奖励办法
●对发现乘客携带易燃、易爆及其他危险物品乘车时,及时向公安机关举报并协助妥善处置消除隐患的,奖人民币1000~10000元。
●发生群体事件时,及时向公安机关报告、积极协助、配合公安机关开展制止工作,视情节,奖人民币1000~15000元。
●举报有组织、有预谋的群体性案(事)件或“黑社会性质或恶势力”团伙犯罪线索、恐怖案(事)件以及影响社会或客运行业稳定治安隐患的,视情节,奖人民币30000~50000元。
●针对扒窃、盗窃、收销赃案件。举报经查证属实未予立案的,奖人民币500元;立案的每行政拘留1人奖人民币1000元,每刑事拘留1人,奖人民币4000元。
●针对抢劫、抢夺案件。举报经查证属实未予立案的,奖人民币1000元;立案的每行政拘留1人奖人民币2000元,每刑事拘留1人奖人民币5000元。
●针对伤害、杀人、爆炸、纵火、投毒案件。投毒致人中毒或有财物损失的,奖人民币1000~2000元;致人轻伤,奖人民币2000元;致1人重伤,奖人民币5000元,案件中每增加1人重伤或1人死亡分别增加奖励5000元或10000元。
●针对发生在公共场所等区域爆炸、纵火、投毒或造成恶劣影响的,奖人民币20000~50000元,其他案件参照上述标准奖励。
●举报一般交通肇事逃逸的,奖人民币1000~5000元;举报重大、特大交通肇事逃逸的,事故中每死(残)1人奖人民币5000元。
●举报盗窃、破坏道路交通设施属实的,奖励人民币500元;每行政拘留1人,奖人民币2000元,每刑事拘留1人奖人民币8000元。
●拾金不昧受到上级领导批示表扬的,或被新闻媒体报道,取得良好社会声誉的,视情节奖人民币500~3000元。拾获遗失在客运车上的重要物品、重要文件,1万元以上的现金或价值人民币1万元以上的物品等,及时报送公安机关,避免造成严重后果的,视情节奖人民币1000~10000元。
●主动参与抢险救灾,及时救治灾害事故中的群众,保护国家、集体、公民的财产免遭重大损失的,视情节奖人民币1000~5000元。
●制止违法犯罪、见义勇为的,视情节奖人民币1000~10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