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花了57.8万元从别人手上买来一辆中巴车经营权,开了两年多,现在公司说要收回,公司只补偿我们10万元。”李女士说,昆明跑武定的19辆中巴车司机和车主停止运营近1个月,昨天10多名车主邀约到昆明市云南交通运输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省交运公司”)讨说法。
李女士说,她和其他18名车主一直经营昆明至武定专线的客运车辆,她的19座中巴车是贷款买来的,在外面还差好几十万的贷款。2011年3月,她花了57.8万元从原车主手上转过来,转让时,交运公司是知道的,还变更了合同名称。变更车主时,交运公司还收取了“过户费”,变更时,省交运公司称以后还可以继续经营。可车转到她手上两年,如今就被公司宣布报废,公司只愿花10万元/辆的价格,强制收回营运车辆和该条专线的经营权。买车时,她专门就这辆车可不可以更新(即以旧换新)咨询过省交运公司,得到的答复是“可以更新”。
其他车主也说,如果不可以报废更新,车主们的损失很大。
省交运公司的工作人员说,一些车主背着公司从原车主手中买车,属私下非法买卖和转让。车主在与公司签订合同时,有明文规定“禁止私下买卖和转让车辆,否则,公司将取消其经营资格。”
交运公司工作人员说,19位车主的中巴车经营合同基本到期,有的车主还有两三个月时间到期,公司已经决定,对于没到合同期限的,每月补偿7000元给车主,同时,公司决定给每位车主补偿10万元,可车主们要价太高,公司无法满足。
柏立诚 实习生 吴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