难忍牢狱之苦,趁看守不备在劳动工地脱逃,逃亡国外东躲西藏9年后,在强大的精神压力下,思乡心切的赵某最终主动向监狱投案。日前,大理市法院以脱逃罪判处赵某有期徒刑两年,与前罪未执行完毕的8年余刑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0年
2001年9月27日,赵某因犯贩卖毒品罪被大理州中院判处有期徒刑10年,并处罚金15000元。2002年1月24日,赵某被移交大理监狱服刑。2003年2月27日晚,赵某在大理市风车广场劳动工地劳动时脱逃,徒步27天至缅甸,后又逃窜至勐腊、泰国,最终在泰国躲藏了9年。一路逃亡的艰辛加之对亲人的思念,赵某终于在2012年7月20日主动投案,结束了逃亡生涯。
法院审理后认为,赵某在依法被关押期间,擅自逃离监管场所,其行为已构成脱逃罪。鉴于赵某犯罪后主动投案,并如实供述其罪行,依法可以从轻处罚,故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