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派遣是一种全新的劳动关系,是现代人力资源外包的一种。概括地说,是由劳务派遣机构根据用工单位的需要,提供符合用工单位所需人员并派遣到用工单位工作。用工单位“只用工、不雇人”,派遣机构“只雇人、不用工”。被派遣人员在派遣期间的薪酬和社会保险等费用由用工单位拨付,派遣机构负责支付和缴纳。派遣机构与用工单位是劳务协作关系,与被派遣人员是劳动合同关系,用工单位与被派遣人员是使用与被使用关系。劳务派遣体系是由派遣单位、用工单位、劳动者三方既相互联系又相互独立组成的一种劳动和人事的共同体。简单地说就是: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签订《劳务派遣合同》,派遣单位向用工单位派遣人员并与派遣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被派遣人员为用工单位提供劳动,用工单位监督指导派遣人员劳动。用工单位向派遣单位支付相关费用,派遣单位支付被派遣人员工资。
养人不用,用人不养。是劳务派遣的显著特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