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法律监督方面,我们着眼增强监督实效,维护司法公正,进行了一些积极探索。2003年11月14日,银川市出台了《银川市检察机关法律监督条例》;2007年3月30日青铜峡市出台了《青铜峡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暂行办法》;2010年1月16日,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作出了《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决定》。近年来,自治区高院出台了“八条高压线”、《关于在审判执行等部门设立兼职廉政监察员的实施办法》、《宁夏高级法院关于巡视工作的暂行办法》、《高院廉政风险防范管理规定》、《高级法院关于聘请司法廉政监督员管理办法》、《宁夏高级法院投诉举报法院干警违纪违法行为奖励办法》、《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案件廉政回访制度》等。自治区司法厅出台了《宁夏监狱提请和办理罪犯减刑假释案件的实施办法(试行)》、《宁夏监狱对罪犯计分考核奖罚实施办法(试行)》等制度。通过多年的实践,这些条例、办法、决定得到了司法、行政机关的配合、支持,也得到了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的普遍赞同,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政治和社会效果。
在舆论监督方面,一是坚持正面引导。与新闻媒体密切配合,大力宣传我区反腐倡廉建设工作,积极配合全区反腐倡廉建设实践,通过开辟专栏、专题,制作警示教育片、廉政专题片,刊播廉政公益广告,开展廉政书画作品展、廉政文艺演出等方式,及时就全区反腐倡廉重大决策部署、重点工作、经验做法、勤廉先进典型等进行广泛宣传,今年又先后围绕责任制考核、营造风清气正发展环境、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监督检查和生态移民监督等重点工作,进行集中宣传,不仅起到了良好的宣传作用,还对广大党员干部进行了潜移默化的教育,在全社会倡导了清风正气。二是开办监督专栏。宁夏日报、宁夏电视台及五市新闻媒体配合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积极办好 “行风在线”、“行风播报”以及“反腐前哨”、“观察镜”、“党风党纪”、“政风行风”等反腐倡廉专题栏目,不断加大宣传和监督工作力度,形成了较强的宣传声势,进一步坚定了广大党员干部反腐倡廉的信心,鼓舞了士气,振奋了精神,有效地推动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各项工作的深入开展。三是注重网络舆论引导。宁夏新闻网、宁夏廉政网紧紧围绕反腐倡廉热点难点问题,及时发布网评文章、跟帖留言,放大正面声音,有效引导舆论。银川市委、市政府还开通了官方微博,利用政务微博搭建党务政务公开和了解民情、倾听民声、收集民意、解决民困的网络平台,引导网民理性表达利益诉求、积极参与社会管理,受到社会各界和群众的一致好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