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迪庆消防支队党委坚持“以人为本,和谐建警”理念,制定出台《迪庆州消防支队从优待警规定》,进一步凝聚警心、激发斗志,确保高质量完成各项任务。 依法治警,维护官兵合法权益。对职级晋升、士官选取、立功受奖等涉及官兵切身利益的事项,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按政策规定办理,保证官兵的合法权益。
拓宽渠道,培养人才。积极开展军地两用人才培训,鼓励官兵参加地方执业资格考试、消防行业职业技能培训、消防职业技能鉴定。官兵通过国家级执业资格考试的,采取报销部分学习费用等形式予以奖励。
劳逸结合,落实探亲休假制度。分段式安排、休假计划网上公示,各单位全年休假人数原则上达到100%,对因特殊原因未休假的给予经济补偿,官兵的法定节假日、休息日没有特殊情况不得挤占,确因工作需要值班的及时安排补休或发给执勤值班补助。
以人为本,关爱官兵健康。每年组织官兵开展1次常规身体健康检查,建立完善官兵健康档案。积极创造条件,有计划地组织先进集体及边远艰苦、基层一线和长期超负荷工作官兵进行健康疗养。
体恤官兵,营造栓心留人环境。明确官兵及其家属遭受自然灾害或重大变故,子女入学,干部转业、复员、退休等情况的具体慰问措施,要求春节、“八一”、“六一”、“三八”等节日,组织官兵家属座谈,让官兵感受到组织的温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