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 7日,区长金光闪主持召开全区“治超”工作推进会。他强调,要抓住“七个环节”,做到“三个规范”,强化“五项措施”,确保治理车辆超限超载工作取得实效,为广大人民群众营造安全、畅通、整治、有序的出行环境。
全区“治超”工作自 11月 2日启动以来,成立了由 16个部门组成的“治超”工作领导小组,并分三个阶段、四个整治工作组开展治理工作。在广泛宣传的基础上,工作组对全区范围内违法拼装、超限超载、带泥上路、泄漏抛洒及未使用封闭货厢或未采取有效封盖、不按规定线路和时间运输的车辆进行集中整治。
“车辆超限超载危害极大,为什么年年治理,却收效甚微?关键在于没有形成长效机制。”在听取相关部门工作汇报后,金光闪说,非法超限超载车辆是公路的“杀手”,运输车辆带泥上路、建筑材料泄漏抛洒是城市精细化管理的“拦路虎”。开展“治超”工作,是确保人民群众出行安全和驾驶员生命安全的重要举措,是全区建设国际精品旅游城市和人居环境优秀城市的必然要求,是具有重要意义的民生工程。 “要认真分析运输车辆从哪里来?在哪里走?到哪里去?由此确定治理的思路和方法。”金光闪强调,要着重抓好“七个环节”,做到“三个规范”,采取“五项措施”,确保“治超”工作取得实效。具体地说,就是要抓好舆论宣传、砂石场管理、建筑工地管理、车辆过磅核实、重要结点设卡、公路流动巡查、非法改装查处这七个环节。
做到“三个规范”,就是通过扩大宣传,使抵制超限超载和带泥上路、泄漏抛洒等成为广大驾驶员自觉的规范行为;通过严格执法,强制规范车辆超限超载等行为;通过设立举报电话、接受群众监督、动员社会参与,结合部门联动,规范和约束交通运输从业人员的行为。采取“五项措施”,一是要将各整治工作组的检查记录档案作为砂石场、建筑工地和运输车辆接受年检的前置条件;二是对带泥上路和建筑材料、建筑垃圾泄漏抛洒的运输车辆,实行“先学习,再处罚”,并由车主负责清扫干净泄漏抛洒路面;三是自行改装车辆,相关的改装设施一律由车主负责拆除;四是所有建筑工地,必须设置车轮冲洗的设施设备,并将其作为业主申请开工许可证的前置审批条件;五是对上路的超限超载车辆一律实施从严处罚。
金光闪最后强调,由区交通运输局牵头,尽快完善检查点的标志标识、工作用房、地磅秤、卸载机械等设施设备,检查点实行 24小时值班。各工作组在抓好车辆超限超载治理的同时,要一并做好公路客运超载、农用车载客的整治工作,为广大人民群众营造安全、畅通、整治、有序的出行环境。
区人民政府副区长、区公安分局局长梁维东出席会议。区“治超”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负责人参加会议
(刘万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