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为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推行重大决策听证制度,充分发扬民主,反映民意,集中民智,红河州首次对《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意见》举行现场听证会,充分听取社会各界对招聘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不断增加工作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更科学合理。
为选拔优秀人才,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根据国家、省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规定的要求,红河州人事局在广泛调研的基础上研究拟定了《红河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意见》,对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范围和对象、招聘方式、组织程序、特殊岗位及相关特殊政策、招聘工作的纪律和责任等作了明确规定,并采取紧缺人才招聘引进、全州统一组织公开招聘、特殊专业公开招聘三种方式进行,是各单位制订本单位考试实施方案的指导性文件。
听证会主持人由州人事局副局长王友昌担任,决策发言人由州人才市场管理办公室主任孙国伟担任,会议宣布了听证事项、听证会纪律和听证人的权利与义务。宣读了《红河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意见》听证稿。听取了发言人就制定《红河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意见》的依据、理由和有关背景。听证代表围绕公开招聘的时间、南部6县新录用人员的服务年限、紧缺人才招聘等问题进行了踊跃发言,并就《实施意见》的内容充分发表了意见和建议,发言人就推进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进行答辩。在会议主持人总结归纳各方代表主要观点和理由后,听证代表和决策发言人、听证监察人对听证会笔录进行了核对审阅。
参加听证会的代表共20人,来自社会各界,有学校毕业生、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行业专家、专业技术人员代表、普通公众代表、用人单位代表、法律工作者和政府职能部门工作人员等。同时还有旁听人,广泛发扬了民主,多方听取了意见和建议,认真梳理听证代表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进一步修改完善《意见》,不断改进工作方式,提高工作成效,促进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更公开、公平、公正。记者 石云 通讯员 柏忠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