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蒗县以创建服务型基层党组织为契机,扎实推进强基惠农“合作股份”试点工作,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增强基层党组织服务能力,带领党员群众发展致富,取得初步成效。
创新发展模式,增加集体收益
宁蒗县把各级补助资金转化为“合作股份”,通过签订协议入股辖区内具有发展潜力的企业或专业合作社。烂泥箐大二地村委会把县扶贫办扶持资金 50万元作为“红色股份”、村干部及合作社社员以耕地为股,投入宁蒗昌宏中药材种植合作社,发展滇重楼、独定子等中药材育种示范项目,制定合作机制,签订合作协议。试点探索村办实体,由村“三委”组织建立农业专业合作社,依托上级项目支撑和政策扶持,进行资源开发、市场营销、劳动力服务等,在壮大集体经济的同时带动党员群众增收致富。宁利村党总支建立荔枝河农民专业合作社,把全村近 200名农民吸收为合作社社员,并与他们签订了《劳动力派遣合同》,由合作社进行统一管理、统一培训、统一分配工作任务,从事农村劳动力派遣服务、农业机械租赁服务、农村劳务承包服务和农产品生产、加工、销售等。在地广人稀的山区,将撂荒地集中流转给大户或合作社规模发展药材产业,并由村党组织投入一定股份或基金扶持其发展,返聘失地群众为其打工。宁利乡林茂中药材种植合作社在宁利村三道沟投资 250万元发展 500亩黄山药、玛咖。在人口集中的坝区,将党支部建在合作社,加强党组织对产业的领导,直接指导合作社组织农户专业化种植和统一对外销售,由村党组织投入一定股份或基金扶持其发展,在带动群众增收的同时增加集体收入。
整合资金项目,拓宽致富渠道
宁蒗县委、县政府筹集资金 90万元作为“合作股份”,在宁利乡 5个有示范带动作用的村,专项扶持具有一定规模、对群众有较大带动辐射作用的种养殖专业合作社,建立高山黑绵羊和牦牛养殖基地,坝区中药材和蔬菜种植基地,推进强村富民工程。根据县域特有的人力、资源、地域、产业等优势,积极整合组织、发改、财政、农业、林业、水务、工商、扶贫等部门与各乡镇党委形成合力,在烂泥箐乡、大兴镇等 8个乡镇各选择 1个村作为“合作股份”试点,从项目和资金上对各试点村进行一对一联系、个对个帮扶、点对点指导,做到优势互补、交叉互助、通力协作。党员群众个人结合自身实际和种养殖专业合作社发展情况,自愿出资入股,使其在壮大集体经济、增加自己收入的同时,带领党员群众发展致富。
健全运行机制,确保操作规范
乡政府对“合作股份”进行统一监管,结合产业发展情况组织村“三委”进行投放,并签订使用合同,“合作股份”使用者自愿以其农产业基地或不动产为抵押,确保股份安全,股份收益部分作为村集体经济收入,由村(社区)按工作需要到乡财政报账使用。村“三委”成立综合开发服务部,村党组织书记兼任主任,村委会主任、副主任(党组织副书记)兼任副主任,负责管理、经营集体资产,负责股份投放及使用的监督和本金、收益的追收。
遵循“股权平等、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积累共有”的原则,坚持“四议两公开”民主协商,合理确定利益分配方式。“合作股份”投放一年为一个周期,按期全部收回股份及股份使用费用后进行二次投放,做到本金安全、收益不断、滚动发展。合作社成员入社自愿、退社自由、地位平等、民主管理,实行自主经营、自主管理、自负盈亏、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相关部门、乡镇定期对开展“合作股份”的合作社的生产经营、资金运行情况进行监管和审计。合作社每年从利润中提取一定比例的公益金和风险基金,提高化解各种风险的能力。各乡(镇)激发村级党组织发展壮大集体经济的动力和活力,把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工作纳入对村(社区)“三委”综合考核的内容,对村级集体经济当年经营性收入超过 1万元的村(社区),从村集体当年纯收益中列支 20%用来奖励村组干部,以调动村组干部的积极性,有效促进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推动农业产业发展,增加群众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