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提高怒江州各族群众保护野生动物的积极性,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促进人与动物和谐相处,州林业局研究决定,从2013年起启动怒江州野生动物肇事公众责任险保险项目,将野生动物肇事由政府补偿转为商业保险赔偿。
8月6日上午,州林业局委托北京安诺保险经纪公司云南公司在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对2013年度怒江州野生动物公众责任险保险项目进行了公开招标。州纪委监察局派出第三纪工委监察分局、州财政局、州公证处对开标、评标过程进行了现场监督,并对所有评标文件进行了签字确认。评标工作按法定程序和招标文件的要求完成,综合项目需求、评标情况,经采购人确认,由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云南省分公司负责2013年度怒江州野生动物公众责任险保险项目的承保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