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江镇是香格里拉县苗族定居较早较为集中的地区之一。据《中甸县志》(1939年)记载:“苗族自光绪年间由金沙西丽江属地迁来,居于吾车乡半山,生性沉默刚勇,共74户,男女422口。”从定居的年限上看,苗族进入香格里拉约有130年的时间,是最后一个进入香格里拉县定居的外来少数民族族群。截止2013年11月,金江镇共有苗族1183人,主要分布在吾竹、车轴、仕达、兴文4个村委会,与当地的纳西族、白族、傈僳族、汉族等民族杂居,呈大杂居小聚居状态,因此,在长期的生产生活中与其他各民族相互影响,形成了既有本民族传统特点,又有一定变化的丧葬风俗。
老人去世后,必须由主人家出去报丧,至其他人家脱帽磕头相请帮助,苗族有一句俗语“你有脚秆,我有门槛”,意即必须相请,才能到有丧事的人家帮忙。报完丧,相请的人到来之后,由男人给死者擦洗身子、剃头、换衣服。之后摆放在凉床上,凉床停放在正房的堂屋里,由4块木板搭制而成,按照苗族的习惯,凉床是顺房子走向停放的。祭司、家里的亲人则分坐在凉床的两侧,意为给死者开好“阴阳路”。这一风俗与纳西族、汉族的习惯相似。汉族顶孝用的是白色的孝布,而苗族用的则是麻丝。
死者停放在凉床上之后,芦笙师傅根据祭司的说唱在院外开始吹奏芦笙曲。死者家里要杀一头牛,取牛皮置于院中,芦笙师傅在牛皮上边吹边跳,如若滑倒则意为不吉利,而祭司则坐在死者的旁边开始说唱。说唱时要叫死者的“老名”,这个“老名”是年轻人结婚的第二天由家里的老人所起的一个名字,不同于书名或乳名,在日常生活中很少有人使用。一般说唱的调子有22段,第一段从死者的出生开始说起,从“人间因何原因生下了你”开始,唱完此人一生大致的经历,所做的事,留给后人的念想等,直至“吃完人间饭,烧完人间柴,喝完人间水,现在要去阴间了”。第二段开始唱去往阴间的过程,从地狱唱到西方极乐世界,此过程所受的苦与乐都是自身造就的因果等,第22段大意为“到了西方极乐世界,等谷子熟了才砍料子盖房子,在西方极乐世界要好好生活,开始新生活”等。随着祭司在屋里唱词及唱腔的改变,屋外的芦笙师傅也随之不停地变换吹奏的曲调。可以说,苗族的祭司就是一部完整的宗教教科书,是一个宗教文化的传承人。
在祭祀和芦笙师傅说唱、吹奏的过程中,妇女们用白布给死者缝制一种带绑带的古袜穿上,用麻线编织一双小草鞋,假如死者是女人则编制7圈,死者是男性则编9圈,意为“开路鞋”。这里的说法是旧时苗族生活贫困,主要靠打猎为生,穿上草鞋既不会伤脚,下雨也不会滑倒,祝愿逝者好好上路。用麻线裹成3个麻球,拴上麻线塞在竹片中间放在死者的手边,苗语称之为“chua Meng”,意思是到阴间后,有恶鬼来吃自己时把它塞进恶鬼的嘴里,逃脱恶鬼的纠缠,顺利的前往西方极乐世界。除此之外,还要准备一个用白布缝制的褡裢,里面装上盐、茶、米、豆,让死者到阴间自己做饭,不要饿着肚子赶路。准备一把纸伞随葬,意为告诉死者不管晴天还是雨天都要尽快赶路。
送死者出门的时间是由祭司根据死者的生辰、死亡时间综合家里人的生肖、金木水火土等按照打卦的方式推测出来。起灵时祭司要把3杯酒泼洒在供奉祭品的供台上,这3杯酒称为“断情酒”,敬完酒要把酒杯反过来盖在桌子上,意思是把家里人的魂魄、情分留在家里,自此你吃的是阴间饭、喝的是阴间酒,和阳间再无关系。出灵时要由儿媳点上火把,意思是给死者引路,点火把也可以由女儿来完成。供奉时各家族的习惯不一样,有的是供含内脏的整只公鸡,有的则把公鸡砍成两半,煮至半熟供奉。
按照苗族的习惯,出灵时是由4个男人分别扛着四块木板,挡头挡尾又由另一人扛,到了埋葬地点才用扛上山的木板制作成下葬用的棺材。死者用竹篾笆裹住单独扛,竹篾笆也有讲究。死者为女性的话只能变7道,男性则编9道。在苗族人的眼里,这个竹篾笆是死者的“马”。死者入土之后,竹篾笆要插在坟头,祭司口念“别人借马,你就说马腿断”,一刀把竹篾笆砍为两截。
前往埋葬地点时,祭司手持砍刀和弩弓走在最前面,意为给死者开路,故而祭司又被苗族称之为“开路东巴”。到了山上开始挖坑时,如死者为女性最初挖7锄,男性则挖9锄。
苗族从把死者送上山的那天开始算起,12天为“头七”,取一年有12个月之意,也有些家族13天算“头七”。而汉族等其他民族则是7天为“一七”。“头七”是很隆重的祭祀活动,要请祭司打卦,看应该到山上还是半路去接死者的亡灵,一般金江镇的苗族只做“头七”,此后3年之内要做斋,如家贫没钱操办也可不做。但是苗族人认为,假如没有能力做,则不能轻易许诺,否则会惹祖先生气,进而惩罚子孙后代。
不管怎样,这些习俗代表着苗族对生死的诠释,对祖先的崇拜,对亡灵的敬畏,所揭示的是苗族人民在长期与大自然的斗争中所形成的朴素的宗教观和生死观。
随着时代的发展,经济的提升,各民族的相交、相融,这些传统的丧葬习俗正在逐渐走出人们的视线,淡出人们的生活。(作者:孙志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