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口在曲靖的产妇陈女士,在昆明工作,参加了由单位参保的昆明市生育保险,生孩子倒赚近3400元:剖宫产花了5400元,报销了5200元,自付200元;产假期间领取生育津贴3600元。
●户口在昭通的王女士在一家私企工作,企业没有为她购买生育保险,她生孩子花了近1.2万元,产前检查2000元,生育费6000元,妊娠并发症医疗费4000元,全部都得自己掏腰包。可见,有无生育险,情况天壤之别。
人社部《生育保险办法(征求意见稿)》昨日起开始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意见稿》明确,生育保险将不再仅限于当地城镇企业职工,而是覆盖所有职工人群;《意见稿》将用人单位缴费比例上限减半,并规定用人单位如不为职工缴纳生育险,须自行支付职工生育保险待遇。这是原劳动部颁布了《企业职工生育保险试行办法》18年后首次修改。
受益范围 从城镇企业职工到全覆盖
因户籍原因,过去农民工不可能参加生育保险,一旦女工发现自己怀孕,要么自己辞职,要么被辞退。《意见稿》明确生育保险将实现各类职工人群的全覆盖,将覆盖范围扩大为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经济组织及其他社会组织等各类用人单位及其职工,女性农民工再没必要回到老家生孩子了。有了这项政策,想必很多怀揣梦想在大城市里辛苦打拼的年轻人,不会再为回老家生孩子还是留在城里生而苦恼,那些因为担心生活压力而对生育望而生畏的人也可以稍稍释然一些。
缴费比例 从单位工资总额1%降至0.5%
人社部统计,截至2012年9月,全国生育保险参保人数1.5亿人。相比其他各类社保,参保人群规模相对较小。实际中,单位不给职工缴纳生育保险的现象并不少见。为此《意见稿》中强调,以单位工资总额作为缴费基数,单位无论招用男、女职工,都要依法参加生育保险。因用人单位未依法为职工缴纳生育保险费,造成职工不能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的,由用人单位自行支付同等待遇。此次《意见稿》对于生育保险的缴费比例也做了较大调整,明确参加生育保险由用人单位缴纳参保费,职工个人不用缴纳任何费用。生育保险的缴费比例一般不超过0.5%,比现行的1%左右,降低了一半。
保险待遇 流产也可领产假工资
《意见稿》中将“计划生育手术休假期”也纳入领取生育津贴的范围,女职工生孩子享受98天产假,怀孕未满4月流产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月流产享受42天产假,难产增加产假15天。过去,超出规定的医疗服务费和药费(含自费药品和营养药品的药费)由职工个人负担,《意见稿》删除了这条。还明确,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生育津贴是女职工按国家规定享受产假或计划生育手术休假期间获得的工资性补偿,按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计发。
考虑到公共卫生服务已包含了部分孕产妇检查项目,《意见稿》明确“按照国家规定由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或者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等支付的生育医疗费用,生育保险基金不再支付”。
云南经验 去年已扩大参保范围
与人社部《生育保险办法(征求意见稿)》相比,云南从2011年7月1日起施行的《云南省职工生育保险办法》,早已在生育保险覆盖范围上扩大了参保范围,从各类企业延伸到机关、事业单位和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从用人单位在职职工延伸到退休人员;从参保女职工延伸到参保用人单位男职工未就业配偶。不仅如此,云南省还明确了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人员参照本办法执行,具体办法由各统筹地区自行制定。
目前,云南省对生育医疗费用、计划生育手术医疗费用只要是符合规定的医疗费,规定由职工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在怀孕开始到产假结束期间因生育引起的规定并发症的住院费用,按城镇职工医疗保险规定支付,个人负担部分(不含城镇职工医疗保险规定的全自费部分)再由生育保险基金补助70%。
缴费比例方面,云南目前执行职工生育保险的缴费基数为本单位上年度职工工资总额,缴费比例为0.8%~1.0%,具体由各统筹地区自行确定。目前还没有具体出台通知,让企业减半缴纳生育保险费。至于计划生育手术休假期是否纳入产假工资补贴范围,云南省尚未出台相关政策。
朱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