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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香格里拉县落实安全生产党政同责制度
2014-12-02 15:03:03 来源:香格里拉网 作者: 【 】 浏览:0次 评论:0

日前,香格里拉县结合实际,制定出台了《香格里拉县安全生产党政同责实施办法》,进一步加强党委、政府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建立健全“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有效防范各类安全生产事故。

《办法》所称“党政同责”,是指各级党委、政府对安全生产工作共同负有领导责任,其领导班子成员按照职责分工分别承担相应的安全生产工作职责。

根据《办法》规定,该县各级党委、政府进一步建立健全涵盖党委、政府领导班子成员及其部门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层层分解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将安全生产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目标,同步规划、同步部署、同步落实、同步考核。按照规定,香格里拉县各级党委、政府主要负责人为本地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政府主要负责人担任安全生产委员会主任,常务副职分管安全生产工作,党委、政府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按照“一岗双责”原则,负责分管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该县将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原则,落实“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谁检查、谁负责”的安全生产工作责任。按照“谁生产、谁负责,谁经营、谁负责,不安全、不生产”的原则,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各生产经营单位的党政主要负责人为本单位的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其他副职对分管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主管责任。

另外,《办法》还对建立安全生产例会制度,建立安全生产学习调研制度,建立完善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建立完善安全生产考核制度,建立安全生产通报约谈制度,建立安全生产督办制度,建立安全生产新闻发布制度作出规定。

在考核方面,《办法》规定将安全生产工作纳入各级党委、政府和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年终考核内容,考核结果作为能力评价、选拔任用和奖励惩戒的重要依据。同时作为国有企业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据了解,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考核为不合格的党委、政府和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实行“一票否决”。并规定当年不得参加评优评先,其主要负责人一年内不得提拔。对安全生产工作作出突出贡献的,在评优评先、选拔任用等方面予以优先考虑。

目前,各级党委、政府和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正在根据出台的《办法》,结合实际制定实施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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