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加强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工作的监督管理,确保国家和省的惠民政策真正落到实处,实现“管理公益林,用好补偿金”的目标,6月25日至7月6日,省林业厅、省财政厅组成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责任制检查考核工作组,对怒江州2013年度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责任制执行情况进行检查考核。此次检查考核对象为州林业局、州财政局,抽检单位为兰坪县。
根据工作安排,检查组先后听取了州、县林业和财政部门的工作汇报,深入到兰坪县河西乡和石登乡各天保所、公益林管护责任单位、责任区、乡村山寨开展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工作检查。检查组结合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工作实际,采取踏查公益林山头地块,召开座谈会,查阅档案资料,走访管护责任单位、管护人员和林农等方式,重点检查了怒江州、兰坪县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工作机构设置和组织管理、管护责任单位落实、管护人员落实和履职、补偿基(资)金使用管理、公益林管护成效、档案管理等工作。
通过检查,检查组充分肯定了怒江州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工作取得的成绩。一是公益林管理组织机构健全。州、县均成立了公益林管理机构,安排专人负责公益林管理工作,并结合实际制定了相关规章制度和管理办法。二是严格执行公益林管理责任制。州、县林业、财政部门分别签订责任状,明确各级职责。县、乡(镇)、管护责任单位、林权所有者之间层层签订责任合同,公益林管护责任单位明确,管护人员落实到位,禁限伐协议、管护合同(A)和(B)签订规范。三是规范使用补偿资金。补偿资金及时足额兑现给林权权利人,资金实行专账管理、专账核算,严格执行补偿资金管理办法。四是公益林管护成效明显。抽查的7个公益林管护责任区2013年度无森林火灾、林业有害生物、滥伐盗伐、毁林开荒、违法征收占用林地等情况发生,公益林资源得到有效保护。五是档案管理较规范。资金管理使用相关文表齐全,区划界定报告、实施方案等图文表齐全,档案查找方便,管理规范。
检查组建议,一要加强学习培训,提高护林员素质。加强公益林管理人员和护林员业务技能培训,明确职能职责和管理范围,提高护林员工作能力和管护水平,建立护林员考勤制度、考核机制,规范护林员巡山日志书写;二要加强档案管理。严格按照《怒江州公益林档案管理办法》规定规范管理档案,进一步规范县、乡(镇)、村委会档案管理;三要加强资金监管。规范县级统筹资金使用范围,制定县级统筹资金计划,分账核算公益林管护劳务费,进一步规范资金运行,杜绝出现截留、挤占、挪用补偿资金情况;四要加强配合协调。林业部门、财政部门、乡(镇)政府、天保所、农业服务中心之间要加强沟通、协调、配合,全力做好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兑现工作。
包雪梅 和春庭(云南省林业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