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维西县认真实施生态立县战略,落实环保优先原则,严把建设项目环保前置审批关,从源头上保护生态环境,构建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环境。
该县根据产业发展方向、环境承载能力和区域功能定位,严格把好环境保护前置审批关,认真执行《环评法》,严格执行国家环保部关于建设项目“四个不批”原则,即,不符合环保法律法规、产业政策的项目不批;选址、布局不合理的项目不批;对饮用水源保护区等环境敏感区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群众反应强烈的项目不批;在超过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生态破坏严重或尚未完成生态恢复任务的地区的新增污染项目不批。
在坚持“四个不批”原则的同时,该县对满足环境准入要求的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简化手续、缩短审批时间,提高审批质量,充分发挥环评在推动科学发展中的作用。环保部门对于不符合环评要求的项目,主动在技术和政策等方面提供服务和指导,及时向业主做出解释,说明不予审批的原因和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