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绿化公司称在轿子雪山旅游专线公路建设中,五华区政府违法强拆,占用公司162亩土地,造成巨大损失。并将五华区政府告上法庭,索赔1.7亿余元。而五华区政府称土地征收及相应补偿安置工作是完全符合法律规定的。昨日,昆明中院开庭审理此案,但因在北京的原告未到庭,等待一小时后法院宣布休庭,之后或原告撤诉或延期审理待定。
公司:遭违法强拆 损失1.7亿
早在1998年10月,云南五洲绿化有限公司(下称五洲公司)董事长戴某依法分别与昆明市五华区厂口乡上会村村民委员会、高村村民委员会、中村村民委员会、秧草塘村村民委员会、庄子村村民委员会以及厂口办事处签订了《有偿出让荒山使用权合同》,并办理了相关土地使用权证书。由此取得了合计1657.75亩土地的使用经营权,使用权期限从1999年1月1日起至2069年1月1日止,共计70年。
戴某表示,在此之前,他将这片土地的使用权投入于五洲公司,五洲公司逐步投入大量资金,组织人力、物力对土地进行改造,相继栽种80多万株绿化苗木,品种达100多个,逐渐成了极具规模的绿化苗木基地。经营范围包括:园林绿化工程;花卉苗木种植、销售;苗木栽培及技术服务等业务。其地上绿化苗木至2011年10月18日,经有关资产评估公司评估,资产总价值达88291.65万元。
“2010年6月,五华区政府违法强行拆迁占用我们绿化苗木基地的162.6亩土地,对地上绿化苗木以及基地设施、房屋设备进行毁坏性拆除和破坏,给我们造成巨大经济损失。”公司一方称。
经与有关部门多次交涉均未果,五洲公司将五华区政府告上法庭,要求确认五华区政府强制占用土地、损毁房屋、绿化苗木的行为违法;同时判令五华区政府向五洲公司、戴某赔偿经济损失17547.40万元。
据悉,本案诉争用地涉及到“轿子雪山旅游专线公路”
,该项目是经昆明市委、市政府确定的重点工程。该项目公路途经昆明市五华区、富民县、寻甸县、禄劝县,全长146.68公里。