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开采黄龙玉
从2006年以来,随着黄龙玉的知名度不断扩大,公众对其认知度的大幅提高,黄龙玉矿石价格迅速升值,成为国内玉石原料价格升值较快的玉种之一,引发了矿区周边群众对黄龙玉矿山及苏帕河流域的私挖乱采,造成部分矿区及流域的生态破坏和大量的矿产资源流失。针对这一严峻形势,龙陵县委、政府高度重视,及时研究对策措施,在黄龙玉开发中,把保护资源作为首要任务来抓。
高度重视组织保障 防止生态环境破坏
县里成立了由县长任组长,县委政法委书记任副组长,国土、环保、水务、安监等相关部门领导为成员的黄龙玉矿山秩序整治领导小组,抽调了29个单位和部门及乡镇的工作骨干150多人组成了矿山疏散劝返、公路堵卡巡查、乡村宣传教育3个工作组,由部门和乡镇党政主要领导亲自挂帅,深入矿山第一线和矿区周边的30多个村委会,组织指挥开展矿山整治具体工作,采取"上疏、下堵、外宣"的综合治理,即:矿山上巡查守护与疏散劝返相结合、矿山下堵卡盘查与严禁贩运黄龙玉矿石相结合、矿山外围进村入户进行法律法规宣传教育与层层签订严禁私挖乱采黄龙玉矿石责任书相结合,全面开展矿山秩序整治。从2006年至今,龙陵县采用集中人力、集中时间、集中整治的方法,及时制止了小黑山周边林区及苏帕河、象达洼河流域矿山秩序五次大的反弹,共出动治理41197人次,通过教育、疏散、封炸矿洞、拆除窝棚等工作,有效地维护了矿山秩序和社会的稳定,保护了矿产资源,严防了生态环境的破坏。同时,在财政十分困难的情况下每年投入250万余元的专项整治经费,保障了矿山整治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按照"先治理后开发"的要求,投资1000多万元实施了水土流失治理和植被恢复等工程,在洋烟河、象达洼河修筑了7道拦沙坝,植树4万余株,种草5000多平方米,有效地防止了生态环境破坏。
理顺黄龙玉开发机制 营造互利共盈局面
2006年8月,通过招商引资引进有实力的企业与龙陵县政府合作成立了保山黄龙玉开发有限公司,对黄龙玉矿石进行有序开采。一是研究建立健全了矿石开采、仓储、运输、公盘交易全过程监管的矿山管理体制及各种规章制度,公司各股东方相互监督,相互制约,实行了"四人四锁"、"矿石出入库双签"、"仓库、坑口安装红外监控器"等人防与技防相结合的措施,确保矿石安全。二是由主矿区所在的村委会选派村民进驻矿山和公盘交易现场,协助工作人员全程参与监督管理,同时也配合和监督政府工作人员的履职,做好村民的教育宣传工作。三是建立了利益分配机制。为建立合理的、群众认可的收益分配机制,县委、县政府专门组织了工作组深入乡、村、小组、农户,采取召开村民代表大会、户主会和个人座谈等多种形式,反复调研征求群众的意见,制定了《龙陵县人民政府关于小黑山黄龙玉首采区收益分配的意见》,把政府收益的80%分配给乡、村、农户,收益的20%用于矿山管理,得到了群众的拥护,实现了权责明确、互利共盈的良好局面。
公平交易合理分配 黄龙玉交易走上有序轨道
为建立公开、公正、公平、合理的黄龙玉交易平台,龙陵县制定了《龙陵黄龙玉公盘交易会规则》,明确公盘交易的主体为龙陵黄龙玉协会,具体组织实施黄龙玉公盘交易会的各项工作。公盘交易的流程为:布标→专家评价→设置低价和拦标价→看标、投标(3天)→在公证人员监督下开标→付货款、提取标的物(10天)。目前,龙陵县黄龙玉协会已成功举办了6次公盘交易会,销售矿石36945千克,交易额达2810万元,涉及龙新乡黑山村和象达乡大场村的214户农户直接受益789.57万元,村民人均收入增加8194.7元,解决周边村、社剩余劳动力就业200余人。每次公盘交易结束后都及时将收益分配兑现到乡、村、农户,群众得到了黄龙玉产业有序开发带来的实惠,为矿山秩序的稳定奠定了坚实的基础,绝大部分群众积极参与到维护矿山秩序中来,从而使黄龙玉产业开发走上了科学、合理、规范、有序的轨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