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9日至21日,州委常委、州委统战部部长农布七林率由州民委、州宗教局、州佛协、州工商联等相关单位负责人组成的督查组,到维西县、德钦县对迪办通[2012]23号和迪办字[2012]10号文件贯彻落实情况和各寺院维稳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督查,并安排部署和谐寺院创建活动下一步工作。期间,督查组深入到维西县来远寺、达摩寺、寿国寺和德钦县东竹林寺、尼姑寺、红坡寺进行实地督查。在听取各县及各寺院情况汇报后,农布七林充分肯定了各县和谐寺院创建活动所取得的成绩和广大僧侣为宗教和谐发展所作的贡献。
农布七林指出,寺院管理工作是社会管理中最基本的工作,维护僧侣利益是各级相关部门义不容辞的责任和义务,在生活上要一如既往的给予最大的扶持和帮助,为僧侣们修行、学习创造良好的环境氛围。
农布七林强调,加强和谐寺院建设不仅关系到寺院内部的稳定,还关系到宗教和谐、健康、有序,寺管会作为寺院管理机构,工作任务重、要求高。一方面要做好自身管理工作,在履行好职责的同时,要加强自身学习,认真学习好党的宗教政策,全面贯彻落实好宗教信仰自由政策,信仰上相互尊重;另一方面要在管理好、教育好、服务好僧众方面下工夫,要认真落实寺院内部各项管理制度,充分发挥寺管会在寺院管理中的桥梁纽带作用。
农布七林要求,各级相关部门要统一思想,切实维护广大僧侣及信教群众的切身利益,进一步加大寺院基础设施建设力度,努力改善僧尼的住行条件,做到常态化的亲情式服务。各寺院广大僧尼要继承和发扬爱国爱教、弃恶扬善、崇尚和谐、祈求和平的优良传统,依法开展宗教活动,积极维护寺院和谐稳定的良好局面。寺管会要一如既往搞好寺院内部管理,维护好寺院内部团结、寺院之间的团结、寺院与社区之间的团结,争创爱国、爱教、团结、进步的示范寺院,为地方百姓的幸福平安、繁荣发展作贡献,以实际行动维护全州政治安定、经济发展、民族团结、社会和谐的大好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