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介绍1名学生,学校支付介绍人1000元招生经费,如介绍300人以上,支付的招生经费将是每人1200元。一份盖有“昆明市卫生学校招生办公室”公章的《协议》上,近期在网络上被热传。网友直指这份协议,与国家和昆明市严禁有偿招生的政策相违背。
一面是禁令,一面却在违禁,这是为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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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偿招生《协议》被曝光
这份《协议》被很多网友转发,新浪网友“阿Q在中国”便是其中之一。《协议》中,甲方是昆明市卫生学校,乙方的名字则被人为抹去。其中明确:昆明市卫生学校在教育行政部门统筹计划招生之外,每年额外部分招生指标可进行自主招生,故甲方根据需要委托乙方进行招生。
《协议》中提到,介绍生源在1名至300名之间的,每名生源给予介绍人1000元招生经费;介绍生源在301名至600名之间的,每名生源给予介绍人1200元招生经费;介绍生源在601名至900名之间的,每名生源给予介绍人1300元;以此类推。《协议》最后盖着“昆明市卫生学校招生办公室”红色公章,落款日期是2013年6月24日。
如何才算介绍成功呢?《协议》中明确,乙方所介绍学生至甲方处报到后,并办理完入学手续,由甲方将学生学籍注册完毕方为介绍成功。
“这不就是有偿招生吗?这怎么可能被允许呢?”众网友纷纷质疑。的确,在2008年,云南省教育厅就下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高中阶段教育招生秩序的意见》,其中明确规定,高中阶段学校不得搞有偿招生。
同样,在昆明市招生考试院公布的《2013昆明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工作政策》中规定:各中等职业学校要认真贯彻执行有关的招生政策和办法,保证招生宣传信息可靠,严禁虚假宣传,严格规范招生秩序,严禁有偿招生。
卫校:
3000名招生计划至今只招了636人
“这不是昆明市卫生学校的意思。”昆明市卫生学校校长助理刘嘉兴说,“只有盖有昆明市卫生学校合同章或行政章的协议才能代表我们学校。”在他看来,“签订《协议》进行有偿招生是之前学校招生办公室的负责人自作主张。”
“但念此人也是为了学校的招生工作,学校最终免去其招生办公室负责人的职务,并给予此人留校察看的处分。”刘嘉兴说,同时,学校立即对参与此事的人员进行了处理,并及时终止了《协议》。
不过,“学校的招生情况确实很严峻。”刘嘉兴说,“2013年,市卫校申报了3000人的招生计划,可截至现在,只有636人报名。”
为让学生通过正规途径报名,昆明市卫生学校在官网上发布了招生咨询电话和QQ,呼吁家长、同学辨别真伪,以免造成损失。(程浩
段玲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