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上午,有网友在新浪微博上爆料,今年2月22日晚9点一辆“昆明城管行政执法车”出现在大理古城的照片,质疑公车私用。昨日,昆明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官方微博回复,经查这是一起个体经营者冒用“行政执法”标识的行为,当事人已被批评教育。
昨日下午,昆明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官方微博回复称:经查,云A35XXD是辆私家车,车主是个体经营者杨某某。2月份,杨某某驾驶云A35XXD车辆到大理买树运回昆明,杨某某私自在车上贴有“行政执法”字样标识,以上行为均属于个人行为。接到反映后,市城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督促西山区城管局和马街街道办事处,根据《西山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执法人员及执法车辆使用管理规定》第十九条的规定,对车主杨某某进行教育批评。杨某某意识到错误,已将车上的“行政执法”字样标识去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