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日起,我市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已经启动,将全面调查了解我市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发展规模及布局,了解我市产业组织、产业结构、产业技术的现状及各生产要素的构成,进一步查实服务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和微小企业的发展状况,摸清我市各类单位的基本情况,为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加快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科学制定中长期发展规划,推动科学发展、和谐发展、跨越发展,提供科学准确的统计信息支撑。
此次普查的对象和范围。此次普查对象为在我市行政区域内的全部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个体经营户。普查范围为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住宿和餐饮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金融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教育,卫生和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以及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等。普查内容为单位基本属性、从业人员、财务状况、生产经营情况、生产力、原材料和能源及主要资源消耗、科技活动等情况。
此次普查,市人民政府成立了丽江市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领导任组长,成员单位包括市委宣传部、市政府办、工业信息化委员会、统计局等 19个成员单位组成,在市统计局下设办公室。各区县已设立相应的领导小组及办公室。
市普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求,此次普查一要坚持依法普查;要按照普查工作的具体要求,按时、如实地填报普查表,并履行保密义务等;二要充分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利用统计电子地理信息系统,全面建立普查区电子地图,巩固和拓展统计联网直报系统成果,积极推广使用手持电子数据采集设备,努力提高普查工作信息化水平和效率,减轻普查人员的工作负担;三要严格质量控制;各级普查机构要建立健全普查质量控制体系,确保普查质量;四要加强宣传工作。各级普查机构要主动向新闻单位提供情况,为普查工作顺利实施创造良好的舆论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