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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务派遣合同有哪些条款?
2015-05-21 14:51:39 来源: 作者: 【 】 浏览:0次 评论:0
    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的劳动合同应当具备哪些条款
    《劳动合同法》第五十八条规定,劳务派遣单位是本法所称用人单位,应当履行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的义务。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的劳动合同,除应当载明本法第十七条规定的事项外,还应当载明被派遣劳动者的用工单位以及派遣期限、工作岗位等情况。即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的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三)劳动合同期限;
    (四)派遣期限;
    (五)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六)工作岗位;
    (七)用工单位;
    (八)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九)劳动报酬;
    (十)社会保险;
    (十一)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十二)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劳务派遣单位提供的劳动合同文本未载明以上必备条款的,劳动者可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劳务派遣单位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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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gs:劳务派遣,合同条款 责任编辑:9202169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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