估发布体系;建成滇西北生物多样性保护专家决策支持系统。

 

 

 

  牵头单位:环境保护厅

 

 

 

  配合单位:科技厅、国土资源厅、住房城乡建设厅、农业厅、林业厅、省测绘局、省知识产权局、滇西北5州(市)政府、相关院校和科研单位

 

 

 


行动13:推进西南生物多样性实验室建设

  必要性:不断解决生物多样性保护的重大科学理论和关键技术,建设面向国内外生物产业发展和国家环境安全需求的实验室,这对保护生物多样性提供更强有力的技术支持,对加快推进生物多样性资源优势向经济优势转变,推动云南高端生物产业规模化发展,提高云南在国家生物产业布局中的地位具有重大的战略意义。

 

 

 

  目标:建立西南生物多样性实验室,将其建设成为在国际上具有重要地位的生物多样性保护研究中心。提升云南省在生物多样性保护、研究和应用等方面的整体创新能力和水平,为滇西北生物多样性的保护和可持续利用提供技术支撑。

 

 

 

  内容:以在建的中国科学院云南省人民政府西南生物多样性实验室为基础,完成省院共建西南生物多样性实验室基本建设、仪器设备采购;招聘和引进高层次人才,组建相关研究室;开展生物多样性的形成、演变、保护和生物资源可持续利用的重大理论和关键技术研究。

 

 

 

  考核指标及成果:建成西南生物多样性实验室,力争成为我国在生物多样性保护和利用领域的国家实验室。

 

 

 

  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

 

 

 

  配合单位:科技厅、中科院昆明动物研究所、中科院昆明植物研究所、中科院西双版纳热带植物园、云南大学、云南农业大学

 

 

 


行动14:加强国家高原湿地研究中心建设

 

  必要性:高原湿地有着丰富的生物多样性和重要的生态服务功能,对维持高原生物多样性和流域、区域的生态安全有着不可替代的功能和作用。国家高原湿地研究中心是开展高原湿地生物多样性研究及其环境监测的专业机构,加强中心的建设是对高原湿地保护与可持续利用的重要科技支撑。

 

 

 

  目标:加强国家高原湿地研究中心的建设,完善高原湿地监测体系,提升滇西北高原湿地保护与研究的能力和水平,为滇西北高原湿地生物多样性和生态系统保护研究提供重要的科技支撑平台。

 

 

 

  内容:围绕高原湿地生态系统结构与功能特征,开展高原湿地保护与恢复等适用技术研究;加强高原湿地生物多样性保护的专业技术人才和管理人才培养;推进国家级高原湿地重点实验室建设,争取国家重大项目支持并取得重大研究成果;建立滇西北高原湿地野外定位研究站及其监测网络,开展高原湿地环境和物种资源的长期定位监测。

 

 

 

  考核指标及成果:完善国家高原湿地研究中心5个研究部和一个公众教育培训部的建设;初步形成面向国内外联合开放的科研体系和研究平台。建成1个国家级重点实验室和一个高原湿地野外生态定位研究站;建立高原湿地监测网络和信息数据库。

 

 

 

  牵头单位:林业厅

 

 

 

  配合单位:科技厅、中科院昆明植物研究所、中科院昆明动物研究所、云南大学、西南林学院

 

 

 


行动15:开展重要物种的极小种群保护恢复及主要入侵物种监测

 

  必要性:滇西北物种丰富,特有和关键类群造就了本地区的生物区系特色。很多物种的种群数量少,地理分布狭窄,适应性和抗干扰能力弱,其中一些物种因为受自身生物学特性、生境破坏、过度利用、外来物种入侵等因素的影响,变成极小种群,并且这些极小种群大多为我国或本地区特有物种,具有多重价值。因此,拯救处于濒危状况的极小种群,对我国乃至全球未来的可持续发展具有重大意义。

 

 

 

  目标:通过对重要物种极小种群的监测和保护,为制定科学有效的保护管理模式提供依据;开展相关的保护和恢复工作,达到保持滇西北生物多样性优势和保护国家重点保护、珍稀濒危物种的双重目的;对外来有害物种和野生动物疫源疫病进行监测,有效预防外来入侵物种和野生动物疫源疫病。

 

 

 

  内容:开展重要物种的极小种群调查,掌握重要物种的极小种群现状、分布、种群结构、栖息地基本特征、人类干扰情况等,对已知极小种群进行监测和保护研究,分析极小种群形成的自然和人为原因,探索有效保护的途径和技术方法;收集和储存极小种群的野生生物遗传资源,对其遗传资源进行保护和研究。对外来入侵物种的分布状况开展调查和预警研究。建立网络化的疫情监测站,规范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疫情上报制度,培训和提高有关人员素质,加强宣传教育。

 

 

 

  考核指标及成果:完成滇西北重要物种的极小种群状况调查,建立极小种群物种数据库;提出极小种群保护管理措施;完成滇西北外来物种及状况的调查,制定具体的防治措施,开展对危害较大的外来有害物种的治理,对可能入侵的外来物种提出预警;建立完善的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体系。

 

 

 

  牵头单位:林业厅

 

 

 

  配合单位:环境保护厅、农业厅、省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相关科研院所

 

 

 


行动16:开展怒江、金沙江和澜沧江中上游水生生物调查

 

  必要性:怒江、金沙江和澜沧江中上游水生生物资源本底不清,而水能资源的开发活动则快速推进,对水生生物产生极大威胁,需要对该地区水生生物资源本底进行全面调查和编目,以便采取抢救性保护措施。

 

 

 

  目标:查明怒江、金沙江和澜沧江中上游水生生物资源,特别是珍稀、特有鱼类资源,开展水生生物监测。

 

 

 

  内容:调查金沙江、澜沧江和怒江中上游水生生物资源(包括鱼类、水生植物和底栖生物)的种类、数量和生境,查明这些水生生物的生活习性和生存特点,进行各类水生生物资源编目;建立流域水生生物监测点。

 

 

 

  考核指标及成果:完成金沙江、澜沧江、怒江中上游水生生物资源调查和各类水生生物资源编目,制定相关保护规划;建设水生生物监测点。

 

 

 

  牵头单位:农业厅

 

 

 

  配合单位:科技厅、环境保护厅、水利厅、中科院昆明分院、相关科研机构

 

 

 


领域五:促进自然资源可持续利用

 

  滇西北生物多样性富集,但经济社会发展相对滞后。自身发展能力较弱,严重依赖于对自然资源的粗放式开发,群众脱贫致富的愿望急切,经济发展与生物多样性保护的矛盾较为突出。处理好保护与开发的关系,是生物多样性保护的迫切需要。因此,在保护的前提下,合理开发利用自然资源,实现资源的可持续利用,不仅可以改善和提高群众的生活水平,促进地方经济社会发展,而且有利于对自然资源和生物多样性的有效保护。

 

 

 


行动17:药用植物和食用菌资源的有效保护和合理利用

 

  必要性:滇西北是我国重要的野生药用植物和食用菌资源富集区,一些珍稀濒危野生中药材和野生食用菌因其经济价值高、市场需求量大而遭到过度采集。种质资源量的锐减,自然繁殖能力下降,加剧了这些物种的濒危程度,从而导致自然资源的不可持续利用。

 

 

 

  目标:探索野生药用植物和食用菌资源的有效保护和合理利用方式,把丰富的药用植物资源优势转化为经济优势,协调和缓解生物资源利用与生物多样性保护的矛盾,促进自然资源的可持续利用。

 

 

 

  内容:建立野生药用植物资源和食用菌有效保护与合理利用示范区,主要包括药用植物以及食用和药用菌类。结合传统知识,研究药用植物资源保护与合理利用模式。对禁止开发区内的药用植物资源实行严格保护,在限制开发区内推广药用植物和食用菌资源的可持续利用方式。开展人工繁育技术研究,发展人工种植和产品深加工。积极引导、鼓励和支持有实力的企业建立公司+基地+农户的经营模式,以龙头企业带动农民经济增长,探索一条富农兴县的好路子。

 

 

 

  考核指标及成果:开展传统药用动植物保护地建设,建立以红豆杉、松茸为代表的46种野生药用植物和食用菌资源的有效保护与合理利用示范区,发展人工种植和深加工,提高资源的利用率。

 

 

 

  牵头单位:林业厅

 

 

 

  配合单位:省发展改革委、滇西北5()政府

 

 

 


行动18:大力培育生态旅游产业

 

  必要性:生态旅游是建立在对自然资源和生物多样性保护的基础上,为当地群众提供有益的社会和经济活动的旅游发展模式。滇西北是云南的重要旅游区,是旅游二次创业的主战场,发展生态旅游对于滇西北旅游业的提质增效,促进旅游业的可持续发展,减轻地方经济发展对生物多样性的影响等具有重要作用。

 

 

 

  目标:科学合理地开发旅游资源,推广有利于生物多样性保护的生态旅游模式,把生态旅游培育成为滇西北的重要支柱产业,促进滇西北地区旅游业的可持续发展。

 

 

 

  内容:根据滇西北旅游资源的多样性、特殊性和唯一性,应用生态旅游的理念和标准,科学策划、系统规划、整体布局,开展生态旅游示范区建设,建立生态旅游的可持续发展经营模式和管理运行机制,实现滇西北旅游业发展的重要转型,由游客规模效应转变为旅游产品高附加值效应;由重视高档旅游基础设施建设转变为重视多层次生态旅游产品开发;由单纯的观光旅游转变为获得生物环境科普教育和深度自然体验的高层次旅游。

 

 

 

  考核指标及成果:编制完成《滇西北生态旅游发展总体规划》;建立23个具有国际水平的高端生态旅游示范区,并建设23个生态旅游监测点。

 

 

 

  牵头单位:省旅游局

 

 

 

  配合单位:国土资源厅、环境保护厅、住房城乡建设厅、林业厅、滇西北5州(市)政府

 

 

 


行动
19加强农村新能源工程建设

 

  必要性:农村薪柴消耗是威胁森林资源和生物多样性的重要因素之一。虽然各级政府高度重视农村替代能源建设,但目前农村能源建设的布局不尽合理,特别是在生物多样性保护的热点和敏感地区还很薄弱,滇西北地区农村的沼气和太阳能推广面不到20%,进一步加强农村新能源建设可实现生物多样性保护、新农村建设等的多赢。

 

 

 

  目标:在生物多样性保护的热点和敏感区域普及可再生和可持续的农村能源发展模式,减轻薪柴的过度消耗给森林及生物多样性保护带来的压力。

 

 

 

  内容:在节柴改灶的基础上,进一步推广高效的省柴节煤炉灶,对高寒山区的采暖火塘及居室保暖进行节能改造;在森林樵采压力较大的地区,充分利用宜林荒地种植速生薪炭林;在干热、温暖的坝区和河谷区及气温较高的半山区,推广农村户用沼气;在大电网难以覆盖且具水能资源丰富的地区,发展小水电及风力发电;在太阳能资源丰富的地区,推广太阳能热水器;在农作物主产区且农户相对集中的地区,进行生物质(农作物秸秆)气化集中供气试点;扶持农村能源产业建设,完善农村能源服务体系。

 

 

 

  考核指标及成果:农村户用沼气、太阳能、节柴灶和小水电等新能源逐步得到普及应用,推广使用率在现有基础上提高20个百分点。

 

 

 

  牵头单位:农业厅

 

 

 

  配合单位:省发展改革委、林业厅、省扶贫办

 

 

 


行动20:水能资源的可持续利用

 

  必要性:滇西北是我国重要的水电能源基地,寻求可持续的水电开发方式,最大限度地减轻水电开发对生物多样性的影响,对保障国家能源安全,促进滇西北水电产业的健康发展极为重要。

 

 

 

  目标:探索处理环境保护、水电产业发展、移民安置补偿等方面的有益经验和做法,寻求社会上可接受、经济上可行、环境上可持续的水电开发模式。

 

 

 

  内容:对滇西北水电开发状况进行调查评估,划定禁止开发区域或流域;开展电站建设中的环境工程监理,推行水电开发项目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对滇西北水电开发进行规划环评,在规划环关评中开展生物多样性影响专题评价;加强电站上游生态建设和生态产业发展,建设生态移民示范区;总结水电产业发展的有益经验和做法,制定可持续的水电产业发展方案;根据国内外经验开展水电开发生态补偿试点。

 

 

 

  考核指标及成果:初步建立可持续的水电开发模式;制定可持续的水电开发推广方案,配套的推广政策;实施生态补偿试点;建成生态移民示范区。

 

 

 

  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

 

 

 

  配合单位:环境保护厅、水利厅、省政府研究室、省移民局、滇西北5州(市)政府

 

 

 


行动21:矿产资源的合理开发与集约利用

 

  必要性:滇西北是我国西部有色金属资源集中区——“三江成矿带的腹心地带,矿产资源极其丰富。必须正确处理环境约束与发展需求之间的关系,在有效保护生态环境和生物多样性的前提下,合理有序地开发矿产资源,保证国家战略资源的需求,实现矿产业的可持续发展。

 

 

 

  目标:减少矿产资源开发所造成的环境代价,提高矿山三废综合利用水平,使矿山的生态环境得到有效保护。

 

 

 

  内容:进一步调整滇西北矿产资源的开发布局,明确禁止开采区、限制开采区和重点开采区;编制矿产开采准入名录,严格矿产开采项目准入;充分采用卫星遥感、自动监测等先进手段,加强矿产开采全过程监管;开展矿山植被恢复工程,强化矿山生态环境治理;探索建立矿产开采与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矿区群众脱贫致富、区域生态环境保护相协调的长效机制。

 

 

 

  考核指标及成果:完成矿产资源开采规划,发布矿产开采准入名录;并进行矿产资源开发规划环评,建立完善矿山开采监管体系;矿山生态环境得到全面恢复;在12个试点矿山建立合理的各方利益协调机制。

 

 

 

  牵头单位:国土资源厅

 

 

 

  配合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环境保护厅、滇西北5州(市)政府

 

 

 


领域六: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宣传教育

 

  当前人们开发利用自然资源的愿望急切,而对生物多样性保护的必要性认识不足,对国家的政策法规了解不够,要充分利用各种媒体、现有的教育培训体系,加大宣传和教育力度。同时,扩大公众参与,充分发挥公众的监督作用,是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的重要措施。

 

 

 


行动22:生物多样性保护宣传教育和公众参与

 

  必要性:滇西北生物多样性有效保护与合理利用水平的提高,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公众对其重要性的认识和观念的转变,一些长期形成的传统观念和对环境资源的认识,在很大程度上制约了生物多样性的保护和可持续利用。只有通过一系列强有力的宣传教育和培训,提高公众对生物多样性、生态系统的各种功能、效益方面的认识,强化公众的保护意识和资源忧患意识,才能为生物多样性保护提供重要的思想保证,才能形成有利于保护的良好氛围。

 

 

 

  目标:通过建立经常性和普遍性的宣传机制,提高生物多样性知识的普及率,提高公众自觉保护生物多样性的意识;探索公众参与生物多样性保护的多种途径,充分发挥公众在保护和持续利用生物多样性方面的作用。

 

 

 

  内容:依托现有媒体,制作滇西北生物多样性重点区域的影视、图集,宣传生物多样性保护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措施、典型事例等;依托现有的社区广场、旅游景点设立生物多样性保护宣传教育栏,开展张贴标语、图片展览、播放录像等生物多样性保护宣传活动;利用每年的世界湿地日世界地球日国际生物多样性日世界环境日等节日,开展生物多样性保护宣传活动;依托自然保护区和风景名胜区,建立游客教育中心,宣传生物多样性保护的重要意义;建立公众监督机制,特别是媒体监督,经常性地组织开展新闻采访活动;建立社区参与生物多样性保护的机制,特别是资源利用的社区共管机制。

 

 

 

  考核指标及成果:公众生物多样性保护意识大幅度提高;建立5个宣传教育基地,制作各种宣传材料和宣教片、DVD;创建绿色酒店、绿色社区、绿色学校等生态细胞工程,以充分发挥其带动示范作用;编写一套党校教育、中小学教育培训教材,一本公众读本,将生物多样性保护知识纳入中小学课程和党校干部教育。建立公众参与生物多样性保护的途径和机制。

 

 

 

  牵头单位:省政府新闻办

 

 

 

  配合单位:教育厅、环境保护厅、林业厅、省广电局、云南日报报业集团、滇西北5州(市)政府

 

 

 


行动
23:生物多样性保护传统知识的调查与编目

 

  必要性:滇西北的少数民族中有着深厚的传统文化和乡土知识,其包含有丰富的有关生物多样性与自然保护的文化内涵和实践经验,并在代代相传中保持了他们对当地生物多样性和生物资源保护、利用和管理的传统方法和经验。从民间发掘这些传统知识和方法,进一步认识其重要性和价值,将其研究整理并与现代的生物多样性保护方法相结合,应用于生物多样性保护与可持续利用,是实现保护与可持续利用的一种有效途径。

 

 

 

  目标:弘扬并发挥当地少数民族传统知识和文化在生物多样性保护中的作用,调动社区公众保护生物多样性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实现保护与可持续利用的双赢。

 

 

 

  内容:对当地生态系统中的重要和有用物种进行编目,将生物科学的分类调查方法与少数民族对生物多样性的识别、利用和管理等传统知识有机结合起来,总结当地传统知识中有关生物多样性保护与利用的经验和方法。应用民族传统医药文化,发掘和保护药用植物的多样性;推广混农林系统和庭园种植的传统知识,对农业生物多样性和重要经济植物进行保护性种植;挖掘各民族采食和保护野生植物多样性的知识,进行总结整理并创新利用;鼓励实施开发利用非木质林产品,实现生物多样性资源保护与可持续利用。

 

 

 

  考核指标及成果:完成滇西北生物多样性保护传统知识的调查与编目;推广示范民族医药、庭园种植、采食野生植物、利用非木质林产品等方面的传统知识和有益经验。

 

 

 

  牵头单位:科技厅

 

 

 

  配合单位:环境保护厅、林业厅、省知识产权局、滇西北5州(市)政府、相关科研机构

 

 

 


行动24:加强对外交流与合作

  必要性:加强对外交流与合作,有利于汲取先进的保护理念、管理经验和技术方法,了解全球生物多样性保护的发展趋势;有利于争取国外技术和资金援助,提高管理和保护水平;有利于增进国际社会对我省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了解,提高云南的国际知名度。

 

 

 

  目标: 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的对外宣传,促进生物多样性保护领域的合作,引进生物多样性保护先进技术和管理经验,提高我省生物多样性保护水平。

 

 

 

  内容: 争取国际援助项目,引进综合生态系统管理、生态补偿机制、国家公园建设、生物多样性保护廊道建设、气候变化与生物多样性保护等国际先进的管理经验和技术与方法。通过试验和示范,探索适合省情的生物多样性保护政策和体制机制,以及生物多样性保护与贫困地区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途径和模式,宣传我省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的政策和取得的成效。

 

 

 

  考核指标及成果:争取生物多样性保护对外合作与交流项目;提出适合于省情的生物多样性保护经验和体制机制建议;开展生物多样性保护的先进技术和管理模式试点示范;初步建立与国外双边及多边组织、研究机构及大学、非政府环保组织、跨国企业的信息交流平台。

 

 

 

  牵头单位:环境保护厅

 

 

 

  配合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科技厅、财政厅、国土资源厅、住房城乡建设厅、农业厅、林业厅、省外办、省政府研究室、省扶贫办、省知识产权局、滇西北5州(市)政府。

5 保障措施

 

  5.1法制建设

 

  进一步完善现行法规政策。根据《生物多样性公约》和国家的法律法规,结合滇西北实际,尽快制订适合于滇西北的生物多样性保护法规,如《滇西北生物多样性保护条例》;同时,就滇西北的资源开发与保护问题,制定有关国家公园、景观资源保护等的管理办法,加强和补充已有立法中保护生物多样性的内容。

 

 

 

  加大执法力度。建立多部门的联合执法机制,重点查处涉及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世界遗产地等的违法违规行为,严厉打击乱捕滥猎野生动物、乱挖滥采野生植物等违法行为,有效遏制盗猎、倒卖、贩运、走私等非法行为。

 

 

 

  建立并完善生态补偿机制。根据利用滇西北生物多样性资源的特点,针对不同领域不同层次的补偿需求,在评估生态系统服务价值的基础上,逐步建立生态补偿机制。

 

 

 

  将《行动计划》纳入部门和地方规划。根据部门职责和地方实际情况,必须按照《行动计划》的要求,制定相应的实施方案,分解落实各项目标任务,使其成为各部门和地方的具体行动。

 

 

 

  引入问责制度。在联席会议制度和分工协作机制的基础上,实施云南省行政问责办法等四项制度,对未履行服务承诺、限时不办、首办不力等行为实行问责。

 

 

 

  5.2组织领导

  加强组织领导。充分发挥滇西北生物多样性保护联席会议的作用,统筹协调,上下统一,形成合力。滇西北5州(市)政府要建立相应的联席会议制度,加强领导,狠抓落实。

 

 

 

  建立专家决策咨询制度。滇西北生物多样性保护专家咨询委员会对涉及滇西北生物多样性保护行动计划的重大政策、重大项目进行前期调研咨询,避免开发的盲目性,提高决策的科学性。

 

 

 

  理顺部门职责,提高保护管理能力。建立生态系统综合管理的思想,逐步建立有利于生物多样性保护和生物资源管理的体制格局,进一步强化生物多样性保护主管部门间的协调机制,明确责任,强化协同配合。

 

 

 

  5.3科技支撑

 

  加强科研平台建设。重视生物多样性保护的科研基础条件建设,建立科研网络平台。制定滇西北生物多样性保护研究的规划,提高科学研究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为政府决策提供科学支持。

 

 

 

  加强人才培养与创新团队建设。依托现有大专院校和科研院所,合理设置专业和研究方向,建立素质优良、结构合理的科技骨干队伍。制定有效的配套政策,吸引优秀的科技人才,特别是在自然保护区第一线的科技人员,要参与到生物多样性保护研究中,建立不同层次梯队的人才队伍。

 

 

 

  加大应用研究和技术开发支持力度。对一些市场前景好的稀缺生物多样性资源,如冬虫夏草、松茸、红豆杉等设立专向研究经费,加强对其驯化和深加工技术的研究开发,一方面防止其资源的枯竭,另一方面提升其资源的附加值;同时,鼓励有关企业投入研究经费,如允许企业从税前利润中提取部分经费用于有关科研和技术开发。

 

 

 

  加强对民间适用技术的收集整理。滇西北的藏族、纳西族、白族、彝族等少数民族群众在长期的生产生活实践中,已经总结了许多有效的利用生物多样性资源的途径和方法。应鼓励有关科研单位加以收集和整理,并分析其开发应用的可能性;同时,应鼓励这些传统知识和实践的拥有者之间加强交流,相互取长补短,扩大使用范围和受益人群。

 

 

 

  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支持滇西北生物多样性保护成果的标准化、产业化,对一些重要科技成果加强知识产权保护。

 

 

 

  5.4资金投入

 

  增加财政投入。按照分级负责、重点支持的原则,将生物多样性保护重点项目纳入政府财政预算,确保稳定的资金来源;在现有投入渠道的基础上,根据滇西北生物多样性保护所承担的生态效应,积极争取中央的专项投入。探索生态审计或绿色核算机制,进行绩效评估,确保最佳投资效果。

 

 

 

  建立资源使用成本企业化机制。本着谁开发谁保护,谁破坏谁恢复,谁利用谁补偿的原则,积极探索并逐步建立合理的资源使用成本企业化的机制。根据企业的不同类型及其对生物多样性保护产生的影响,确定不同的资源使用成本,并作为企业准入条件之一。

 

 

 

  出台《滇西北生物多样性保护基金管理和使用办法》。设立滇西北生物多样性保护基金,基金来源包括企业捐助、国外援助等多渠道筹集。

 

 

 

  5.5监督评估

 

  完备的监督和评估制度是《行动计划》实施的保障。通过监督过程、评估结果,促进《行动计划》的实施,并适时调整以适应新的情况。

 

 

 

  加强对监督评估的领导。滇西北生物多样性保护联席会议在省政府的领导下,统筹协调滇西北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负责《行动计划》各项行动的立项、审查和监督实施。滇西北生物多样性保护联席会议办公室在征求滇西北生物多样性保护专家咨询委员会意见的基础上,制订相关的监督与评估方案,依靠专家确定评估指标,由联席会议批准后组织实施。

 

 

 

  鼓励群众和社会团体的监督。除政府行政部门的监督外,还需要有以社会力量为主的群众和社会组织的监督,如从事环境保护和生物多样性保护的非政府组织等,根据有关国际公约和国内的法律法规履行生物多样性保护监督的责任和义务。

 

 

 

  公开发布监督评估报告。为保证信息的公开和透明,滇西北生物多样性保护联席会议办公室通过各种媒介公布项目实施进展情况,接受公众监督。把项目考评与部门和单位的政绩和业绩联系起来,将评估结果作为政府目标管理责任考核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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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gs:滇西北 生物多样性 保护行动计划 2008~2012年 责任编辑:js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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