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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格里拉县加强作风建设问责办法》正式出台
2014-12-12 14:44:29 来源:香格里拉网 作者: 【 】 浏览:0次 评论:0
    香格里拉网讯 (记者 石显尧) 日前,香格里拉县又一关于作风建设的办法《香格里拉县加强作风建设问责办法》正式出台,就切实改进工作作风,狠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作出了明确的问责规定。

    《办法》规定,对执行党委、政府的决策部署和落实上级的指示要求,措施不力、工作不到位、效率低下,或者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不认真调查研究、科学论证,脱离实际盲目决策,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搞“形象工程”、“政绩工程”的违法政治纪律的情形之一的,应当问责;对有跑官要官、买官卖官、拉票贿选,不服从组织安排、消极怠工、贻误工作,离开工作地不按规定报告等违反组织纪律情形之一的,应当问责;对有批办、交办事项不办理或者不及时办理,不回复或者不及时回复,对职责范围内的工作不认真履职,对影响改革、发展、稳定和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不调查研究,不认真解决,特别是发生紧急情况和突发事件,责任单位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干部无特殊原因未在第一时间赶赴现场靠前指挥等违反工作纪律情形之一的,应当问责;对用公款大吃大喝,搞相互走访、送礼、宴请等活动,超标准、超规格接待等违反厉行勤俭节约规定情形之一的,应当问责;对有收受或者赠送礼品、礼金、纪念品、土特产,厅级以下干部(含厅级)出差不按规定乘坐交通工具,出入私人会所吃喝玩乐等违反廉洁从政规定情形之一的,应当问责;对有违规换用、借用、占用下属单位或者其他单位、个人的车辆, 违规新建、改建、扩建、购置、置换、维修改造、租赁办公用房等违反领导干部生活待遇规定情形之一的,应当问责。

    另外,对本地区本部门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不及时主动纠正而被上级机关查处的,对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要进行问责。对单位的问责方式有责令作出书面检查、通报批评、责令公开道歉;对个人的问责方式有诫勉谈话、取消当年评优评先资格、责令作出书面检查、通报批评、责令公开道歉、调整工作岗位、停职检查、引咎辞职或者责令辞职、免职、辞退或者解聘。这些问责方式可以单独使用,也可以合并使用。

    单位及工作人员涉嫌违纪的,将依照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涉嫌违法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对同时发生两种或两种以上应问责情况的,将从重或者加重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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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gs:香格里拉县加强作风建设问责办法 责任编辑:131707925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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