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记者从丽江市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了解到,我市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动员部署各项工作进展顺利,《丽江市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实施方案》近期出台。
目前,为做好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我市已成立了丽江市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领导小组,并将其办公室设于丽江市民政局。据了解,地名是基础地理信息,地名普查是一项公益性、基础性的国情调查。《丽江市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实施方案》对我市如何实施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方案指出,我市地名普查从 2014年 7月 1日开始至 2018年 6月 30日结束,分动员部署、全面普查、检查验收上报、普查成果开发利用四个阶段实施,普查标准时点为 2014年 12月 31日。由于此次地名普查技术要求高、专业性强,将采取职能部门实施与购买服务相结合的方式协同完成普查任务。通过 4年的地名普查,将查清我市地名基本情况,规范地理实体名称,设置地名标志,建立地名数据库,开发应用普查成果,建立地名普查档案,实现地名普查档案的数字化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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