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动8:开展高原湿地生态系统保护与修复
必要性:湿地具有涵养水源、调节气候、维持生物多样性等多种功能。当前滇西北的湿地正面临旅游开发、环境污染、过度利用等多方面的威胁,应尽快恢复已退化的湿地生态系统,减缓人为因素对湿地的负面影响,开展重要湿地的修复治理工程。
目标:通过加强保护和治理,使滇西北高原退化湿地生态系统结构和功能逐步恢复,重要湿地退化或污染趋势得到遏制;有效保护高原湿地生物多样性和维护流域生态安全。
内容:以纳帕海、洱海、剑湖为重点,开展滇西北高原湿地生态系统结构与功能恢复试验示范。在此基础上,加强其它湿地的保护和管理,并将示范成果逐步扩展到各重要湿地。加强金沙江、澜沧江等重要河流的生态建设。
考核指标及成果:在上述湖泊恢复退化湿地,形成多项技术的集成创新,构建高原退化湿地生态恢复的技术体系,形成指导滇西北高原退化湿地生态恢复模式。建立1~2处高原典型退化湿地流域生态修复的试验示范基地,并实现区域内各重要湿地的有效管理和保护。
牵头单位:林业厅
配合单位:省发展改革委、国土资源厅、环境保护厅、住房城乡建设厅、农业厅、水利厅、滇西北5州(市)政府、国家高原湿地研究中心、中国科学院昆明动物研究所、中国科学院昆明植物研究所、西南林学院
根据迁地保护的客观需要,有针对性地开展相关机构的建设,加强机构的能力建设,从不同层次研究保存珍稀濒危和特有野生动植物种种质的技术,进一步加强和充实滇西北生物多样性的保护体系,保护好珍贵的野生动植物遗传资源。
行动9:完善滇西北国家重点保护物种繁育基地建设
必要性:由于野生种群数量稀少,一些有重要保护价值的物种生存不容乐观,必须采取人工辅助措施,促进其繁衍更新。
目标:通过深入研究珍稀濒危物种的个体发育和生境特点,掌握人工繁育技术,了解其野外生存条件,人为扩大珍稀濒危物种种群并保持相对稳定的遗传特性,扩大野生种群,扭转种群数量日益减少的局面,为最终实现有效国家重点保护物种持续繁衍打下基础。
内容:依托丽江高山植物园和大理苍山珍稀濒危植物繁育中心,重点收集横断山区的特有属种和系统收集北温带重要专科专属植物,如杜鹃花科、报春花科、龙胆科、马先蒿属、绿绒蒿属、云杉属和冷杉属,使其成为我国高山亚高山植物的迁地保护中心;依托香格里拉高山植物园,重点引种、收集、保藏和研究高山花卉和高山药用植物,建设有特色的引种繁育基地;依托昆明动物园、云南野生动物园和云南省野生动物收容拯救中心等,开展国家重点保护动物的繁殖、种群恢复研究、收容和拯救工作。
考核指标及成果:建立滇西北国家重点保护物种繁育体系,扩大珍稀濒危、特有物种种群数量,科学实现放归和再引种。
牵头单位:林业厅
配合单位:滇西北5州(市)政府,相关科研院所、植物园
行动10:建设“云南滇金丝猴研究中心”
必要性:滇金丝猴是世界最濒危的灵长类动物之一,属国家Ⅰ级重点保护动物,其野生种群仅分布于滇西北及其邻近地区,现存的13个滇金丝猴自然种群,有11个分布在德钦、兰坪、维西、玉龙和云龙5县境内,估计全部现存种群数量不超过1500只。为保护滇金丝猴这一旗舰物种,有必要建立专门的研究机构。
目标:依托专业研究机构,深入研究滇金丝猴的生物学特性,突破人工繁殖技术瓶颈,为滇金丝猴及其栖息地的保护和恢复等提供强有力的技术支持。
内容:依托白马雪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建设云南滇金丝猴研究中心的基础设施;调查和监测滇金丝猴的种群分布及其组成变化;深入开展滇金丝猴野外生物学、生态学和栖息地利用等研究工作;开展滇金丝猴的人工驯养繁殖等。
考核指标及成果:建成开放的滇金丝猴专门研究机构;建立野外观察站;建立滇金丝猴拯救繁育基地和相关研究室,形成完善的野外、室内研究体系。
牵头单位:林业厅
配合单位:科技厅、迪庆州政府、中科院昆明分院
行动11:加强西南野生生物种质库专项收集
必要性:生物种质资源是人类赖以生存的物质基础,与人类的生存和发展密切相关。随着经济的发展和社会进步,人类活动已经严重影响了野生动植物的生存,目前人类面临的重大问题之一就是生物多样性消失的威胁。收集保存野生生物种质资源是保护生物多样性的一项极为重要的基础性工作。
目标:依托 “中国西南野生生物种质资源库”,加强滇西北野生生物种质资源专项收集,建设滇西北生物多样性收藏的专类库,实现永续保存和利用的目的。
内容:根据滇西北重点生物物种资源现状调查成果,依托 “中国西南野生生物种质资源库”的现有保存能力,建设滇西北生物多样性收藏的专类库,对国家级、省级重点保护物种、滇西北狭域特有种以及因人类利用导致种群数量锐减物种的相关繁殖体,以收集广义种质资源的形式,通过种子库、植物离体库、微生物库、动物种质库、DNA库、种质资源圃以及信息库的研究体系和技术手段来分门别类按照国际规范进行有效保存,保持能够满足今后开展研究、实现回归和再引种需要的个体数量。
考核指标及成果:实现保存滇西北分布的大部分国家和省级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多数滇西北狭域特有植物,有针对性地保存一定数量的动物种质资源。
牵头单位:科技厅
配合单位:农业厅、中科院昆明植物研究所、中科院昆明动物研究所、云南大学、西南林学院
我省对滇西北生物多样性的监测,尤其是对野生动物和湿地资源的监测能力仍然不足,资源调查缺乏持续性和制度化,生物多样性基础数据未进行整合、不能实现共享。通过生物多样性监测和科研体系建设,开展极小种群和外来有害物种、人为活动对生态系统影响、高原湿地生物多样性及环境的监测,可以及时掌握物种和生态系统等的动态变化,为生物多样性的保护与合理利用提供科学依据。
行动12:建立滇西北生物多样性基础数据库
必要性:目前,生物多样性信息分散在各有关部门、科研机构和高等院校等,同时,缺乏较为系统的调查和数据更新机制。由于部门条块分割,各机构信息管理机制和管理技术不一,许多资料相互之间偏差较大,信息资源没有得到充分的共享和有效的利用,严重影响了科学决策的准确性。急需对一些空缺区域进行补充调查,同时对信息资源进行整合。
目标:通过对一些保护空缺区域的调查,整合现有各种相关数据和信息系统,建立统一的滇西北生物多样性保护专业信息系统,实现信息共享,支持生物多样性保护决策以及信息公开。
内容:开展滇西北保护空缺区域生物多样性补充调查,建立生物多样性保护的专门信息源收集网络系统,调查分析现有基础数据,开展数据库建设,借助元数据管理等先进的理念,整合滇西北各种生物多样性数据和信息系统,建设可共享、可更新的生物多样性数据库(包括基础地理数据、生物多样性专题数据、社会经济数据等),建立评估体系和生物多样性保护的专家决策支持系统,定期分析保护形势,制定完善的信息发布和数据共享机制。
考核指标及成果:完成主要空缺区域的生物多样性调查,建立和完善滇西北生物多样性的信息数据收集网络体系;建成生物多样性信息数据库;制定滇西北生物多样性数据信息管理办法和评估发布体系;建成滇西北生物多样性保护专家决策支持系统。
牵头单位:环境保护厅
配合单位:科技厅、国土资源厅、住房城乡建设厅、农业厅、林业厅、省测绘局、省知识产权局、滇西北5州(市)政府、相关院校和科研单位
行动13:推进西南生物多样性实验室建设
必要性:不断解决生物多样性保护的重大科学理论和关键技术,建设面向国内外生物产业发展和国家环境安全需求的实验室,这对保护生物多样性提供更强有力的技术支持,对加快推进生物多样性资源优势向经济优势转变,推动云南高端生物产业规模化发展,提高云南在国家生物产业布局中的地位具有重大的战略意义。
目标:建立西南生物多样性实验室,将其建设成为在国际上具有重要地位的生物多样性保护研究中心。提升云南省在生物多样性保护、研究和应用等方面的整体创新能力和水平,为滇西北生物多样性的保护和可持续利用提供技术支撑。
内容:以在建的“中国科学院—云南省人民政府西南生物多样性实验室”为基础,完成省院共建西南生物多样性实验室基本建设、仪器设备采购;招聘和引进高层次人才,组建相关研究室;开展生物多样性的形成、演变、保护和生物资源可持续利用的重大理论和关键技术研究。
考核指标及成果:建成西南生物多样性实验室,力争成为我国在生物多样性保护和利用领域的国家实验室。
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
配合单位:科技厅、中科院昆明动物研究所、中科院昆明植物研究所、中科院西双版纳热带植物园、云南大学、云南农业大学
行动14:加强国家高原湿地研究中心建设
必要性:高原湿地有着丰富的生物多样性和重要的生态服务功能,对维持高原生物多样性和流域、区域的生态安全有着不可替代的功能和作用。国家高原湿地研究中心是开展高原湿地生物多样性研究及其环境监测的专业机构,加强中心的建设是对高原湿地保护与可持续利用的重要科技支撑。
目标:加强国家高原湿地研究中心的建设,完善高原湿地监测体系,提升滇西北高原湿地保护与研究的能力和水平,为滇西北高原湿地生物多样性和生态系统保护研究提供重要的科技支撑平台。
内容:围绕高原湿地生态系统结构与功能特征,开展高原湿地保护与恢复等适用技术研究;加强高原湿地生物多样性保护的专业技术人才和管理人才培养;推进国家级高原湿地重点实验室建设,争取国家重大项目支持并取得重大研究成果;建立滇西北高原湿地野外定位研究站及其监测网络,开展高原湿地环境和物种资源的长期定位监测。
考核指标及成果:完善国家高原湿地研究中心5个研究部和一个公众教育培训部的建设;初步形成面向国内外联合开放的科研体系和研究平台。建成1个国家级重点实验室和一个高原湿地野外生态定位研究站;建立高原湿地监测网络和信息数据库。
牵头单位:林业厅
配合单位:科技厅、中科院昆明植物研究所、中科院昆明动物研究所、云南大学、西南林学院
行动15:开展重要物种的极小种群保护恢复及主要入侵物种监测
必要性:滇西北物种丰富,特有和关键类群造就了本地区的生物区系特色。很多物种的种群数量少,地理分布狭窄,适应性和抗干扰能力弱,其中一些物种因为受自身生物学特性、生境破坏、过度利用、外来物种入侵等因素的影响,变成极小种群,并且这些极小种群大多为我国或本地区特有物种,具有多重价值。因此,拯救处于濒危状况的极小种群,对我国乃至全球未来的可持续发展具有重大意义。
目标:通过对重要物种极小种群的监测和保护,为制定科学有效的保护管理模式提供依据;开展相关的保护和恢复工作,达到保持滇西北生物多样性优势和保护国家重点保护、珍稀濒危物种的双重目的;对外来有害物种和野生动物疫源疫病进行监测,有效预防外来入侵物种和野生动物疫源疫病。
内容:开展重要物种的极小种群调查,掌握重要物种的极小种群现状、分布、种群结构、栖息地基本特征、人类干扰情况等,对已知极小种群进行监测和保护研究,分析极小种群形成的自然和人为原因,探索有效保护的途径和技术方法;收集和储存极小种群的野生生物遗传资源,对其遗传资源进行保护和研究。对外来入侵物种的分布状况开展调查和预警研究。建立网络化的疫情监测站,规范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疫情上报制度,培训和提高有关人员素质,加强宣传教育。
考核指标及成果:完成滇西北重要物种的极小种群状况调查,建立极小种群物种数据库;提出极小种群保护管理措施;完成滇西北外来物种及状况的调查,制定具体的防治措施,开展对危害较大的外来有害物种的治理,对可能入侵的外来物种提出预警;建立完善的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体系。
牵头单位:林业厅
配合单位:环境保护厅、农业厅、省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相关科研院所
行动16:开展怒江、金沙江和澜沧江中上游水生生物调查
必要性:怒江、金沙江和澜沧江中上游水生生物资源本底不清,而水能资源的开发活动则快速推进,对水生生物产生极大威胁,需要对该地区水生生物资源本底进行全面调查和编目,以便采取抢救性保护措施。
目标:查明怒江、金沙江和澜沧江中上游水生生物资源,特别是珍稀、特有鱼类资源,开展水生生物监测。
内容:调查金沙江、澜沧江和怒江中上游水生生物资源(包括鱼类、水生植物和底栖生物)的种类、数量和生境,查明这些水生生物的生活习性和生存特点,进行各类水生生物资源编目;建立流域水生生物监测点。
考核指标及成果:完成金沙江、澜沧江、怒江中上游水生生物资源调查和各类水生生物资源编目,制定相关保护规划;建设水生生物监测点。
牵头单位:农业厅
配合单位:科技厅、环境保护厅、水利厅、中科院昆明分院、相关科研机构
滇西北生物多样性富集,但经济社会发展相对滞后。自身发展能力较弱,严重依赖于对自然资源的粗放式开发,群众脱贫致富的愿望急切,经济发展与生物多样性保护的矛盾较为突出。处理好保护与开发的关系,是生物多样性保护的迫切需要。因此,在保护的前提下,合理开发利用自然资源,实现资源的可持续利用,不仅可以改善和提高群众的生活水平,促进地方经济社会发展,而且有利于对自然资源和生物多样性的有效保护。
行动17:药用植物和食用菌资源的有效保护和合理利用
必要性:滇西北是我国重要的野生药用植物和食用菌资源富集区,一些珍稀濒危野生中药材和野生食用菌因其经济价值高、市场需求量大而遭到过度采集。种质资源量的锐减,自然繁殖能力下降,加剧了这些物种的濒危程度,从而导致自然资源的不可持续利用。
目标:探索野生药用植物和食用菌资源的有效保护和合理利用方式,把丰富的药用植物资源优势转化为经济优势,协调和缓解生物资源利用与生物多样性保护的矛盾,促进自然资源的可持续利用。
内容:建立野生药用植物资源和食用菌有效保护与合理利用示范区,主要包括药用植物以及食用和药用菌类。结合传统知识,研究药用植物资源保护与合理利用模式。对禁止开发区内的药用植物资源实行严格保护,在限制开发区内推广药用植物和食用菌资源的可持续利用方式。开展人工繁育技术研究,发展人工种植和产品深加工。积极引导、鼓励和支持有实力的企业建立“公司+基地+农户”的经营模式,以龙头企业带动农民经济增长,探索一条富农兴县的好路子。
考核指标及成果:开展传统药用动植物保护地建设,建立以红豆杉、松茸为代表的4~6种野生药用植物和食用菌资源的有效保护与合理利用示范区,发展人工种植和深加工,提高资源的利用率。
牵头单位:林业厅
配合单位:省发展改革委、滇西北5州(市)政府
行动18:大力培育生态旅游产业
必要性:生态旅游是建立在对自然资源和生物多样性保护的基础上,为当地群众提供有益的社会和经济活动的旅游发展模式。滇西北是云南的重要旅游区,是旅游二次创业的主战场,发展生态旅游对于滇西北旅游业的提质增效,促进旅游业的可持续发展,减轻地方经济发展对生物多样性的影响等具有重要作用。
目标:科学合理地开发旅游资源,推广有利于生物多样性保护的生态旅游模式,把生态旅游培育成为滇西北的重要支柱产业,促进滇西北地区旅游业的可持续发展。
内容:根据滇西北旅游资源的多样性、特殊性和唯一性,应用生态旅游的理念和标准,科学策划、系统规划、整体布局,开展生态旅游示范区建设,建立生态旅游的可持续发展经营模式和管理运行机制,实现滇西北旅游业发展的重要转型,由游客规模效应转变为旅游产品高附加值效应;由重视高档旅游基础设施建设转变为重视多层次生态旅游产品开发;由单纯的观光旅游转变为获得生物环境科普教育和深度自然体验的高层次旅游。
考核指标及成果:编制完成《滇西北生态旅游发展总体规划》;建立2~3个具有国际水平的高端生态旅游示范区,并建设2~3个生态旅游监测点。
牵头单位:省旅游局
配合单位:国土资源厅、环境保护厅、住房城乡建设厅、林业厅、滇西北5州(市)政府
行动19:加强农村新能源工程建设
必要性:农村薪柴消耗是威胁森林资源和生物多样性的重要因素之一。虽然各级政府高度重视农村替代能源建设,但目前农村能源建设的布局不尽合理,特别是在生物多样性保护的热点和敏感地区还很薄弱,滇西北地区农村的沼气和太阳能推广面不到20%,进一步加强农村新能源建设可实现生物多样性保护、新农村建设等的多赢。
目标:在生物多样性保护的热点和敏感区域普及可再生和可持续的农村能源发展模式,减轻薪柴的过度消耗给森林及生物多样性保护带来的压力。
内容:在节柴改灶的基础上,进一步推广高效的省柴节煤炉灶,对高寒山区的采暖火塘及居室保暖进行节能改造;在森林樵采压力较大的地区,充分利用宜林荒地种植速生薪炭林;在干热、温暖的坝区和河谷区及气温较高的半山区,推广农村户用沼气;在大电网难以覆盖且具水能资源丰富的地区,发展小水电及风力发电;在太阳能资源丰富的地区,推广太阳能热水器;在农作物主产区且农户相对集中的地区,进行生物质(农作物秸秆)气化集中供气试点;扶持农村能源产业建设,完善农村能源服务体系。
考核指标及成果:农村户用沼气、太阳能、节柴灶和小水电等新能源逐步得到普及应用,推广使用率在现有基础上提高20个百分点。
牵头单位:农业厅
配合单位:省发展改革委、林业厅、省扶贫办
行动20:水能资源的可持续利用
必要性:滇西北是我国重要的水电能源基地,寻求可持续的水电开发方式,最大限度地减轻水电开发对生物多样性的影响,对保障国家能源安全,促进滇西北水电产业的健康发展极为重要。
目标:探索处理环境保护、水电产业发展、移民安置补偿等方面的有益经验和做法,寻求社会上可接受、经济上可行、环境上可持续的水电开发模式。
内容:对滇西北水电开发状况进行调查评估,划定禁止开发区域或流域;开展电站建设中的环境工程监理,推行水电开发项目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对滇西北水电开发进行规划环评,在规划环关评中开展生物多样性影响专题评价;加强电站上游生态建设和生态产业发展,建设生态移民示范区;总结水电产业发展的有益经验和做法,制定可持续的水电产业发展方案;根据国内外经验开展水电开发生态补偿试点。
考核指标及成果:初步建立可持续的水电开发模式;制定可持续的水电开发推广方案,配套的推广政策;实施生态补偿试点;建成生态移民示范区。
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
配合单位:环境保护厅、水利厅、省政府研究室、省移民局、滇西北5州(市)政府
行动21:矿产资源的合理开发与集约利用
必要性:滇西北是我国西部有色金属资源集中区——“三江”成矿带的腹心地带,矿产资源极其丰富。必须正确处理环境约束与发展需求之间的关系,在有效保护生态环境和生物多样性的前提下,合理有序地开发矿产资源,保证国家战略资源的需求,实现矿产业的可持续发展。
目标:减少矿产资源开发所造成的环境代价,提高矿山“三废”综合利用水平,使矿山的生态环境得到有效保护。
内容:进一步调整滇西北矿产资源的开发布局,明确禁止开采区、限制开采区和重点开采区;编制矿产开采准入名录,严格矿产开采项目准入;充分采用卫星遥感、自动监测等先进手段,加强矿产开采全过程监管;开展矿山植被恢复工程,强化矿山生态环境治理;探索建立矿产开采与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矿区群众脱贫致富、区域生态环境保护相协调的长效机制。
考核指标及成果:完成矿产资源开采规划,发布矿产开采准入名录;并进行矿产资源开发规划环评,建立完善矿山开采监管体系;矿山生态环境得到全面恢复;在1~2个试点矿山建立合理的各方利益协调机制。
牵头单位:国土资源厅
配合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环境保护厅、滇西北5州(市)政府
当前人们开发利用自然资源的愿望急切,而对生物多样性保护的必要性认识不足,对国家的政策法规了解不够,要充分利用各种媒体、现有的教育培训体系,加大宣传和教育力度。同时,扩大公众参与,充分发挥公众的监督作用,是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的重要措施。
行动22:生物多样性保护宣传教育和公众参与
必要性:滇西北生物多样性有效保护与合理利用水平的提高,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公众对其重要性的认识和观念的转变,一些长期形成的传统观念和对环境资源的认识,在很大程度上制约了生物多样性的保护和可持续利用。只有通过一系列强有力的宣传教育和培训,提高公众对生物多样性、生态系统的各种功能、效益方面的认识,强化公众的保护意识和资源忧患意识,才能为生物多样性保护提供重要的思想保证,才能形成有利于保护的良好氛围。
目标:通过建立经常性和普遍性的宣传机制,提高生物多样性知识的普及率,提高公众自觉保护生物多样性的意识;探索公众参与生物多样性保护的多种途径,充分发挥公众在保护和持续利用生物多样性方面的作用。
内容:依托现有媒体,制作滇西北生物多样性重点区域的影视、图集,宣传生物多样性保护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措施、典型事例等;依托现有的社区广场、旅游景点设立生物多样性保护宣传教育栏,开展张贴标语、图片展览、播放录像等生物多样性保护宣传活动;利用每年的“世界湿地日”、“世界地球日”、“国际生物多样性日”、“世界环境日”等节日,开展生物多样性保护宣传活动;依托自然保护区和风景名胜区,建立游客教育中心,宣传生物多样性保护的重要意义;建立公众监督机制,特别是媒体监督,经常性地组织开展新闻采访活动;建立社区参与生物多样性保护的机制,特别是资源利用的社区共管机制。
考核指标及成果:公众生物多样性保护意识大幅度提高;建立5个宣传教育基地,制作各种宣传材料和宣教片、DVD;创建绿色酒店、绿色社区、绿色学校等生态细胞工程,以充分发挥其带动示范作用;编写一套党校教育、中小学教育培训教材,一本公众读本,将生物多样性保护知识纳入中小学课程和党校干部教育。建立公众参与生物多样性保护的途径和机制。
牵头单位:省政府新闻办
配合单位:教育厅、环境保护厅、林业厅、省广电局、云南日报报业集团、滇西北5州(市)政府
行动23:生物多样性保护传统知识的调查与编目
必要性:滇西北的少数民族中有着深厚的传统文化和乡土知识,其包含有丰富的有关生物多样性与自然保护的文化内涵和实践经验,并在代代相传中保持了他们对当地生物多样性和生物资源保护、利用和管理的传统方法和经验。从民间发掘这些传统知识和方法,进一步认识其重要性和价值,将其研究整理并与现代的生物多样性保护方法相结合,应用于生物多样性保护与可持续利用,是实现保护与可持续利用的一种有效途径。
目标:弘扬并发挥当地少数民族传统知识和文化在生物多样性保护中的作用,调动社区公众保护生物多样性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实现保护与可持续利用的双赢。
内容:对当地生态系统中的重要和有用物种进行编目,将生物科学的分类调查方法与少数民族对生物多样性的识别、利用和管理等传统知识有机结合起来,总结当地传统知识中有关生物多样性保护与利用的经验和方法。应用民族传统医药文化,发掘和保护药用植物的多样性;推广混农林系统和庭园种植的传统知识,对农业生物多样性和重要经济植物进行保护性种植;挖掘各民族采食和保护野生植物多样性的知识,进行总结整理并创新利用;鼓励实施开发利用非木质林产品,实现生物多样性资源保护与可持续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