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被告:云南省医学会
维权之路看似走到尽头,但石国忠试图用状告云南省医学会的办法否定“不属于医疗事故”的鉴定结果,再作一搏。
再审程序启动后,云南省医学会做出的第二次医疗事故分析意见认为,石国忠腿伤处有游离骨片残留的事实,但“无充分证据证明石国忠于2011年11月第三次手术所取出的游离骨片为禄丰县人民医院前两次手术所残留”。据此,云南省医学会给出的最终鉴定结论依然是:“石国忠病例不属于医疗事故。”
维权希望彻底熄灭了。石国忠的新任代理律师金尚江不服这次鉴定结果,准备起诉云南省医学会。“既然医学会认为无充分证据证明骨片是禄丰县医院手术残留,那么,他们有义务举证。”
2013年6月4日,石国忠以两次鉴定结果“骨化”和“游离骨片”不同分析意见,将云南省医学会告上了法庭。
当了被告,云南省医学会秘书长张江平觉得尴尬、诧异、难以置信。“扬言要告云南省医学会的患者很多,这次没想到居然成真的了。”
张江平还记得石国忠的事情。2011年的时候,医学会组织了5个专家进行鉴定;2013年第二次鉴定时为了避嫌,另换了5名专家。“骨化”和“游离骨片”两个对石国忠髌骨下“阴影”的描述,得出一致结论“不属于医疗事故”。
“这是专家们讨论的结果,云南省医学会不能左右专家们讨论的意见。”张江平说,云南省医学会在医疗事故鉴定工作中,负责组织专家鉴定、专家培训等,但对某一个具体的鉴定结果没有发言权。
7月22日,一名会泽的患者将略有残疾的孩子丢在医学会鉴定办公室,一走了之。张江平说,这样的事情还是头一次遇到,但是跳楼、到医院殴打鉴定专家、威胁上告等情形则比比皆是。
每年,云南省医学会要接待700多人次咨询,做出约100份医疗事故鉴定。办公室专职的工作人员只有3名,刨去一年的节假日,每天平均要接待四五次患者咨询,《医疗事故管理条例》都翻破了好几本。
云南省医学会每年做的这100份医疗事故鉴定,有2/3在医疗行政部门就得到解决。剩下1/3的会走上法律环节。在当前“以鉴定结果代替判决”的法律现实下,这些鉴定书大多都会对案件的判决起到决定性作用。
“(鉴定结果)也有少数不采信的。我们也希望我们的鉴定结果有强的法律效力,如果不被采信,我们就太失败了。”张江平说,石国忠的事两次鉴定得出一致结果,令他起诉医院的官司一输再输。但张江平始终认为,结论是专家给出的,有权威性。
“骨化”和“游离骨片”的不同,没有影响鉴定结论。由于法律诉讼环节中,没有硬性规定医学专家必须出庭接受患者质询的要求,患者只能对着一纸鉴定嗟叹。
医疗事故鉴定,是云南省医学会承担的工作之一。张江平认为,新的《侵权法》的颁布会给医疗事故鉴定工作带来前所未有的变革。然而,云南省医学会也在等待《侵权法》的法律解释尽快出台。
“即使这个案子能够胜诉,我也就是拿回3000元鉴定费。我主要想通过这个案子讨个说法——从我膝盖里取出的这块碎骨算怎么回事?”说到这里,石国忠激动地提高了嗓门。
7月2日,昆明市五华区人民法院已经受理此案。无论是石国忠还是金尚江,都对此案的标志性意义寄予厚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