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滇西北怒江大峡谷深处,有一个小山村,远远望去,一片茂密的树林里,一幢幢砖混楼房拔地而起;走进村里,村容村貌整洁有序,户户通上硬化路,村图书阅览室、娱乐活动室、卫生室一应俱全,家家房前屋后绿树成荫、果木成林,一幅“林在村中、村在林中”,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优美画卷。这就是蛮辉自然村。 蛮辉自然村位于怒江傈僳族自治州泸水县上江乡西南部,距州府六库28公里,总面积2.25平方公里。村内有汉、傈僳、白、彝、傣等多个民族杂居,全村共有115户487人,耕地面积700.7亩,其中水田432.7亩,旱地268亩,经济林果547亩,人均有粮495公斤,属典型农业村。几年前,蛮辉村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低,基础设施落后,农民收入单一,村级集体经济薄弱,农村经济总收入和农民人均纯收入低,村里的道路是凹凸不平的泥巴路,群众出行“晴天一身灰、雨天一身泥”,是一个集穷、脏、乱、差于一身的贫困山村。
近年来,该村以强化党建为抓手,以培育新型农民为目标,以整治村容为切入点,以促进农民增收为着力点,立足优势资源,创新工作机制,大胆探索,改革创新,全村经济发展,社会事业、基层组织建设等方面发生了巨大变化,一跃成为远近闻名的先进村,走出了一条山区脱贫致富的新路子。2009年底,农民人均纯收入达到了2860元,人均有粮495公斤以上。
蛮辉村的发展,关键在于坚定不移地坚持“党建带村、基础固村、产业强村、科教兴村、生态立村、和谐促村”的发展思路,坚持“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建设方针,围绕“粮食增产、农业增效、农民增收”目标,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有效改善群众生产生活条件,不断增加农民经济收入,切实提高群众生活水平。
党建带村 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
基层党组织是党在农村全部工作的组织基础,是农村各种组织和各项工作的领导核心,坚强有力的农村党组织是农村发展的关键。要夯实基础工程,加强基层党建工作,加强以村党支部为核心的村级组织建设,提升村级组织的整体水平巩固和强化班子的战斗力,保持班子团结、奋进、发展优势,以领导班子好、党员干部队伍好、工作机制好、小康建设业绩好、农民群众反映好的要求,加强村级班子建设。健全后备干部队伍,加强教育与培养。坚持好党日活动、民主评议党员、党员目标管理等重点制度。坚持发展党员“五项制度”的落实,保证质量,严格程序,加强发展新党员工作。
基础固村 破解制约农村发展的因素
围绕“生活宽裕”目标,提高群众生活质量。完善农村的各项基础设施,做到“路通、电通、广播电视通、网络通”。加大村民的教育培训力度,使45岁以下的村民都掌握1至2项生产致富技术。使农民享受现代文化娱乐。改善村卫生医疗条件,完善医疗设施,保障村民享受到最基本的公共卫生服务。
产业强村 增加群众经济收入
围绕“生产发展”目标,增加农民收入和村级收入。农业农村经济在巩固、发展好优势产业的基础上,调整优化农业结构,提高特色农产品的产业化水平。推进农业科技进村入户,加强先进实用技术的示范和推广工作。同时发展壮大农民流通队伍,引导农村经济人成立流通协会,带动农产品的种、养、销售产业的发展。发展劳务经济,引导和组织农业富余劳动力向外输出,转移发展,多渠道增加群众收入。
科教兴村 提高农业科技含量和群众素质
“科教兴村”是提高农村群众素质,实现农业现代化的重要手段。提高农民素质要加强对农民的思想政治教育,引导农民发扬顾全大局、互助友爱和扶贫济困的精神,正确处理国家、集体、个人三者关系,自觉履行对集体应尽的义务。大力发展农村科技教育,高度重视农村基础教育,使人民享有接受良好教育的机会,形成全民学习、终身学习的学习型氛围。增加对农村教育的投资,加强农村师资力量的配备,普及义务教育,积极发展农村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不断提高劳动者的技术水平,抓好农民的科技培训,加强对农民进行法制教育,提高农民的法制观念和法律意识,努力做到知法、守法,积极履职尽责,并懂得用法律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增强用法律手段驾驭管理市场经济的本领。
生态立村 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发展
围绕“村容整洁”目标,实施生态村建设工程。开展清污水、清垃圾、清违章建筑,改路、改厕、改灶为主要内容的村容村貌大整治,使附属房乱搭建、柴草乱垛、垃圾乱倒、畜禽乱跑、污水乱流的现象得到有效改变。同时,绿化、美化新农村,扩展农房绿化覆盖面。与农村地域特色相结合,发展庭院经济,促进农民增收致富,形成“一村一品”的绿化、美化特色,创建美丽和谐的农居环境。
和谐促村 创建稳定安宁的文明家园
围绕“村风文明”目标,扎实开展文明村建设活动。加大资金投入,完善村民活动阵地建设。健全完善护村队、老年义务巡逻队等治安管理形式,有效控制治安及刑事案件发生,以实现“平安村街”为目标。深化农村移风易俗、遵纪守法、尊老爱幼、无私奉献等主题教育,引导广大农民革除陈规陋习,建立科学、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围绕“管理民主”目标,建设民主法制示范村。建立村民自治机制,完善村规民约、村务公开和村民议事制度,保障村民对村务的管理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坚持民主决策,健全和完善村民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制度,并督促决策事项的有效实施。规范民主管理,规范公开形式、公开内容、公开时间。加强民主监督,实现民主评议村干部工作制度和村干部激励约束制度,调动干部的工作主动性与积极性。引导农民自主开展农村公益事业建设,建立健全村务管理的各种制度,切实维护农民的民主权利,对村务进行民主管理,建立农村各种服务组织、协会,为农民发展生产经营和维护合法权益提供有效服务。侯新华(怒江傈僳族自治州委副书记、州长)(云南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