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宁蒗彝族自治县采取有效措施,形成“三公”经费优化管理长效机制。
实施“三公”经费预算单列,“三公”经费总额控制,“三公”支出公开。严格控制“三公”经费全年支出总额在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总额中的规模和比例,2014年在上年的基础上压缩20%,往后视情况逐年递减。
实行“三公”经费绩效评价,各乡镇、各部门每年都要对“三公”经费的使用效果进行绩效自评,对照计划目标,逐项考核评价;县审计部门切实履行职责,对“三公”经费使用情况进行审计,每年专项审计不少于20个单位。
通讯员 徐联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