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适应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加强我州教师队伍建设,促进教育事业健康发展,根据《云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云人〔2004〕37号)、《迪庆州事业单位新补充工作人员实行统一考试公开招聘暂行办法》(迪政办发〔2003〕49号)、《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重点环节的通知》(云组通〔2012〕45号)的规定,经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决定对2015年州级学校公开招聘教师及工作人员岗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具体情况祥见岗位表),实行统一考试,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公开报名、统一考试,德、智、体、能全面考核的办法择优聘用。
二、范围、对象及条件
(一)范围、对象:取得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承认学历的应、往届符合岗位条件的大中专毕业生。
(二)条件:
1、热爱祖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教育事业,自愿到招聘学校服务并签订不低于6年的聘用合同。
2、遵纪守法,作风正派,有事业心、责任感,有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
3、符合所报考岗位的其他条件。
4、身体健康,年龄在18—35周岁(相对应出生年月:1980年6月——1997年6月)之间的人员。
(三)不符合报名条件的情形
1、根据有关规定,被确定为2015年6月以前全国范围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招考的拟录用人员、在职公务员及参公管理单位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含试用期内人员),在读的非2015年毕业的高校(含中专)学生、现役军人,近两年内被取消录用资格或被辞退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不得参加报名。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曾在2013-2015年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组织的任何考试中作弊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或有法律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人员,不符合报名条件。
三、招考计划和岗位
根据《关于下达2015年增人计划的通知》(迪人社〔2014〕 94号):州直学校拟招聘25名教师(具体岗位设置及相关详情见附表)。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所需材料:考生报名时必须携带本人毕业证原件、《就业报到证》(用于区分是否是普通高校、中专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户口簿原件(用于核实民族成分及户籍情况)、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近期(6个月内)免冠1寸标准彩色照片2张(照片背面需注明姓名)、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普通话等级证等。(注:2015年毕业生可凭毕业证复印件、相关学历证明或就业推荐表、获得对应科目高中教师资格证明、普通话等级证明报名,进入面试后复审毕业证原件, 对未还清助学贷款学校暂扣毕业证的考生,可凭学校开具证明并提供毕业证复印件)。
2、报名岗位:每个考生根据专业、岗位、学历等条件要求,限报一个岗位。
3、报名方式:应聘人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报名(委托他人报名的也必须带齐报名所需材料及应聘人员的委托书)。
报名人员提供所需资料到现场办理报名手续。考生在填写《迪庆州事业单位新招聘人员登记表》时,在学历、专业等要求上只要有一项不符合的,均视为无效。
4、现场报名地点:迪庆州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迪庆州人民政府大门左侧)。
5、报名人员请到云南省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或学信网进行学历认证,并打印认证书,在现场报名时一并提交。学历认证仅认证报名时所提供的毕业证书。
6、报名时间: 2015年6月18日——6月20日,8:30-12:00;14:30-17:30时,报名截止时间2015年6月20日17:30时。报名时间截止后,一律不予办理报名手续。
7、考试费用:根据《云南省物价局、财政厅关于重新核定事业单位应聘人员资格考试收费及有关问题的通知》(云发改收费〔2011〕15号)文件规定,考生报名时须缴纳50元笔试考务费。
对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凭相关证明材料减免考试费用,免报名费用人员在报名时需提交相关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包括: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或低保证(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
8、报名人员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考生在2015年6月24日至6月25日期间(8:30-12:00,14:30-17:30)到迪庆州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领取笔试准考证。
9、报名咨询电话:0887-8288845
报名监督电话:0887-82260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