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环境综合整治、建设美丽迪庆”专项行动以来,州公安局以属地管理、分级负责、部门联动、综合整治、整体推进为工作原则,共设立8个行动计划小组和督察组、宣传组。安排部署完善城市公共功能、整治社会治安秩序、旅游环境综合整治、城乡市容环境卫生整治、城乡交通秩序整治、生态环境整治、提升和改善寺院环境、建立城市管理长效机制8个方面的工作。
城市公共功能完善方面,将通过制定和出台迪庆州二期城市视频监控建设方案和技术方案,配合州规划局、州住建局规划,建设好监控、检测等公共安全设施。
社会治安秩序整治行动中,将落实依法治藏方略,有效地推进创建“平安迪庆”活动,改善治安秩序,使得群众和游客的生命财产安全得到保障,社会秩序更加稳定和谐,切实打牢藏区长治久安的坚实基础。
将开展旅游环境综合整治行动计划,依法打击旅游市场欺行霸市、强买强卖以及危害游客生命财产的行为;严厉打击以低俗节目引诱游客消费或利用色情、暴力手段敲诈游客的行为;对在旅游沿线、游客集散地争夺地盘、强拉游客、敲诈勒索以及危害旅游景区(点)治安秩序等违法犯罪行为进行依法打击;依法打击旅游市场暴利抗法、妨害执行公务的违法犯罪行为;依法加大旅游交通违法行为查处力度,重点加强无证驾驶、酒后驾驶、超速行驶、超员、超载、疲劳驾驶等交通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
城乡市容环境卫生整治行动计划中,将配合各县政府和开发区管委会开展市容环境卫生长效管理示范街区的创建工作;做好机动车乱停、乱放的整治工作;配合州住建局做好建筑工地容貌及工地车辆未经冲洗出场、车轮带泥上路行为的整治工作、做好运输建材和建筑渣土车辆沿街撒漏、污染路面行为的整治执法工作。及时制止和处理在整治占道经营、拆除违法建筑、拆除违法广告过程中遇到的妨碍执法、暴力抗法等事件。
城乡交通秩序整治行动计划中,要完善城乡道路的交通网络、车辆停放整齐规范、道路交通畅通无阻、交通站点管理有序、车辆行人遵章守纪,为广大群众营造安全、有序的出行环境。在生态环境整治行动计划,将协助治理城市面山挖沙、采石、取土和生产砖瓦的行为。协助整治在城区噪声敏感的建筑物集中区域内,夜间进行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建筑施工作业,以及商业噪声的扰民行为。
提升和善寺院环境的行动中,迪庆州公安局将共同做好加强寺院环境、水的卫生管理,对乱搭乱建、乱堆乱放、乱倒乱扔现象和寺院内旅游乱象工作。共同做好加强寺院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严格落实寺院安全防范措施,加快推进“平安寺院”的创建工作。
此外公安系统还将实施城市管理长效机制并提升行动,以建立和完善城市交通管理的长效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