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红河、文山、楚雄、大理、保山、普洱6个州(市)和其他7个州(市)政府所在地的县(市、区)政府举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启动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覆盖面达到了79%。
昨日,记者从云南省医改办获悉,截至今年9月底,全省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达799.84万人,完成810万人年度扩面任务的98.75%;新农合参合人数3412.14万人,参合率达到95.29%。全省城镇职工医保和新农合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逐步提高,基本医疗住院费用报销比例分别达到71.95%(职工)、60%以上(新农合)。全省城镇职工医保在9个州市实现了异地就医持卡联网结算。
另外,从今年10月11日起,我省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障住院起付标准在一、二、三级医院住院起付标准分别调整为100元、300元、600元;住院报销比例分别调整为75%、65%、55%;基本医疗保险最高支付限额统一调整为3万元。记者陈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