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网讯(记者 杨之辉 通讯员 茶莹 唐时华)“与实践相结合,法院应该怎样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8月6日至7日,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举行党组中心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集中专题学习,云南高院全体班子成员以及副厅级以上干部共计16人进行了专题发言,云南省委派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督导组全程督导参与。
云南省高院院长张学群强调,人民法院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必须守好社会秩序的底线、守好司法公正的底线、守好维护群众利益的底线、守好清正廉洁的底线,在工作中要强化五个意识:一要强化忧患意识;二要强化辩证意识;三要强化责任意识;四要强化笃实意识;五要强化创新意识。牢牢把握好“五个要点”:一是要把立足点放在学习提高上;二是要把关键点放在广泛听取意见建议上,通过多种形式广泛听取社会各层面的意见;三是要把着眼点放在边学边查边改上;四是要把核心点放在学习成果的转化上,完善制度建设;五是要把落脚点放在促进工作上,一方面要在教育活动中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另一方面要抓好法院各项业务工作,做到“两手抓、两不误、两促进”。
云南省委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第三督导组组长周建业以“领导带头,广开言路,有思考、有深度,达到省委要求”对云南高院开展的专题学习活动予以肯定,认为云南高院开展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谈认识、找危害、提建议、明方向,为下一步在全院以及全省法院开展好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打下了坚实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