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商务局昨日举行《昆明市内贸流通项目管理办法(试行)》听证会,明确昆明大型批发市场、大型商贸流通、菜市场、城市共同配送等内贸流通项目申请资金扶持的申报、审定、实施、验收和管理程序。
市级主管部门将根据年度支持重点和方向,下发项目申报通知,明确项目资金支持的重点范围、建设内容、建设标准、建设时限、支持方式、申报条件和工作要求等。除特殊情况外,同一项目在3年内不得重复申请国家、省、市资金支持。申报企业(单位)对同一项目不得通过变更名称、内容等方式重复申报资金扶持。
凡获得国家、省、市财政资金扶持的项目,竣工后均应按照有关规定进行验收,并对照目标责任书进行绩效考核评价。项目验收和考核的情况作为下一年度项目申报和专项资金安排的重要依据管理使用。扶持资金采取无偿补助和贷款贴息两种方式进行。企业以自筹资金为主投资的项目,一般采用无偿补助方式;企业以银行贷款为主投资的项目,一般采取贷款贴息的方式。 值得注意的是,与城乡居民日常生活息息相关的民生类项目以及对扩大消费、解决就业、增加税收有明显示范带动作用的项目,给予优先扶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