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认真总结行政复议经验的基础上,丽江市不断创新行政复议体制,根据去年云南省行政复议委员会试点工作座谈会精神,结合丽江实际,制订了《丽江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试点工作方案》,实行行政复议案件“统一受理、统一审查、统一决定、统一监督执行、统一组织行政应诉”的办案模式,根据办案实际,申请人在复议委员中选择一名自己请来的复议委员参与办案,以增强行政复议的公信力,同时也可通过该委员依法做好申请人的引导说法工作。试点工作自今年 7月正式实施以来,受理案件数量比去年同期增长7倍,截至目前,市政府法制办已办理复议案件 16件,接受行政复议咨询 20余次,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