几辆快到检审时限的警车,提前来到车管所和民用车辆一样接受检审,这是昨日记者在西双版纳看到的一幕。在今年开展涉警车辆治理整顿中,凡是被查获有13种违规行为的单位,考核中将被“一票否决”。此外,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正对警车私用动真格:在督察中,凡是发现警车上乘坐有非警务人员,且乘坐人员与警务活动无关的,将被视为警车私用,除对当事人以违纪处理外,其所在单位也要被处理。民警家属也不得坐警车,否则当事民警将被严肃查处。
据西双版纳州公安局“两车”治理办负责人介绍,对于警车治理主要涉及违反“两个严禁”的(即严禁非执行紧急公务超速行驶、不遵守交通信号标志、不服从交警管理、滥用警灯警报器等交通违法行为;严禁警车私用、以及非因公务将警车停放在餐饮、娱乐场所门口);以及在检查验收阶段,警车或涉案车辆违规问题被省级以上(含)新闻媒体曝光、造成较坏影响、经查属实的,专项治理工作不力被公安部领导批评、被公安部通报等13项行为的,将在考核中被“一票否决”。凡是被“一票否决”的县级公安机关,将评定为不达标,必须再进行一年的清理整顿工作。(首席记者 戴振华 通讯员 张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