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格里拉网讯(记者 江初
通讯员 余泽秀)
2014年9月的一天,潘某某等20多个农民工来到了德钦县人民法院信访办,称与发包老板发生了17余元的工程款纠纷,请求法院调解。
经了解,原来这20多名农民工是为电站修路的工人,主要的工作是修筑道路的挡墙,在修好之后却被说有部分不合格的工程,要被电站拆除重建,因工程价款总计17万余元,发包方的老板也不愿意付钱,虽然他们没有合同,也没有欠条,但是因为是自己的辛苦钱,再者拿不到钱他们连回家的路费都没有,他们只能选择到劳动局、公安局等机关部门上访,最后来到了法院。
经办干警耐心听取了他们的叙述后,意识到事情紧急,及时向分管副院长做了汇报,并由领导和经办干警耐心的向他们讲述了相关的法律法规的内容,告知他们因为没有合同,也没有欠条,只能先看看老板在什么地方,看能不能由法院进行调解。听过法院干警的话,工人们离开了法院。
次日,虽然农民工没有出现,该院在院副院长的带领下,信访干警、立案庭干警协同公安局的负责人组成工作组驱车前往工地找发包的老板,谁知到达工地的时候,发现工地没有人,打电话给潘某某后才被告知他们已经找到老板,并且正在奔子栏镇谈判。
原本以为工人们谈判会有结果,可没想到法院干警回到单位后的第二天,这二十几个农民工就带着老板将干警堵在了法院门口,言语激烈。虽然当时的情况十分的严峻,但为了农民工的利益,法院干警还是认真地对他们进行释法说理,在耐心解释和劝说下,在场的所有人的情绪才有所缓和。在场的发包老板在听了干警的劝说后也明白了农民工的辛苦,并同意支付14万元的工钱。在德钦县法院的再三努力下,第二天工人们就拿到了他们的血汗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